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曾都区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x
附件 2 曾都区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 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曾都区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在我区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 供意见建议。 (二)研究制定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行动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等。 (三)研究制定区级河长所负责河道的治理保护方案。 (四)指导督促开展河长制工作,建立河长制体系。完成相关工作目标。 (五)加强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工作情况, 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拟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六)定期对全区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承办区委、区政府交 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区水利局、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 人,区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 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运输分局、各镇人民政 府、办事处、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区水利局、区环保局为牵 头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 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个职能科室(单位)负责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指定一名干 部担任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宜。成员单位若更换责任科室(单 位)和联络员,应及时报河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 1 至 2 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成员单位建议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三)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会议 议定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 报区委、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河 长制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 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曾都区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黄智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庞金强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周玉祥 区水利局局长 杨光发 区环保局分局长 员:赵 鹏 区编办副主任 张家华 区发改局副局长 金厚超 区经信局总经济师 王正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龚 区招商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 珺 潘国庆 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张碧贵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何宗斌 区农业局工会主席 潘 区水利局总工程师 斌 刘清宏 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王 区卫计局副局长 斌 张建国 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 毛培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永新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王代勇 万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魏端国 何店镇党委宣传委员 余荣斌 洛阳镇党委副书记 黄家文 府河镇党委副书记 蒋新恩 东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袁战国 南郊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骆安国 北郊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孙杰正 曾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项目建设局长 孙 城南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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