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园林部门预算公开说明(1233).docx
2023 年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 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3 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3 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3 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 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3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2023 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3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概况 一、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职能配置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编[2020]36 号),驻马 店市园林绿化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驻马店市市政 府直属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规划区内市财政投资的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 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扩建改造、提升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为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绿线设置、 控制与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配合市规划区内绿化建设项目及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 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 (三)负责市规划区内由市级管理的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 绿地的管理养护;配合做好对市规划区内树木修剪,移植、砍伐 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负 责园林绿化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园林绿化植物繁育培养、 资源调查、监测监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多样性工作;承担市规 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城市(县城)、园 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道路、达标公园等创建活动提供技术性 指导;参与指导、检查、评比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组织市规 划区内义务植树。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内设机构九个,分别为:综合科、财 务科、人事教育科、规划设计科、工程建设科、绿化科、公园科、 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科和机关党委。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和中心 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南海公园; 3、驻马店市置地公园; 4、驻马店市园林设施所; 5、驻马店市园林绿化科研所; 6、驻马店市绿化处。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收入总计 15638.79 万元,支 出总计 15638.79 万元,与 2022 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9.92 万元,增加 0.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收入合计 15638.79 万元,其 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597.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4041.59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支出合计 15638.79 万元,其 中:基本支出 5162.7 万元,占 33.02%;项目支出 10476.09 万 元,占 66.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1597.2 万元。与 2022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273.05 万元,增加 2.4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增加,基金预 算减少,总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为 11597.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 类) 支出 10018.17 万元,占 86.38%;教育(类)支出 0 万元,占 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998.87 万元,占 8.61%;医疗卫生健 康(类)支出 330.17 万元,占 2.85%;住房保障(类)支出 249.99 万元,占 2.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 类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162.7 万元,其中:人员经 费 4884.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 社会保障、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 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 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 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78.08 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 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 (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 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 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 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岀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 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 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 关系。我中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 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 2023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4041.59 万元,支出预 算 4041.59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支出及城市环境卫 生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5.6 万元。2022 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 年减少 1.6 万元,下降了 71.08%,主要 原因是车辆减编两台,缩减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 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 数比 2022 年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出国经费管理,对出 国经费进行压缩。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 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2 年减少 1.6 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编两台,缩减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严 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 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开支。不 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 位,因此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9198.3 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预算 402.7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754 万元、工程预 算 4041.59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中心 2023 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 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 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 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 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 5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7 辆、其他用车 49 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浇水,打药 及垃圾清运。浇水用车 23 辆、打药车辆 20 辆、垃圾清运用车 6 辆;我中心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 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中心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 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