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政办发〔2018〕12号 关于贯彻滨政办发〔2017〕24号文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惠政办发〔2018〕12 号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滨政办发〔2017〕24 号文件大力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高效经济区管委会,县直及驻 惠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7〕 28 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7〕 24 号),加快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提 - 1 - 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总体规划与分布实施相结合、 示范带动与前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政策支持、监督考核,大力 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推动建筑产业新旧 动能转换,促进我县建筑市场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 二、发展目标 2018 年,我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 12%,新 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体育馆、学校、幼儿园、 医院、敬老院等政府投资项目全面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商 业楼、酒店、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应优先选用装配式技术; 其它房地产、仓储物流车间厂房等项目鼓励采用装配式技术。 2020 年,我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 15%,形 成较为成熟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市场环境和保障体系,创建 1 家省 级以上装配式建筑部件生产基地,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一体 的综合性龙头企业。 三、重点任务 1. 编 制 规 划 。 编 制 实 施 《 惠 民 县 装 配 式 建 筑 发 展 规 划 - 2 - (2018-2025 年)》,以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为 重点,以现在木结构建筑为补充,确定总体发展目标、重点实施 区域、产业布局、技术体系和控制性指标。 2.发展重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以预制楼梯、叠合板、空调 板、非承重内外墙、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管道井、排烟道、 护栏等为重点;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以钢结构梁、柱、桁架、叠合 楼板、大型屋面板、外墙板为重点;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以低层纯 木结构和大跨度单层、多高层胶合木结构为重点。 3.实施标准化设计。设计单位要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 组织好人员学习,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加强专业协同,严 格设计审核校验,并加强与图纸审查单位联系交流。 4.提升建筑企业施工水平。鼓励企业尽快学习并熟悉装配式 施工技术,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编制施工工法,增加设备,创新 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提升效率,缩短工期。 5.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施工全过程监管 机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单位要建立部件检验机制, 必要时推行建设、监理监造制度;施工单位要提高部件进场、施 工安装、灌浆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工序的施工水平;监理单位 要提升业务能力,严格履行监理职责。质监安监单位要强化监管 责任,明确质量安全监督要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 3 - 四、保障措施 1.政策支持。对采用装配式技术的建设项目、生产企业,在 建设用地安排方面将优先予以支持;农民工资保证金减半收取; 鼓励并帮助装配式建设项目申报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积极争取 上级奖补资金;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设项目可优先申报优质工程、 安全文明工地、建滨杯、泰山杯等相关奖项。 2.完善组织。县政府成立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制定全县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宣传引导、年度计 划,以及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 附件:惠民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6 日 - 4 - 附件 惠民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俊生(副县长) 副组长:于立森(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佟惠廷(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 5 - 张炳国(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曰田(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曹雁鹏(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冯 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光领(县商务局局长、招商局局长) 张福生(县审计局局长) 李兴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朱晓鹏(县规划办公室主任) 孙树峰(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马军练(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吴振海(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杜炳立(惠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邵 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民管理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于立森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 - 6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 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6 日印发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