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1﹞2号).doc Deleted: 苏教办研函〔2021〕2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省委党校,有关部队院校: 为加强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检查“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 成效,不断提升我省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 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6〕9 号)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 知》公布的立项学科。其中,已进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项目 立项建设的学科不在终期验收范围之内。部队院校的“十三五”省 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自行组织,相关材料及结果报省教育厅 (涉密内容请作脱密处理)。 二、验收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 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 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研函﹝2017﹝2 号)要求,对照各立 项学科《任务书》,检查立项以来各学科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 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 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单位对各重点学科政策、资源、经费 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单位自查。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省重 点学科开展自查工作。由相关学科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 设情况终期验收报告》(见附件,下称《验收报告》),各责任单 位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二)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对材料进行初审。在材料初 审通过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对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给出专家评议结果。 (三)公布终期验收结果。 四、验收结果 终期验收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 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 20%左右。终期验收 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学科,将取消其“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 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 严格按照要求填报《验收报告》,各立项学科所填材料应为本学 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2— (二)严禁各单位在终期验收工作中请客送礼、游说专家等 不正之风。一旦发现,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 员责任。 (三)请各单位于 2021 年 5 月 7 日起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 http://jsxw.jse.edu.cn/) ,填报《验收报告》 ,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厅,同时网上提交标志性成果支撑 材料(PDF 版)。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申请加入“十三五”省重 点学科建设工作 QQ 群:863213593,登录账号及密码将在 QQ 群统一发布。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锦文、周佳栋,电话:025-83335113、 83335360 。 信 息 平 台 技 术 服 务 联 系 人 : 刘 序 宇 , 电 话 : 025-83216182,18061763970,王春杰,电话:18013982685。 附件:“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终期验收报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3— 附件 “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 终期验收报告 重点学科代码: 重点学科名称: 学位授权层次: □博士 □硕士 重点学科类别: □省重点学科 □省重点(培育)学科 □省重点建设学科 项目责任单位: (公章)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2021 年 4 月 —4— □学士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填写内容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各类成果以正式发表、合同签订或上级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2. 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 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 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国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表中涉及的成果均指本单位人员署名本单位获得的成果,非第一单 位取得的成果请注明本单位排名及本单位人员排序。 3. 各责任单位的人员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平台,不得在不同立 项学科间重复使用,不得挪用任何不属于本学科的成果。由多学科 共同取得的成果及支撑平台,责任单位应将其归入作出最主要贡献 的某一个立项学科。 4. 本表中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 脱密处理后填写。 5. 文字部分请用小四宋体,用 A4 纸正反打印,装订整齐,本 表封面之上无需另加其他封面。 —5— 一 、终期建设成效 简述本学科立项以来所取得的建设成效及任务完成情况。 —6— 二、目标任务与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 (一)优质资源建设 任务名称 任务完成时限 实际完成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注:1.“任务名称”须严格对照《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填写,不 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所有“力争”类任务均列入检查范围。 2.“实际完成情况”详细填写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并括号备注“超 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不得仅填写“超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 —7— (二)创新团队建设 任务名称 任务完成时限 实际完成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1.“任务名称”须严格对照《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填写,不 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所有“力争”类任务均列入检查范围。 2.“实际完成情况”详细填写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并括号备注“超 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不得仅填写“超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 —8— (三)人才培养 任务名称 任务完成时限 实际完成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1.“任务名称”须严格对照《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填写,不 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所有“力争”类任务均列入检查范围。 2.“实际完成情况”详细填写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并括号备注“超 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不得仅填写“超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 —9— (四)科研创新 任务名称 任务完成时限 实际完成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1.“任务名称”须严格对照《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填写,不 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所有“力争”类任务均列入检查范围。 2.“实际完成情况”详细填写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并括号备注“超 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不得仅填写“超额完成”“完成”或“未完成”。 —10— 三、典型案例 填写最能体现本学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2 个)。案例 内容主要包括案例名称、典型事件以及学科建设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影 响、社会评价等。要求文字精炼,内容实在,有事实,有数据。每个案例不超过 1500 字。 案例一 名 称 —11— 案例二 名 称 —12— 四、创新举措及政策保障 简述本学科推进建设的创新举措及本单位对学科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限 800 字 以内)。 —13— 五、存在问题及打算 简述本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限 800 字以内) 。 —14— 六、经费预算与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实际支出数 年度 预算数 优质资 创新团 人才 科研 源建设 队建设 培养 创新 合计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总计 七、单位审核意见 本表中填报的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并可公开, 同意上报。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材料真实性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 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2021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填表人姓名 办公电话 单位联络人姓名 所在部门 E-mail 手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