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上海海关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党委书记-党委委员).doc
上海海关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书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 定》,海关总署《海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 以及学院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上海海关学院党委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督导分管和 联系(所在)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严守“六大纪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各 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率先垂范,以上带下。密切联系师生员 工,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学校党风政风和教风学风建设。 三、督导分管和联系(所在)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廉政教育, 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通过参加分管和联系(所在)部门的党组织活动、党政联席会议, 开展工作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监督检查分管和联系(所在)部门的负责人遵守廉政规 定的情况,根据安排对其进行廉政工作谈话、提醒谈话或者诫勉 谈话。督促分管和联系(所在)部门支持本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 五、及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的主要负责人报告或者通报分管 和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涉嫌违纪违 法问题线索。 六、完成学院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七、带头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接受组织的考核和群众的 监督。未能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将视情 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中共上海海关学院委员会 党委书记: 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