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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201609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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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部门决算公开 1 目 第一部分 录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部门决算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 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 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 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管理、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6)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8)抓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 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统筹规划、督促指导、考评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10)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审查工 作;承办本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清理等工作。 (11)负责推进本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监督、指导本区 行政执法活动;协调本地区行政执法争议;依法处理行政执 法投诉举报。 3 (12)办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指导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 (13)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区人民政府重大 决策、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14)负责本区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法律培训, 审核、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使用。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 个,为清远市清新区司法 局。 4 第二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部门 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 8 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 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 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 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除涉密信息外,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 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 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 01 表 单位:万 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元 收入 项 目 栏 次 支出 行 次 决算数 项 目 1 栏 次 行 次 决算数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798.1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5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6 1.01 5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18 六、其他收入 6 7.01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36.91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7.78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十六、金融支出 45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8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805.17 232.26 本年支出合计 51 结余分配 5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12 合计 586.52 13 9.00 641.22 396.21 54 1037.43 合计 55 1037.4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 02 表 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项 功能分 目 科目名称 单位:万元 本年收 财政拨 上级 事 经 附 其他 6 类科目 编码 入合计 款收入 补助 收入 业 收 入 营 收 入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6 收入 栏次 1 2 3 4 5 合计 805.17 798.16 7.01 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1 1.00 0.01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 关机构事务 1.01 1.00 0.01 行政运行 1.01 1.00 0.0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0.47 743.47 7.00 20406 司法 714.47 707.47 7.00 7.00 2010301 2040601 行政运行 283.84 276.84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3.00 23.00 2040605 普法宣传 19.00 19.0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52.96 52.96 2040607 法律援助 165.57 165.57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70.10 170.1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6.00 36.00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6.00 36.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1 36.91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管理事务 4.90 4.9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4.90 4.9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23 31.23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 离退休 31.23 31.23 20808 抚恤 0.78 0.78 0.78 0.78 2049901 2080801 死亡抚恤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支出 7.78 7.78 21005 医疗保障 7.78 7.78 4.92 4.9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7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85 2.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0 9.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0 9.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0 9.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支出决算表 公开 03 表 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项 功能分 类科目 编码 单位:万元 本年支 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栏次 1 2 3 4 合计 641.22 449.09 192.13 科目名称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1 1.01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 务 1.01 1.01 行政运行 1.01 1.0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86.52 399.29 187.23 20406 司法 586.52 399.29 187.23 2010301 经 营 支 出 对 附 属 单 位 补 助 支 出 5 6 目 2040601 行政运行 316.60 316.6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49.00 3.58 2040605 普法宣传 42.00 42.0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78.59 78.59 2040607 法律援助 100.33 79.12 21.22 32.01 4.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1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4.90 45.42 4.90 8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事务支出 4.9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23 31.23 31.23 31.23 0.78 0.78 0.78 0.78 2080501 20808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抚恤 2080801 死亡抚恤 4.9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78 7.78 21005 医疗保障 7.78 7.7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4.92 4.92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85 2.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0 9.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0 9.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0 9.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 04 表 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项 栏 目 支出 行 次 次 金额 1 项 栏 目 行 次 次 一、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 1 798.1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二、政府性基金 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5 五、教育支出 19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1 一般公共 政府性基 预算财政 金预算财 拨款 政拨款 2 3 4 1.00 1.00 579.53 579.53 合计 9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支出 36.91 36.91 23 7.78 7.78 9.00 9.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2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5 十二、农林水支出 26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27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 出 28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9 十六、金融支出 3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31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 出 本年收入合计 22 32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3 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4 8 二十一、其他支出 35 9 798.16 本年支出合计 36 634.22 634.22 年初财政拨款 10 结转和结余 232.25 年末结转和结余 37 396.19 396.19 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 11 款 232.25 41 1,030.41 1,030.41 38 政府 性基金预算财 12 政拨款 39 13 40 合计 14 1,030.41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 05 表 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项 单位:万元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0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34.22 442.09 192.1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0 1.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00 1.00 行政运行 1.00 1.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79.53 392.30 187.23 20406 司法 579.53 392.30 187.23 2010301 2040601 行政运行 309.61 309.61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49.00 3.58 2040605 普法宣传 42.00 42.0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78.59 78.59 2040607 法律援助 100.33 79.12 21.22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2.01 4.90 2049901 45.42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1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4.90 4.90 4.90 4.90 2080199 20805 2080501 20808 2080801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抚恤 死亡抚恤 31.23 31.23 31.23 31.23 0.78 0.78 0.78 0.7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78 7.78 21005 医疗保障 7.78 7.7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4.92 4.92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85 2.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0 9.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0 9.00 1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0 9.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 06 表 部门: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公用经费 金额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 科目名称 编码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86.66 302 30101 基本工资 60.13 30201 办公费 30102 津贴补贴 177.8 30202 印刷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35.18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10.44 30204 手续费 0.06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修缮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 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0 310 金额 其他资本性支出 3.2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0.10 31006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0.16 31007 30207 邮电费 1.33 31008 物资储备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25 31010 安置补助 信息网络及软 件购置更新 机关事业单位 30108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 30109 30199 303 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 3.11 30209 物业管理费 133.33 30211 30212 差旅费 31011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地上附着物和青 苗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31019 30304 抚恤金 30215 会议费 3.95 31020 30305 生活补助 0.78 30216 培训费 0.86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3 30213 维修(护)费 拆迁补偿 0.69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其他交通工具购 置 产权参股 12 30306 救济费 30217 0.35 304 公务接待费 2.49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307 医疗费 30308 助学金 30224 30309 奖励金 30310 生产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30312 提租补贴 对企事业单位的 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被装购置费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403 财政贴息 30226 劳务费 30499 46.94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福利费 307 其他对企事业 单位的补贴 债务利息支出 3.8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313 购房补贴 30229 30707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21 399 国外债务付息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其他对个人和 30399 家庭的补助支 51.89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出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8 419.99 公用经费合计 人员经费合计 22.1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 07 表 部门: 合计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预算数 2015 年度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 因公出 公务 公务 国(境) 小 用车 用车 费 计 购置 运行 费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 因公出 公务 公务 国(境) 小 用车 用车 费 计 购置 运行 费 费 公务 接待 费 合 计 公务 接待 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3.00 0.00 21.5 0.00 21.5 1.5 4.56 0.00 4.21 0.00 4.21 0.35 1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 08 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 功能分 类科目 编码 目 科目名称 栏次 本年支出 年初结 转和结 余 本年收 入 小计 基本 支出 项目支 出 年末结 转和结 余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 2015 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4 第三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度总收入 1037.43 万元,其中 本年收入 805.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798.16 万元,比 2014 年决算数 777.9 增加 20.26 万元,增长 2.60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及中 央、省、市、区专项业务费拨付变动。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 2015 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与 2015 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 2015 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5.其他收入 7.01 万元,比 2014 年决算数增加 7 万元, 增长 700%。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中的司法行政运行其他收 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度总支出 1037.43 万元,其中 本年支出 641.2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1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 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比 2014 年决算数增加 1.01 万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15 2.公共安全支出 586.52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司法支出和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比 2014 年决算数 395.99 万元增加 190.53 万元,增长 48.1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基层司法业务、普 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1 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和抚恤支出, 比 2014 年决算数 23.95 万元增加 12.96 万元,增长 54.11%, 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抚恤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78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 9.00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二、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司 法 局 2015 年 度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合 计 798.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98.16 万元, 比年初预算数 454.70 万元增加 343.46 万元,增长 75.54%;主 要原因是中央及省、市、区拨入专项业务经费所造成的;政府性 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二)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34.2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4.22 万元,比年初 16 预算数 454.70 万元增加 179.52 万元,增长 39.48%;主要原因 是中央及省、市、区拨入专项业务经费所造成的;政府性基金预 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 关机构事务(款)1.00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共安全(类) 司法(款)579.53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层司法业务、 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4.9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 单位离退休(款)31.23 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 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0.78 万元,主要用于 死亡抚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7.78 万 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住房保障(类)住 房改革(款)9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5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为 4.56 万元,完成预算 23 万元的 19.83%。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 万元的 100%;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4.21 万元,完成预算 21.5 万 元的 19.5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35 万元, 完成预算 1.5 万元的 23.33 %。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 17 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 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 约。 与 2014 年相比,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数比 2014 年减少 5.45 万元,下降 54.45 %。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与 2014 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费支出决算减少 5.6 万元,下降 5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增加 0.15 万元,增长 7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 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4 年车辆保有量为 5 台,根据区公务车改革 的相关要求,2015 年公务用车尽量减少,并于 10 月划归区国 资中心管理 3 台,年底车辆保有量为 2 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兄弟县区业务交流学习,但接待费仍 在合理开支范围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21 万元, 占 92.32%;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 万元,占 7.68%。具体情况 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21 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4.21 万元, 2015 年局机关及下属 3 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 18 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支出,油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 关单位和兄弟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 年,局机关及 下属 3 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 5 次,接待人数共 60 人。主要包 括上级单位检查、兄弟单位交流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6.60 万元(与部门决 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14 年 351.65 万元减少 35.05 万元,降低 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用于 行政运行的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21 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含办公耗材)支出 30.2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本单位没有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 用车 1 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 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 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 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20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 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 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 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 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 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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