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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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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沅江市民政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 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 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 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 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 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 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 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 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 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 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 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 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 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 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 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市 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 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 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 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 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8 个,所属事业单位 7 个,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91 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 52 人,离退休人员 39 人。遗属 8 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一级决算、 二级决算,纳入 2019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 括: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单位名称 沅江市民政局本级 沅江市殡仪馆 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沅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沅江市社会福利院 沅江市社会福利中心 沅江市流浪救助乞讨人员救助站 沅江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部门决 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 情况说明 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收入总计 2430.48 万元,比上 年同期减少 1163.31 万元,下降 32.37%;支出总计 2430.4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63.31 万元,下降 32.37%;主要原因:优抚划入退伍军人事务局,拨款减少。 二、关于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合计 1432.5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 入 1116.50 万元,占 77.94%;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 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316.09 万元,占 22.06%。 三、关于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支出合计 1715.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76.07 万元,占 39.42*%;项目支出 1038.94 万元,占 60.58%;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四、关于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114.39 万元,比上年同 期减少 1126.63 万元,下降 34.7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114.3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26.63 万元,下降 34.76%。主要原因:优抚划入退伍军人事务局,拨款减少。 五、关于沅江市民政局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116.50 万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49.61 万元,下降 32.98%;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566.0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62.58 万元,下降 32.75%。主要原因:优抚划入退伍军人 事务局,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22.24 万元,占 52.50% 抚恤(类)支出 306.08 万元,占 19.54% 退役安置(类)支出 30 万元,占 1.92% 社会福利(类)支出 336.10 万元,占 21.4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类)支出 33 万元,占 2.11% 住房保障(类)支出 33.65 万元,占 2.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5 万元,占 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民 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822.24 万元,主要用于民 政管理事务。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抚恤(项)财政拨款支出 306.08 万元,主要用于抚恤类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退役安置(项)财政拨款支出 30 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 管理教育。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社会福利(项)财政拨款支出 336.1 万元,主要用于老年 福利和殡葬。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财政拨款支出 33 万元,主要用于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 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33.65 万元,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 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5 万元, 主要用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六、关于沅江市民政局单位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70.59 万 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28.4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 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 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142.1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沅江市民政局单位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 万元, 支出决算为 8.8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41%,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 费支出决算为 8.8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41%。2019 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力度 加大增加了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82 万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 8.82 万元,占 100%。2019 年度“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 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0 人,因公出国(境)的 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购置数 0 台,保有量 0 台 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 8.82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238 批次,接 待 2700 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检查、学习、考察等 八、关于沅江市民政局单位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 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 216.56 万元,下降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93.56 万元, 下降 89.38%。主要原因:优抚划入退伍军人事务局,拨款 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类)支出 23 万元,占 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政府性基金(类)其它支出(款)彩票公益金安排 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23 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 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财政部门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 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95.47 万元,占 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 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程序完整、规范,预 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 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通过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 目金额为 895.47 万元,完成预算总额的 100%,通过项目实 施,保障了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兜底保障对象实施分类保障。全市重新认定城 乡低保对象10583户、17201人,特困供养对象5889人(其 中城市特困供养203人)。兜底保障对象4958户、8729人, 兜底一类对象1773人,按国家扶贫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 (285元/人/月),兜底二类对象3961人、三类对象2995人, 按国家扶贫标准差额发放低保金(平均救助水平173.4元/ 人/月),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分。 (四) 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 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 2019 年度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的来说,2019 年我局全体 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 目标。切实保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的顺利实施, 《沅江市民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确保资金运行的 规范性,成立了财政集中管理的民政专账,专门负责 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在使用权、 自主权、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财政 集中管理制度,基层民政单位全部实行报账制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初收入预算 1269 万元,决算收入 1433 万元, 增加了 164 万元,增长率 11.44%,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优抚划入退伍军人事务局,结余划转,2019 年初支出预算 1569 万元,支出决算 1715 万元,增加了 146 万元,增加的 主要原因是财政拔款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2.17 万元,较上年 减少 63.82 万元,增减 30.98%,主要原因是:优抚划入退 伍军人事务局,拨款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 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支出 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0 万元,政府采购服 务支出 5 万元,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占比 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 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 要是租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价 100 万正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 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 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 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 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 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 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 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 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 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 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 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 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 年沅江市民政局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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