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do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G01821288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 业 单位 法人 单 位 桃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名 称 证书 》 登载 事项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方针政策;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 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个人医疗费用报账业务及管理工作;负责 全县离休干部和二级乙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的医 疗保障管理、服务;承办跨省和省内异地医疗保障关系转移 接续的业务规程;承办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的备案、转诊、 就医、“一站式”结算经办事务;承办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 他事项。 住 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开 办 资 金 经 费 来 源 举 办 单 位 李云 161.64(万元)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产 损益 情况 年初数(万元) 161.64 网上 桃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名称 对《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条 例》 和 实施 细 则有 关 变更 登 记规 定 的执 行 情 况 年末数 (万元 ) 161.64 从 业 7 人 数 一、全面完成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及“两病”用药工作。2022年 度,高血压报销人数为76716人,完成率为100%。糖尿病报销 人 数 18978 人 , 完 成 率 100% , 完 成 了 省 、 市 下 达 的 任 务 。 二、认真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工作。2022年,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共办理八批次特殊门诊审批,累计受理特殊门诊新申报3 336 人 次 , 专 家 鉴 定 通 过 3120 人 。 三、认真落实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及异地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 工作。2022年,全县826个单位办理了参保手续,共计4.89万人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21465.05万元,办理医保关系转 移 接 186 续 人 。 四、扎实推进DIP付费改革工作。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协 议医院(脑科医院除外)按全市统一部署实施DIP付费。配合市局 督促辖区内医院按月完成DIP数据(结算清单)上传工作,督促县 域内医疗机构完成贯标和HIS系统改造。组织或参加DIP付费专题 培训7次。在DIP工作正式清算前,按市级统一部署,按月对各定 点医药机构进行了住院、门诊资金预拨。对定点药店门诊资金及时 进 行 审 核 。 完 成 了 全 县 1- 8月份DIP病案审核工作。五、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实现 6项高频事项异地可办。全面梳理医保经办服务中的难点和堵点,减 流程、缩时限。将8类16项服务事项分别赋权下放至乡镇、村(社 区)六、持续推进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共办理 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登记异地联网备案手续11581人次。 相关 无 资质 认可 或执 业许 可证 明文 件及 有效 期 绩效 无 和 受奖 惩及 诉讼 投诉 情 况 接受 无 捐赠 资助 及使 用情 况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事业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委托 2023-03-20 意见 举办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单位 意见 (含 保密 审查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