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月)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集县汶朗镇汶兴花岗岩石有限公司汶兴花岗岩石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肇环怀建〔2022〕19 号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集县汶朗镇汶兴花岗岩石 有限公司汶兴花岗岩石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怀集县汶朗镇汶兴花岗岩石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怀集县汶朗镇汶兴花岗岩石有限公司汶兴花 岗岩石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 表》)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选址位于怀集县汶朗镇,扩建内容为扩大采矿权 范围及生产规模,扩建工程采用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 岗岩。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扩建后生产规模为 20 万立方米/年, 矿区面积 0.08865 平方千米,开采深度:+336 至+200 米,总服 务年限:19.0 年。 1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 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的措施进行建设,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 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及符合 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在建 设和运营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和水 土保持措施。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 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降低对区域及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 影响;施工场地应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施工期间 土建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并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 进行施工。 (二)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其他)排放执行广东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 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18483-2001)中“表 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 许排放浓度、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中的“小型” 。 2 (四)项目运营期间,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 声的设备,加强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 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 准,防止噪声污染影响周围环境。 (五)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 》( 2021 年 版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18597-2001 )、《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技 术 规 范 》 (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 (六)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 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 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 程方可投入使用。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9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