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docx
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 名单(2023 年 5 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 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 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 高厅〔2020〕1 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 议通过,形成了 2023 年 5 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 582 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加强组织和宣传,将本通 知转发给相关高校,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有关高校要根据各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即日起 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管理,指定专门人 员在平台上负责项目申报、协议签署、结题审核等工作。 三、有关企业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 法》,切实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及 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四、时间安排 8 月 31 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 2023 年第一 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 月 15 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 2023 年第 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 月 15 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 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附件: · 2023 年 5 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 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