索普股份废催化剂无害化处置招标文件(2).doc
索普股份废催化剂无害化处置招标文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要求, 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废催化剂(危废代码 261-167-50) 集中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概况如下: (一)标的物: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填料,具体如下: 危废名称 危废代码 单位 预估数量 废催化剂 261-167-50 吨 140 注:1、本次废催化剂主要是装置中更换的催化剂,请各竞标方自 行取样分析,若未到现场勘察取样或无疑义的视同认可。2.以上数量 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过磅数量结束。3.存放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二)相关要求 1.收货时间: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完成后,根据 设备检修进度,为保证现场填料及时有序转移,接招标方通知后中标 方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安排转移。在装运过程中做好防遗散保护措施,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规 范处置,确保运输、处置、环保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做到“货 清、场净”。 2.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自提,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招标方收到中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0 日内支付合同款。 二、投标方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环 境污染责任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废催化剂(危 废代码 261-167-50);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 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标方投标前需缴纳保证金叁万元至招标方指定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谏壁支行 银行账号:513174009312 注:汇款时请注明“废催化剂投标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 投标书将不予接收。未中标者,保证金将及时退回;中标方保证金将 在合同完全履行后退回。 三、投标书包括: 1.投标方的相关资质文件(盖章),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相应资质等必须 加盖投标方公章等。 2.报价单(含税价,包含处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注明税 率)(报价部分须加盖公章)。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上标明(废催化剂标 书),否则无效。投标方资质材料需另件投寄,供招标方提前进行资 质审核,邮件标明(废催化剂投标资质审核)。 4.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不能区分正、副本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 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 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投标 文件的副本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 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 四、评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 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 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 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 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 者中标。 5.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 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 1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 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 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 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 1 天内发最终报价 确认函。 7.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8.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 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 人规定严肃处理。 9.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危废经营许可资格的,弄虚作假,不在 核准经营范围内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 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合同授予及付款方式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方相关部门办理如下事宜: (1)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长 期保证金,待中标方履行合同结束后,招标方退还保证金。 (2)中标方办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审批手续,凭危废 转移单和《固体废旧物资许可证》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运出厂 外。 (3)若中标方未能有效履行合同或失去履行合同能力,招标方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长期保证金 20%作为补偿。 2.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自提,由中标方负责与之相关的所有费 用并承担相关所有风险。招标方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 竞标方自行看货判断,招标方不负责“三包”服务,中标方在成交后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3.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 索路 88 号 联系部门:安全环境部 联系人:杨荣光。联系电话:15996845922 七、投标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方益宏。联系电话:13511691139。 取样联系人:杨荣光。联系电话:15996845922 2.招标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00 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 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 101 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环境部。 投标方资质材料需另件投寄,供招标方提前进行资质审核,邮件 标明(废填料标资质审核)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 14:00 时。 前送或邮递至: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 101 号。江苏索普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杨荣光。 3.开标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00;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4.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投标报价书 招标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物名称: 废催化剂(危废代码 261-167-50) 二、物资数量: 见表,实际以索普过磅单为准 三、收货时间: 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合同签订规定时间内 完成处置 四、装卸、运输及费用: 中标方自提,费用自付 五、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结算。由中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增值 税专票至招标方。 六、标的物报价:(含税价,包含处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等) 处置物资名称 危废代码 预估数量 (吨) 废催化剂 261-167-50 140 含税价 (元/吨) 税率% 总价(元) 注:1、本次废催化剂主要是装置中更换下来的催化剂,请各竞标 方自行取样分析,若未到现场勘察取样或无疑义的视同认可。2.以上 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过磅数量结束。3.存放地点:江苏索普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