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海南区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doc
海南政办发〔2017〕57 号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区企业诚信档案管理 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 区有关单位: 《海南区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7 年 12 月 14 日 海南区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责任 (一)诚信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诚信管理人 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区人民法院、 海南区国税局、海南区地税局、区发改局、经信局) 2.制定、修订企业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 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区人民法院、海南区国税局、 海南区地税局、区发改局、经信局) (二)主要职责 1.诚信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 (1)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诚信管理研讨 会、案例评析会。(区人民法院、发改局、经信局) (2)制定、修订企业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 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区人民法院、发改局、经 信局) 2.诚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 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 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 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 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诚信管 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诚信管理负责人汇报诚信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二、法律法规学习规定 1.定期组织学习国家关于诚信法律法规的系统知识,制 订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计划,按计划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 学习记录。(区人民法院、发改局、经信局) 2.诚信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专、兼职诚 信管理员还必须取得诚信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区 人民法院、海南区国税局、海南区地税局) 3.企业分管诚信工作的负责人定期组织活动,结合诚信 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 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区人民法院、海 南区国税局、海南区地税局) 三、企业授信与评价 1.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的诚信信息,对企业实行分 级管理,将企业的诚信等级分为 A、B、C、D 四级,分别制 订不同诚信等级所对应的诚信额度、诚信期限、诚信折扣。 2.加强诚信监管力度,建立每家企业包括名称、法定代 表人、注册资金、电话、诚信标准、诚信等级内容的表单, 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对企业实行跟踪管理,补充企业诚信信息,每年末对 企业的诚信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 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诚信等级。 四、诚信档案管理 1.督促企业加强档案制度建设。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副本复印件; (3)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 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5)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6)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 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7)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8)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9)标的验收记录; (10)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诚信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企业台帐。 3.企业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 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诚信管理员。诚信管 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建立完整的企业诚信资料,包括诚信申请表、调查表、 诚信审批表、回复标准函、诚信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 报告等,并附企业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 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纪委,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14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