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发〔2017〕152号文件.doc
渝人社发〔2017〕152 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17 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 转岗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 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 》 (渝 人社发〔2011〕151 号)规定,现就做好 2017 年全市事业单位工 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市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在编在 岗工勤技能人员。 二、转岗原则 (一)必须有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单位管 -1- 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有相应空岗条件的情况下,可择优转换流动到 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凡事业单位同类别岗位实际聘用总人数已超过岗位总数的, 不能再转换流动到此类别岗位。 (二)本人自愿。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须由本人自愿 写出申请,单位不得强行转岗。 (三)工作需要。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 位实际情况,不实施或部分实施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也 可制定不低于渝人社发〔2011〕151 号规定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人员具体转岗条件。 三、转岗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 认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按照渝人办〔2004〕 89 号和渝人发〔2006〕74 号文件规定,取得重庆电大《专业证书》 班证书可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 可以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女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 45 周岁及以下,男性事 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 55 周岁及以下 (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三)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其中,因机构改革经 组织成建制划转的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和退役安置士兵在部 -2- 队服役时间,视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 (四)转岗前 5 年年度(2012—2016 年)考核必须为合格以 上档次,且 5 年内年度考核有 2 次以上优秀档次。退役安置士兵 在本单位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档次,且须有 2 次以上优秀档 次。 (五)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所转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其中,转岗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 应取得相应准入资格。 (六)转聘到管理岗位的,重新聘用时须按渝人社发 〔2011〕151 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四、转岗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组织转岗政策宣传学习后,符合转岗 条件人员,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信息真实 性承诺书,认真填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附件 1) 。 (二)单位推荐。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由所 在单位民主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竞争择优、等额推 荐人选。 (三)组织公示。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选,要以书面形式在 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条件、拟转换岗 位等情况,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后对符合转岗条件人员 -3- 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签署意见。 (四)资格审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事业单 位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转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 相应岗位是否空缺、转岗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情况。并填写《重 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登记表》 (附件 2) 。 (五)统一考试。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闭卷方 式进行。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均考试《综合基础知识》 科目,科目为 100 分制,60 分为合格。考试内容:市人事考试中 心 2017 年上半年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以及事业单位岗 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励、处分等知识。考试时间初定为 今年 9 月 2 日。 考务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六)转岗培训。考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为期一周的适应新岗 位的培训。培训时间初定为 10 月, 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市人 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七)办理手续。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主管 部门将培训合格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正式聘用。 五、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下列情况视为有相应岗位空缺: 1.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现聘岗位转换到对应管理岗位无 空缺,而低于对应等级的岗位有空缺且本人愿意低聘的。 2.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现有职称(职业或执业)资格转 -4- 换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而低于对应等级的岗位有空缺 且本人愿意低聘的。 3.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已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 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本人愿意转岗的。 (二)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认定,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聘 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技能人员,本人愿意转岗的, 按渝人社发〔2011〕15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对应的岗位 参加转岗考试、培训合格后办理转岗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 强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要严格 执行政策规定,不得自行开政策口子,对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 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严禁无相应空岗而转岗,对不按规 定要求开展转岗工作的,将责令整改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追究当 事人责任。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 、市级各部门务必于 7 月 30 日前 将公函(推荐、公示和资格审查等情况) 、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 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附件 1)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 员申报转岗情况统计表》 (附件 2)一式三份(A4 纸打印,附件 2 需电子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 弃。 -5-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报送《重庆市事业单 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统计表》待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审 定符合转岗考试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各 区县(自治县) 、市级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照片上传审 核、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的具体事项,具体网上相关操作流程 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考试费用按市财政和物价部门规定 为每人每科 50 元。 (四)各区县(自治县) 、市级各部门务于 12 月前将培训合 格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核准手续,报送材料包括:公函、 《重 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聘用核准表》 (附件 3)一式三份 (A4 纸打印,附电子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 证、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勤等级聘用依据) 。 (五)通知中未尽事宜按照渝人社发〔2011〕151 号文件规 定执行。在开展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可与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联系。 事业处联系人:张洁 曾祥成 联系电话:86868703、86868702 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邓佐波 陈磊 联系电话:86868820、86868822 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6- 2.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统计表 3.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聘用核准表 (此件依申请公开) -7- 附件 1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取得资格 时间 (1 寸彩色 免冠照片) 进入本单位 时间 现单位名称 管理岗位 现聘岗位 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时间 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 聘用时间 等级 管理岗位 拟转岗位 近五年年度 考核结果 所在单位 及纪检监察 机构意见 等级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对应岗位 空缺数 其它 2014 年度 等级 对应岗位 空缺数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 人力社保部门 或市级主管 部门意见 -8- 党群 专业技术岗位 (盖章) 区县(自治县) 主管部门意见 市人力社保 部门核准意见 领导 聘用时间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日 年 月 附件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转岗情况登记表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序 号 现单位名称 填表人: 动): 姓名 性 年 别 龄 学历 电话: 进入 本单位 时间 填表时间: 管理 身份证号码 等 级 网上报名责任人: 聘用 时间 现聘岗位 专技 等 级 聘用 时间 工勤 等 级 聘用 时间 联系电话(办公): 年 月 日 拟转岗位 管理 专技 对应 对应 等 等 岗位 岗位 级 级 空缺数 空缺数 联系电话(移 备注:请各单位制作此表时统一使用 EXCEL 电子表格,注意确保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 -9- 附件 3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聘用核准表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岗位类别 序 单位名称 号 填表人: -10- 姓名 性 别 管理(职员) 等级 领导 党群 专业技术 其他 等级 电话: 备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 年 6 月 30 日印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