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doc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本科、高职)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本科部分) 一、建设目标 通过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建设,以 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 点,引导和推进高校深化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的教学实践问题,培育教学成果,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办 学水平。 二、立项范围与项目类别 (一)立项范围 2013 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立项重点围绕省教育体制综合改革 试点项目和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以加强学生创新和实践能 力培养为目标,优先支持学生受益面广以及围绕我省高等教育教 学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与实践的项目。具体立项范围见 立项指南。 (二)项目类别 2013 年度教改项目分为三类,一是以省教育体制综合改革 试点项目为基础的教改项目;二是围绕贯彻落实“以协同创新为 引领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创新强校”中心任务为目 标的委托性项目;三是其他立项资助的改革实践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理念先进。项目能把握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符合改 革与发展趋势,体现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要求; 2.基础条件扎实。有校级以上重点项目立项与研究实践的基 础,团队结构合理; 3.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 践性强; 4.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预期效果 显著,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保障体系健全。 学校每年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 制定教改项目实施奖励管理办法,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本校教师开 展教改实践项目。 (二)选题与成员 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包括国家级和省部 级项目)不重复立项。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或其它与教改无关的 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教改立项的、已入选省 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均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 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 申报。 作为负责人承担的省级教改项目仍未结题的,本年度不得再 次作为负责人申报教改项目。 (三)申报网站 申报学校须建立工作网站,将申报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印 证材料(扫描件)等上网供专家网上评审用,并提供上网路径、 用户名和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无相关佐证材 料等影响网上评审,后果由学校自负。 四、建设周期 二年。 五、申报材料 (一) 《广东省本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一式 1 份); (二) 《申报汇总表》(一式 1 份) ; (三)学校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的文件、教改项目管理办法等 文件复印件和近三年校级立项教改项目情况一览表(一式 1 份) 。 附件:1.2013 年度教改项目立项指南(本科类) 2.教改项目申请书 3.申报汇总表 附件 1: 2013 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 立项指南(本科类) 一、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1.高校研究性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2.跨学科(专业)培养人才的试验研究 3.产学研用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研究与实践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与探索 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6.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及其他领域应用型卓越人 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7.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合作模式探索与实践 8.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培养过程及其辅助系统 等整体优化改革探索与实践 9.基于大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本科教学模式研究 10.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机制建设研究 二、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 1.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的高等学校专业 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的探索研究 2.分行业人才年度需求分析与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研究 3.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4.高校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5.高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6.高校通识教育课程的探索与实践 7. 与国家职业(行业)标准相衔接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 探索 8.基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大学课程改革研究 9.协同育人中专业课程体系一体化设计与实施研究 10.协同育人中的课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 三、高校课堂教学方法与评价机制研究 1.高校网络化、信息化、自动化和个性化教学平台建设研 究 2.高等学校基于网络信息技术教与学新型模式研究和实践 3.高校应用性课程教学法的实践研究 4.高校探究式学习的试验研究 5.高校课程评价机制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6. 高校实验和实践教学评价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四、 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研究 1.区域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研究与实践 2. 高校产学研合作教学资源共享的实践研究 3. 区域教学联合体建设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4.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5.高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6.高校国际化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7.高等学校教学资源库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8.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性、推广性研究 五、高校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1. 高等学校实践教育模式创新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改革与 实践 2. 高等学校理科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 研究与实践 3. 高等学校工科教育实习、工程训练和实验创新等实践教 学诸环节改革研究与实践 4.高等学校人文和社会科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 5.高等学校医科实验教学改革和教学基地建设研究与实践 6.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 究与实践 7.产学研结合与校外实践教育体系(基地、实验室)改革 创新研究与实践 8.高校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六、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1. 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状态和信息反馈系统与机制、教学信 息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体系研究与实践 2.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创新与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试验研究 3. 高校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的标准、方法、程序及反馈机 制研究 4. 各类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国际比较研究 5. 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环节、质量控制点和教学质量要素、 测控方法研究与实践 6. 高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机制研究 7. 各类高校提高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质量的研究与实 践 8. 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9. 建立高校内外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制度研究 10.高等学校课程教学中创建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测定的 考试模式探索与实践 七、 高校教师教学素质提升研究与实践 1.基于教学为中心的教师评价与管理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 践 2.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研究与实践 3.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研究与实践 4.高校名师成长机制与培养途径的研究与实践 5. 高等学校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研究与实践 6.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 7.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研究与实 践 八、其他 根据高等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选题。 附件 2: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申请学校: (盖章)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访问路径: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制 二 O 一三年一月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自愿申报广东省本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认可所填写的《广东省本科 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以下简称为《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 写的《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如 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以及本人所在 单位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 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研究过程真实,不 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 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东省高等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声誉和公信力,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遵守广东省本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财务规章制 度。 4.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 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研究人员承担。 5.项目立项未获得资助项目或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 承担项目并按申报预期完成研究任务。 6.同意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宣传 《项目申请·评审书》内容及相关成果。 项目主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一、简表 项目名称 项 目 简 况 A、总体研究 B、专业大类 C、教学管理 D、自选项目 项目类别 起止年月 出生年 姓名 性别 月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 / 最终学位/授予国家 / 务 项 目 申 学校 邮政编码 所在 名称 电话 学校 通讯 请 地址 人 授课 时间 主要教学 工作简历 课程名称 学时 对象 所在单位 时间 项目名称 获奖情况 主要教学 改革和科 学研究工 作简历 职称 学位 总人数 博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后 硕士 参加单位数 士 出生年 姓名 项 职称 月 目 组 性别 主要成员 (不含申 请者) 工作单位 分工 签名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1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具体改革内容、改革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 表格不够,可自行拓展加页;但不得附其他无关材料。下同。 2.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3.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预期推广、应用范围、受益面等)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四、教学改革基础 1.与本项目有关的教学改革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教学改革工作成绩 2.学校已具备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环境,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 经费及其使用管理机制、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 ,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 途径 3.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所承担的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情况 五、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含配套经 费) 合计 1. 2. 3. 4. 5. 6. 金额(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六、申请者所在学校意见评审、推荐意见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表决意见 主任:(签字) 2013 年 月 日 2.学校推荐意见 (公 章) 学校领导签字: 2013 年 月 日 附表 3: 申报汇总表 申报学校(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 责人 访问路径 登录名 密码 项目类 校级立 校级立 别 项年份 项文件 注:各项目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果公布前可加密处理,但表中登录名和密码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密码不符、校园网络不通等 原因影响评审的,结果自负。“项目类别”一栏分别填报“体制改革项目依托” 、 “一般资助” 、“立项非资助” 。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高职高专部分)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划 》、《 广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等 文件精神,推动我省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拟组织申报 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 改革项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 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 力,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 加强协同创新,全面提高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 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通过实施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 目,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培育教学成果,推进我省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立项范围 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按 A、B、C 类项目,重点支持各高职院校围绕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创新 22 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建设质 量保障体系、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立项。 (一)A 类项目。省教育厅根据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要求和重点工作,委托省教育研究院、部分高职院校在协同 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专业教学标准制定、职业教育等级证书 试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实践、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开展研究与实践工作。 (二)B 类项目。以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 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教师专业发展、职业素养 和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等为主要内容。面向各高职院校申报。 (三)C 类项目。以教学管理改革、学分制改革、学籍 管理、学生管理、实训室管理、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为主要内容。面向各高职院校一线教学 管理人员和青年教师申报。 具体范围见《附表 1: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 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三、项目条件 (一)基本条件:1.项目理念先进。项目能把握国内外 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符合改革与发展趋势,体现当前国家 对高职要求。2.基础条件扎实。有校级以上重点项目立项与 研究实践的基础,团队结构合理,项目获得充裕的经费支持。 3.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 23 践性强。4.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 预期效果显著, 在省内高职院校中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保障体系健全。学校每年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 制定教改项目实施奖励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支持本 校教师开展教改实践项目。 (二)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包括国 家级和省部级项目)不重复立项。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或其 它与教改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教 改立项的、已往入选、已入选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 的项目等,均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且不能作为课题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 目的申报。 (三)B 类和 C 类项目没有校级立项基础,不予受理。 已经获得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不能申报 B 类和 C 类项目。 四、申报限额 (一)A 类项目。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部署和工作重点, 委托省教育研究院和部分高职院校开展,具体申报院校和名 额见附 3。省教育厅指定的项目,申报院校必须申报,具体 指定项目另行通知。 (二)B 类项目。分为基本名额和奖励性名额。 24 1.基本名额:省级以上示范校每校可申报 B 类项目 3 项, 其他已评估过的高职院校每校限报 B 类项目 2 项,未评估过 的高职院校每校限报 B 类项目 1 项。 2.奖励性名额: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 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开 展较好,每校奖励 1 个名额。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 技术职业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广 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组织 开展技能大赛较好,每校奖励 1 个名额。广东省高职高专院 校校长联席会议和 19 个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 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 ,每个机构允许申报 2 个 项目,具体牵头学校、项目名称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主任委员 单位召集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会议经由充分协商后研究讨论 决定,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教指委的项目必须是 2 所高职 院校以上联合申报。由省教育厅高教处将申报名额下达给相 关学校。 (三)C 类项目。分为两类:一线教学管理人员项目, 每校限报 2 项,其中每校系部教学秘书 1 个名额,其他一线 教学管理人员 1 个名额;青年教师项目,已评估过的高职院 校每校限报 2 项,未评估过的高职院校每校限报 1 项。 (四)本科院校设置的以招收高职高专学生为主的二级 学院和 5 所地方高校师范分院应以二级学院或师范分院的名 25 义上报,每校 B 类项目 2 个名额、C 类项目 2 个名额(其中 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和青年教师各 1 个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2。 五、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高职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 申报条件、限额和要求,申报项目。 (二)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对照有关条件和申报限额组 织开展形式审查。 (三)公示学校申请材料。省教育厅在有关网站或广东 高职院校管理在线 qq 群(群号为:32738710)公示学校申 请材料。 (四)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形式审查通过、 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开展网上评审或会议评审。 (五)公示、公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 2013 年工作 重点,确定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公示名单,发 文公示、公布。 六、其他事宜 (一)从 2014 年省高职院校教改项目开始,除委托项 目外,申报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必须具有一年 以上校级立项基础;各高职院校申报已经设置有教学指导委 员会的相关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和创业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类 教学改革项目,必须首先取得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才能申 26 报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高职院校应提前做好准 备工作,并积极参加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同 时,从 2014 年起开始,将专门给予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 参加省教改项目评审的名额。 (二)申报学校须在学校首页建立专栏,将申报材料及 其相应的支撑、印证材料(扫描件)等上网供专家网上评审 用,并提供网络版高职院校数据平台上网路径、用户名和密 码。除数据平台外,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无相关佐证材料等影响网 上评审,后果由学校自负。 (三)申报学校须在校内对拟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评审的 项目进行公示,特别是要对 C 类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应不少于 5 天。在申请公文和申请网站中,应明确说 明公示和投诉处理情况。申报学校审核不严,申请人弄虚作 假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立项的取消负责人立项资格, 并减少申报名额甚至停止学校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1.《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 目申请书》(一式 1 份) 。2.《申报汇总表》(一式 1 份) 。 3.学校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的文件、教改项目管理办法等文 件复印件和近三年校级立项教改项目情况一览表。(一式 1 份) (五)各高职院校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通知要求将有关 27 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逾期和材料 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附表:1. 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立项指南 2.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 报限额 3.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 A 类项 目申报院校与限额 4.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5.申报汇总表 28 附表 1: 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 目立项指南 一、A 类项目 1.政行企校协同创新平台研究与实践 要求:申报学校需要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有较为紧 密的合作关系,并通过项目研究解决建立政行企校协同创新 平台的体制机制及其运作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创新效应。该项目面向国家示范(骨干)校申报。 2.行业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研究 要求:申报学校要求具有较为深厚的行业背景,已经成 立具有行业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通过项目研究解决依 托行业优势、充分利用行业资源的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 该项目面向已经成立职教集团的行业类高职院校申报。 3.高职院校与地方政府协同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 级实践与研究 要求:申报学校必须明确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地方政府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部署,与地方 政府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实践与研究提升高职院校服务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该项目面向部分珠三角市属高职 院校申报。 29 4.高职院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企业合作发展的实践 与研究 要求:申报学校必须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采取有 效措施,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与应用创新,与企业合作办学、 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该项目面向省级以上示范 校申报。 5.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研究与实践 要求:申报单位必须熟悉国内外高职教育理论与实践, 具有理论功底扎实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队伍。该项目面向 省教育研究院申报。 6.终身教育背景下的中高职衔接、一体化 专业教学 标准与课程标准研究与实践 要求:该项目为专业项目,申请专业应为先进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已开展三二分段 试点或在中高职衔接上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该项目面向部 分高职院校申报。 7.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研究与实践 要求:申报学校必须熟悉国内外高职教育理论与实践, 通过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开展实地调研、国际比较等方式, 构建有关专业的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该项目面向 16 个 2010 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专业教学标准委托项目申报。 8.广东省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30 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对国内外的职业教育师资建设的理 论与实践具有充分的了解,对当前广东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 设的情况要进行充分的调研,采用比较的方法,提出具有较 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与建议。该项目面向省教育研究 院申报。 9. 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专业课程衔接研究与实 践 要求:申报学校必须已经或正在计划与应用型本科院校 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必须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制定具有鲜明职 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主要围绕先进制造业 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该项目面向部分高职院校申报。 10.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研究 要求:申报学校必须熟悉国内外高职院校教学管理队伍 建设理论与实践,通过开展充分的调研和比较研究,提出具 有可操作性的推进全省高职院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政策 建议。该项目面向国家示范校申报。 11. 高职教育优质课程评价实践研究 要求:申报学校必须熟悉国内外高职院校优质课程评价 理论与实践,通过开展调研和实践研究,提出优质课程评价 的指标体系。该项目面向省级以上示范校申报。 12.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师发展的国际化路径研究与实践 要求:申报学校必须熟悉国内外高职院校教师发展的相 31 关理论与实践,从国际研究和国际比较入手,探究高职教师 的国际化路径,以图尝试为高职教师国际化水平的提升进行 有益的探索。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为学校人事处长。该项目 面向省级以上示范校申报。 二、B 类项目 1.高职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高职院校与地方 政府共建产业支撑型、人才紧缺型专业研究与实践,与行业 企业共建特色引领型专业研究与实践,与境外优质高等教育 资源共建国际合作型专业实践与研究。 2.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探索基 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改革和融“教、学、做”为一 体的教学方法、学习评价改革。 3.高职院校与地方政府协同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 级实践与研究。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开发与应用创新实 践研究。服务学习型社会,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继续教育与 社区教育研究与实践。 4.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和 校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实践研究。提高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研究与实践。技能竞赛与常规教学融 通制度研究与实践。 5.高职院校以数据平台为基础,构建质量保障平台研究 与实践。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与实践。高职院校 32 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撰写研究与实践。高职院校教研室等基层 教学组织创新与管理改革研究与实践。 6.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职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教 师专业发展研究与实践。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实践研究。青年 教师培养机制研究与实践。 7.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训练的研究与实践。高职院校发展 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8.高职院校开展院士顾问制研究与实践。高职院校建立 院士与师生对话交流平台和院士工作室,探索高端技能型人 才院士导师制度,设立院士指导高职院校教师研究项目等。 9.高职院校素质教育研究与实践。提升高职学生职业素 养研究与实践。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程改革与 实践研究。 10.高职院校以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模式, 大力开发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实践研究。 11.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三、C 类项目 1.一线教学管理人员项目。含教学管理改革、学分制改 革、学籍管理、考务管理、师资队伍管理、实训室管理、督 导评价、学生管理、招生就业、高职教育研究等领域。 要求:每校两个名额。其中,教学秘书 1 个名额,申报 人须在教学秘书岗位工作 3 年以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 1 个 33 名额,申报人须为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实训中心、督 导室、高职研究所等部门一线工作人员,且在一线教学管理 岗位工作 3 年以上。不受理教务处长、学生处长、人事处长、 实训中心主任、督导室主任等部门正职和系(部)正、副主 任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必须一半以上为一线教学管理人员。 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没有 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 2.青年教师项目。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于工作过程 的课程内容开发与实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等。 要求:面向 35 岁(含)以下且讲师(含)以下专任教 师申报。不受理系(部)正、副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的申报。 项目组成员必须一半以上为一线教学管理人员或青年教师。 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4 附表 2: 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 项目申报限额 序 号 学校名称 评估 情况 示范 校 A 类项 目名 额 B 类项 目基本 名额 C 类项目 名额 2 1 省教育研究院 2 3 4 5 6 7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8 6 6 6 4 4 3 3 3 3 3 3 评估 是 4 9 1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 院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评估 评估 是 是 11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评估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8 B 类项 目奖励 性名额 总名 额 2 4 4 4 4 4 4 16 13 13 14 13 11 3 4 11 4 4 3 3 4 4 11 11 是 4 3 4 11 是 是 是 是 4 3 3 3 3 3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11 11 10 10 6 7 6 8 6 6 6 8 8 6 6 8 6 7 8 6 7 1 2 2 2 2 2 1 35 1 1 2 1 1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私立华联学院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 院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 院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 术学院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2 2 2 2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6 8 6 9 8 8 6 6 6 7 6 6 6 6 6 8 6 评估 2 4 6 评估 评估 评估 2 2 2 4 4 4 6 6 6 评估 2 4 6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2 2 2 2 2 2 4 4 4 4 4 4 6 6 6 6 6 6 评估 2 4 6 2 2 1 1 1 1 1 1 1 1 1 4 4 3 3 3 3 3 3 3 3 3 8 6 4 4 5 4 4 4 4 4 4 评估 评估 2 1 36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 院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 院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 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 范学院 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 广州医学院卫生职业技术 学院 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 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 学院 总计 90 37 1 1 3 3 4 4 1 3 4 1 1 1 1 1 1 3 3 3 3 3 3 4 4 4 4 4 4 2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76 8 322 4 4 4 4 4 4 4 4 4 596 附表 3: 2013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 A 类项目申报院校与限额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 省教育研究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 院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 1 √ √ √ √ √ √ 项目 2 项目 3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4 项目 5 项目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 项目 7 项目 8 项目 9 项目 10 项目 11 项目 12 限额 √ √ √ √ √ √ √ √ √ √ √ √ 2 8 6 6 6 4 4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 4 4 3 3 3 2 2 2 2 √ √ √ √ √ √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 √ √ √ √ √ √ √ √ √ √ √ √ √ √ √ 备注:A 类项目共有 12 个项目,该项目下打“√”,意味着该校可以申报该项目。没有打“√” 的项目,不能申报。总的 A 类项目申报数不能超过限额。名单外的高职院校不能申报 A 类项目。 39 2 2 2 2 2 1 2 1 1 1 1 附表 4: 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申请学校: (盖章)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二 O 一二年 40 制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自愿申报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认可所填写的《广东省 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为《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 诺对所填写的《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 以及本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 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研究过程真实, 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 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声誉和公信力,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遵守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财务规 章制度。 4.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 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研究人员承担。 5.项目立项未获得资助项目或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 同意承担项目并按申报预期完成研究任务。 6.同意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 宣传《项目申请·评审书》内容及相关成果。 项目主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41 月 日 一、简表 项 项目名称 目 简 申报项目 况 类别 A 类项目□ B 类项目□ C 类项目□ 起止年月 出生年 姓名 性别 月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 / 最终学位/授予国家 / 务 项 目 学校 邮政编码 所在 名称 电话 学校 通讯 申 地址 请 授课 时间 人 课程名称 学时 对象 主要教学 工作简历 42 所在单位 时间 项目名称 获奖情况 主要教学 改革和科 学研究工 作简历 职称 学位 总人数 博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后 硕士 参加单位数 士 出生年 姓名 项 性别 职称 月 目 主要成员 组 (不含申 请者,除委 托项目外, 不能超过 6 人) 43 工作单位 分工 签名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2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具体改革内容、改革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2 表格不够,可自行拓展加页;但不得附其他无关材料。下同。 44 3.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预期推广、应用范围、受益面等)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四、教学改革基础 1.与本项目有关的教学改革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教学改革工作成绩 45 2.学校已具备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环境,学校对申请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 策、经费支持及其使用管理机制、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 ,尚缺少的条件和 拟解决的途径 3.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所承担的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情况 46 五、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含配套经 费) 金额(元) 合计 1. 2. 3. 4. 5. 6. 47 计算根据及理由 六、申请者所在学校意见评审、推荐意见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表决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2.学校推荐意见 ( 公 章 ) 学 校 领 导 签 字 年 48 月 日 附表 5: 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网络版数据平台登陆网 址: 用户名: 密码: 学校网址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 人 申请单位 项目申请 人身份 项目类 别 校级立 项年份 校级立项文件 注:1.申请单位须在学校首页建立专栏。2.各项目申报材料不能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如因校园网络不通等原因影响评 审的,后果由学校自负。3.项目申请人身份包括: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一线教学管理人员、青年教师、其他人员。4.项 目类别:“A 类”、“B 类”、“C 类”。5.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和青年教师须由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统一提供有关证明,证明 盖章电子版须在申报网站挂出,并发电子版和报纸质材料。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