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绥芬河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docx
附件 2 绥芬河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及重点任务建设实施,进一步 加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绥 芬河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 镭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宫 冰 市委副书记 成 赵运鹏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刘庆帅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吴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叶 马文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付宏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高 俊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 耀 市政府副市长 林 勇 市政府副市长 黄丽霞 市政府副市长 周渤翔 市政府副市长 岳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强 员:黄绪忠 市委办主任 吴庆勇 市政府办主任 刘建奎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牟永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周红霞 市司法局局长 刘云霞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陈志君 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局长 纪 琳 市营商局局长 韩 冰 市发改局局长 刘兆国 市教育局局长 李明雷 市工信科技局局长 李明龙 市公安局政委 王新海 市民政局局长 荆义朴 市财政局局长 邱 市人社局局长 实 牛彦彬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茂文 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立军 市住建局局长 王 市交通局局长 强 秦玉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 波 市卫健局局长 么忠臣 市应急局局长 高立彬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红 市审计局局长 马 刚 市商务局局长、经合中心主任 王海龙 市统计局局长 贺树民 市林草局局长 单 峤 市城管局局长 张 辉 市气象局局长 赵清昌 市医保局局长 张国兴 市税务局局长 田德宇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尹 市公积金中心主任 莹 冯义超 市水务局副局长 (人员变化不另行发文,成员随工作职务调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 公室主任由市营商局局长纪琳兼任。 二、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和我市关于数字政府建设 的工作部署,负责统筹我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审定相关建 设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创新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指导督 促各部门落实数字政府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各部门要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主要负责 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牵头责任部门 (或内设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系统领域数字 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分管领导和牵头责任部门(或内设机构)负 责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市委网信办、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政府办、市营商 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作为领导小组常驻部门,组成统筹 协调专项小组,参与全市“数字政府”项目谋划设计、网络安全、 密码应用、立项审批、预算审核、资金绩效考评、等保备案定级、 信息系统审计、集约化建设和数据共享等事宜。加强数字政府标 准体系建设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保障。 (三)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代章。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 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 组全体成员或者统筹协调专项小组与部分成员,必要时邀请成员 外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抄送:市委各直属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