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推进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 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 发〔2017〕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 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 〔2019〕56 号)、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 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 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的意见》(淮府〔2019〕54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 推进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 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领导,坚持以社区为 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按照试点 先行、示范引领、稳步推进的思路,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 -1- 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 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寿县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坚持县级统筹、乡镇实施、部 门指导、上下联动,各乡镇政府(含园区管委会,下同)是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指导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 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导,循序渐进。坚持公共机构率先示范,推动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 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商场、 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参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以社区为单元,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以点 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到全县。 (三)党建引领,社区推进。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发动所 -2- 属党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以社区为着力点,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工作职责,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美 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 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 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 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工作目标 从 2020 年起,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以资源化、无害 化为重点,县城周边乡镇(含园区)分别有计划选择居民小区、 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县实际分类方 法和步骤,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软件、硬件收运体系和终端 处理设施建设,培养居民自觉分类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2020 年一季度前,编制本级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启动 试点前期工作。 -3- 2020 年年底前,在我县公共机构倡导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县城区至少 1 个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2022 年年底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确保一个乡镇实 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5 年年底前,实现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 建成或共享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分类措施 (一)认真抓好示范。选取我县部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 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城市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 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 圾(干垃圾)。 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 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 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 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和 垃圾桶的颜色,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倡导使用分类 垃圾袋,优化分类垃圾桶布局,合理确定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和设 置位置,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 -4- (二)多元协同推进。倡导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因地制宜探 索简便易行和节约易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 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 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延伸服务,建立与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体系。加大“限塑 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 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 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和销售。鼓励 和引导单位、居民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产品。倡导党政机关、企 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减少一次性办公用 品,鼓励和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环保包装物,推动在快 递揽收、分拣、运输、投递环节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循 环快递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新能源车辆等新型环保设施设 备和物料。 (三)强化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统 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并实施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 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四)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倡导绿 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 -5- 尚。从幼儿园、中小学抓起,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形成“教 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 培养一代人的文明习惯、 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采用 “积分兑换” “绿 色账户”和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面向广大 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调动居民参加 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培育志愿者队伍,学习借鉴“桶边值守”做 法,依托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建立和充实居民小区 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队伍,引导居民正确实施分类投放。 (五)加强法治保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 的标准规范,强化刚性约束,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 实施轨道。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对拒不分类、 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0 年初)。围绕开展生活垃圾分 类试点、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出台推进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的意见和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和区域,公开招 标确定合作企业,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等工作。 (二)示范运行阶段(2020 年年底前)。围绕建设高质量 示范点,重点做好规范示范点建设工作,拟制建设和评价验收标 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探索成片推进的方法和机制。基本建成 -6- 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体系,实现县城区至少 1 个社区实行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2 年年底前)。总结和推行成熟 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有一个 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巩固完善阶段(2025 年年底前)。围绕巩固、提升 和完善,进一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薄弱环节攻坚,健 全分类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县城区生活垃圾全覆 盖,基本建成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 类处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 组,相关乡镇(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组织实 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相关乡镇参照县级做法成立本级领导机构,认真抓好本辖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宣传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工作, 动员并组织媒体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纳入文明创建考评内容;县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 管理服务的责任,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等有 -7- 关服务合同,并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县教育部 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教育工作计划,并抓好全县中小 学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会同主管部门 做好垃圾分类相关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私拉乱倒、车 窗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县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经费 保障工作;县直其他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负责推进本行业本系 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制定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 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活的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 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城市 管理考评等指标体系,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 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 人员的责任。 附件:寿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部门任务分工 -8- 2020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寿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部门任务分工 序 职 责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号 1 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 县发改委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循环利用 县经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 和销售。 鼓励和引导单位居民优先采购可循环利 3 县发改委 县经信局 县委宣传部 县发改委 用产品 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 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鼓励节约使用 4 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 公用品。 相关单位和 5 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县委宣传部 各乡镇 县邮政公司 推广绿色包装、避免过度包装,推进使用 6 县经信局 县城管局 电子运单、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等。 县住建局 -9- 县生态环境 分局 7 开展幼儿园和中小学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县教体局 县城管局 建立和充实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监督员、宣 相关乡镇政府 8 9 县住建局 传员队伍。 (园区) 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 10 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标准纳入物业管理 11 等有关服务合同,并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 圾投放工作。 -10- -11-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2- 2020 年 11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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