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院认定流程图.doc
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院认定流程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流程图 学院召开工作布置会 组织负责认定工作的老师开展“两课堂”业务 培训,学习认定文件和工作通知,制定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方案。 学院成立认定机构 成立学院、年级(或专业)和班级三级认定机 构。召开工作布置会。 学院组织认定工作 ①审核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材料; ②指导申请人填写认定材料并完成学工系统申请; ③召开认定工作说明会;④指导开展班级、年级 (或专业)评定会议。 班级评议得出分值、系统打分 年级(或专业)评议得出分值、系统打分 学院综合评定审核材料、 系统打分评、 分 有 异 议 重 新 评 定 计算学生量化分值 进行排序确定分档 党政联席会审议公示名单 ①审核学生相关认定材料;②加强对班级、 年级认定工作指导,特别是可能出现的年级班级 差异进行预判并作好方案。 综合分=30%班级民主评议分+40%年级(或专 业)民主评议分+30%学院认定工作组评定分 各年级参考学生量化分值,初步确定分档。 特别是要按照国家政策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作为重点认定对象,按照 最高等级依次进行认定,确保其全面享受国家 学生资助政策。 学院确定档次并公示 无异议,报送资助中心 学校公示,无异议,学院存档 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学 院召开认定工作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