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退汇登记申请书与填写指南.docx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企业退汇登记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盖章)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人证件号 (护照应注明国别) □退汇收入 退汇登记类型 □超期限退汇 退汇登记事项 □退汇支付 申请金额 (币种) 办理业务银行金融 机构标识码 办理业务银行名称 退汇收入 退汇支付 □无法原路退汇 结算方式: □信用证 □托收 □汇款 □其他 结算方式: □信用证 □托收 □汇款 □其他 是否货物退运 境外汇款人名称 是否货物退运 境外收款人名称 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加盖公章)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贸易付汇的退汇收入:申请书(原件);情况说明(原件);退汇协议;因错误汇 出产生的提交原支出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收入申报单;其 他原因还应提交原进口合同与发票;发生货物退运的,还应提交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贸易收汇的退汇支付:申请书(原件);情况说明(原件);退汇协议;因错误汇 入产生的提交原收汇凭证;其他原因产生提交原收入申报单、原出口合同与发票;发生货 物退运的,还应提交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与提单。 外汇局按照真实性审核原则,可要求企业补充提供其他有效凭证、商业单据或相关证 明材料。 联系人 移动电话(必填) 固定电话 外汇管理局审核意见 货贸管理组审核意见: 填表注意事项(此页请勿与上一页打印在同一张纸上) 1. 申请书:申请日期请不要填写;申请金额在 5 万美元以下的可以 直接在银行办理超期限退汇;申请人名称、代码、法人及法人证 件号、退汇登记类型、退汇登记事项、申请金额(填写币种)、 办理业务银行名称及其金融机构标识码均为必填项,办理业务银 行名称及其金融机构标识码应与原收(付)汇经办银行保持一致, 请与银行确认。退汇收入与退汇支出必须选择一项填写,结算方 式、是否退运与境外汇(收)款人姓名为必填项。 2. 情况说明:A4 纸正中写“情况说明”,抬头写“国家外汇管理局 浙江省分局”。应详细描述退汇的原因,并写清原收(付)汇时 间与退汇时间相差 180 天以上,申请超期限退汇。注意,情况说 明中的金额应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中金额保持一致,计算之后与 退汇金额保持一致。(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金额在情况说明中应予 以体现。) 3. 浙江省外汇局地址:延安路 149 号 一楼经常项目处 货贸核查科 联系电话:0571-8768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