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中 国 科 学 院 文 件 科发人字〔2015〕72 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 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学院 2015 年 5 月 22 日 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 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 (科发人字﹝2015﹞64号) ,保障我院科 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重大成果的产出,院将进一步加强 技术支撑人才队伍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遴选条件及方式 第二条 “关键技术人才”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 青年骨干人员;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 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 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 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 作出突出的贡献。 第三条 用人单位经过遴选后推荐至人事局,人事局负责组 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支持,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 9 位(主要从 院评审专家库中产生) 。评审结果由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章 经费支持与管理 第四条 院支持“关键技术人才”人才专项经费30万元,主 要用于技术研发、培训、交流和人员费用,其中人员费用不超过 1/3。项目执行期为3年(从获得拨款支持年度算起) ,经费按年度 预算下拨。 第五条 院支持的所有经费,用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相 关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院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 2 并接受院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日常管理与评估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与入选者签订《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管 理协议》 ,负责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对执行期间出现 的重大问题和情况需及时报人事局,协商解决。 第七条 对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 入选者,一经查实,院将取消其入选者资格,并视情况收回相应 支持经费。 第八条 因用人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入选者不能按计划完成 任务的,院将追究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并收回院资助的全部经 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暂停对该单位的 支持。 第九条 执行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组织对入选者进行终期 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报人事局审 定。院对不合格者将视情况追还支持经费。 第十条 发表由“关键技术人才”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应 当注明得到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项目的资助(“关键技术人 才”英文名称为:CAS Key Technology Talent Program)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4 2015 年 5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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