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1 责任体系 1.1 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1.1.1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有带文号的机构设立文件,明确人员和分工 1.1.2 有明确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有处级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 作;建议 3 万学生规模以上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 3 亿元的学 校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室;规模较小的高校或文科类学校 可以不设独立科室 1.1.3 学校与院系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书 有在任期内的校领导签字,院系单位有主管领导签字及盖章 1.2 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1.2.1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 查院系文件 1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及研 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参加 1.2.3 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机构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 人,查院系发布的文件;查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关注有多 校区分布的情况 1.2.4 有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 教师 1.3 经费保障 1.3.1 学校每年有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 1.3.2 学校有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 与管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经费能够落 查财务凭据 实 1.3.3 院系有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 与管理 1.4 队伍建设 1.2.2 查预算审批凭据 查财务凭据 2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理(除数学)、工、农、医等类院系有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 人员;文、管、艺术类、数学等院系有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 人;推进专业安全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4.1 学校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 室安全管理人员 1.4.2 有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含退休返聘人 员)或学生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督查/协 有设立或聘用文件,查工作记录 查队伍 1.4.3 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和管理 人员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管 理培训 1.5 其它 1.5.1 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实验室安全 建立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控预警系统 1.5.2 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 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 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它相关 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 查找 2 规章制度 有培训证书 3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2.1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1.1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2.1.2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建有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总则,建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危 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奖惩与问责追 责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等管理细则;制度文件有学校正式发 文号;文件应及时修订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 理效用 建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包含院系的安全检查、 值班值日、实验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 训等管理制度;制度文件应有院系发文号,文件应及时修订 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 2.1.3 有院系级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3 安全宣传教育 3.1 安全教育活动 3.1.1 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 对于化学、生物、辐射等高风险的相关院系和专业,要开设 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鼓励其他专业开设安全选修课 3.1.2 开展校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查看近三年存档记录,包含培训时间、内容、人数、通知、 会场照片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活动 4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3.1.3 院系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 查看记录,重点关注外来人员和研究生新生;每年至少开展 一次培训活动 3.1.4 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 查看档案,包含演练内容、人数、效果评价等;每年至少开 展一次应急演练 3.1.5 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建议题库内容包含通识类和各专业学科分类安全知识、安全 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措施等;新教工、本科生和 研究生新生均需参加考试,通过者发放合格证书 3.3 安全文化 3.2.1 建设有学校特色的安全文化 学校、院系网页设立专栏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 3.2.2 编印学校实验室安全手册 将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师生 3.2.3 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 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等方式, 加强安全宣传 4 安全检查(许华杰) 4.1 危险源辨识 5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4.1.1 学校、院系层面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 4.1.2 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有明确的警 涉及危化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强磁等高危场所, 示标识 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 4.1.3 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 急管控方案 4.2 安全检查 4.2.1 学校层面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每年不少于 4 次,并记录存档 4.2.2 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 每月不少于 1 次,并记录存档 4.2.3 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开展专项检查 针对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开展定期专项检查 4.2.4 实验室房间须建立值日台账 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 4.2.5 安全检查人员应配备专业的防护和计 量用具 安全检查人员要佩戴标识、配备照相器具;进入化学、生物、 辐射等实验室要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具;检查辐射场所要佩戴 个人辐射剂量计;条件许可的,应配备必要的测量、计量用 具(电笔、万用表、声级计、风速仪等) 4.3 隐患整改 清单内容需包括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由实验室建立,报院系备案,检查院系文件 6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到相关负责人 通知的方式包括校网上公告、实验室安全简报、整改通知书 等形式。其中整改通知书要包含问题描述、整改要求和期限、 职能部门盖章等,并由被查院系单位签收;对整改资料进行 规范存档 4.3.2 院系应对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整改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并归档;如存 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采取相应防范措 施或整改完成后方能恢复实验 4.4 安全报告 4.4.1 学校有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通报 查看相关资料 4.4.2 院系有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查看相应存档内容 4.5 检查人员规范 4.5.1 安全检查人员要佩戴标识、配备照相器 检查标识及相关器具,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具 4.5.2 进入化学、生物、辐射等实验室要穿戴 检查相关装具,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必要的防护装具 4.5.3 检查辐射场所要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4.3.1 检查相关剂量计,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7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4.5.4 条件许可的,应配备必要的测量、计量 用具(电笔、万用表、声级计、风速仪 检查相关用具,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等) 5 实验场所 5.1 场所环境 实验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 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 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 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5.1.2 实验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安全空间布局 超过 200 平方米的实验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75 平 方米以上实验室要有两个出入口;实验楼大走廊保证留有大 于 2 米净宽的消防通道;实验室操作区层高不低于 2 米;理 工农医类实验室人均面积不小于 2.5 平方米 5.1.3 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 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仪器和物品 5.1.4 实验室建设和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 求 5.1.1 实验操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耐腐蚀材料;仪器设备安装 符合建筑物承重载荷;有可燃气体的实验室不设吊顶;废弃 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网线、气体管路等,应 及时拆除或封闭;实验室门上有观察窗,外开门不阻挡逃生 8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路径 5.2 卫生与日常管理 5.2.1 实验室分区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 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合理布局,重点关注化 学、生物类实验室 5.2.2 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 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 无废弃物品、不放无关物品;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 和烧煮食物、饮食,不准吸烟、不使用可燃性蚊香 5.2.3 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值日制度 实验期间有值日情况记录 5.3 场所其它安全 5.3.1 每间实验室均有编号并登记造册 查看现场 5.3.2 危险性实验室应配备急救物品 配备的药箱不上锁,并定期检查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5.3.3 废弃的实验室有安全防范措施和明显 查看现场 标识 6 安全设施 9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6.1 消防设施 6.1.1 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消防喷淋等,应正 实验室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并定期 常有效、方便取用;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灭火器在有效期 开展使用训练 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等),安全销(拉针)正常,瓶身无 破损、腐蚀 6.1.2 紧急逃生疏散路线通畅 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疏散路线图的逃生 路线应有二条(含)以上;路线与现场情况符合;主要逃生 路径(室内、楼梯、通道和出口处)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 功能正常;师生应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及火场逃生注意事项 6.2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 6.2.1 存在可能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的实验 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 6.2.2 应急喷淋安装地点与工作区域之间畅通,距离不超过 30 米; 应急喷淋安装位置合适,拉杆位置合适、方向正确;应急喷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安装合理,并能正 淋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喷淋头下方无障碍物;不能以普 常使用 通淋浴装置代替应急喷淋装置;洗眼装置接入生活用水管道, 水量水压适中(喷出高度 8-10 厘米),水流畅通平稳 有显著引导标识 10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有检查记录(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时刻保证管内流水畅 通);每周擦拭洗眼喷头,无锈水脏水 6.2.3 定期对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进行维护 6.3 通风系统 6.3.1 有需要的实验场所配备符合设计规范 的通风系统 6.3.2 根据需要在通风橱管路上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的吸附或处理 装置(如活性炭、光催化分解、水喷淋等);任何可能产生 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 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进行实验 通风橱的配置合理、使用正常、操作合 时,可调玻璃视窗开至据台面 10-15 厘米,保持通风效果, 规 并保护操作人员胸部以上部位;玻璃视窗材料应是钢化玻璃; 实验人员在通风橱进行实验时,避免将头伸入调节门内;不 可将一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橱内,以免堵塞 排风口;通风橱内放置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 15 厘米左右, 以免掉落 6.4 门禁监控 6.4.1 重点场所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并有 关注重点场所,如剧毒品、放射源存放点等危险源的管理 管道风机需防腐,使用可燃气体场所应采用防爆风机;实验 室通风系统运行正常,柜口面风速 0.35-0.75 米/秒,定期 进行维护、检修;屋顶风机固定无松动、无异常噪声 11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专人管理 6.4.2 监控不留死角,图像清晰,人员出入记录可查,建议视频记 门禁和监控系统运转正常,与实验室准 录存储时间大于 1 个月;停电时,电子门禁系统应是开启状 入制度相匹配 态 6.5 实验室防爆 6.5.1 安装有防爆开关、防爆灯等,安装必要的气体报警系统、监 有防爆需求的实验室需符合防爆设计 控系统及断电断水应急系统等;对于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汽的 要求 装置,应在其进、出口处安装阻火器;室内应加强通风,以 使爆炸物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值以下 6.5.2 应妥善防护具有爆炸危险性的仪器设 使用合适的安全罩防护 备 7 基础安全 7.1 用电用水基础安全 7.1.1 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 实验室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 (导则)改装;电源插座须固定;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 和行业标准 护器;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 和木质配电板;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 12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置于地面;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 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 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 应切断电源;无人监管状态下,应切断充电器(宝)的充电 电源 7.1.2 给水、排水系统布置合理,运行正常 7.2 个人防护 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各类 连接管无老化破损(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 处);各楼层及实验室的各级水管总阀需有明显的标识 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质地合适的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 要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帽、呼吸器或面 罩(呼吸器或面罩在有效期内,不用时须密封放置)等;进 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操作 机床等旋转设备时,不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穿着化 学、生物类实验服或戴实验手套,不得随意进入非实验区 7.2.1 实验人员需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7.2.2 个人防护用品分散存放,存放地点有明 在紧急情况需使用的防化服等个人防护器具应分散存放在 显标识 安全场所,以便于取用 7.2.3 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有培训及定 检查培训及维护记录 13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期检查维护记录 7.4 其它 7.3.1 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 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制度 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 7.3.2 实验台面整洁、实验记录规范 8 化学安全 8.1 危险化学品购置 8.1.1 化学品采购需要符合要求 8.1.2 此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前须经学校审批,报公安部门批准或备 案后,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校职能部门保留资 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爆炸品 料、建立档案;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管控化学品;查看向 的购买程序合规 上级主管部门的报批记录和学校审批记录;购买此类危险化 学品应有规范的验收记录 8.1.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购买前须向食品 报批同意后向定点供应商或者定点生产企业采购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查看实验台面和实验记录 化学品需向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购买,查看相 关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14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8.1.4 保障化学品、气体运输安全 8.2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 查看资料,现场抽查。校园内的运输车辆、运送人员、送货 方式等符合相关规范 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 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定期清理过期药 品,无累积现象 8.2.1 实验室内化学品建有动态台帐 8.2.2 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 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保 证充足的通风;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化学品 化学品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 有序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 放 能;试剂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 混乱放置、氧化和还原化学品不得混放、装有试剂的试剂瓶 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 8.2.3 原则上不应超过 100 公升或 100 千克,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 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 50 公升或 50 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 不应大于 20 公升或 20 千克;单个实验装置存在 10 公升以 上甲类物质储罐,或 20 公升以上乙类物质储罐,或 50 公升 以上丙类物质储罐,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可 按 50 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察 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 规定要求 15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当化学品由原 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 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 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 8.2.4 化学品标签应显著完整清晰 8.3 实验操作安全 8.3.1 制定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 指导书和预案上墙或便于取阅;按照指导书进行实验;实验 各类标准操作规程(SOP)、应急预案 人员熟悉所涉及的危险性及应急处理措施 8.3.2 危险化工工艺和装置应设置自动控制 和电源冗余设计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反应装置应设置 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应 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应配置不间断电源 8.3.3 做好有毒有害废气的处理和防护 对于产生有毒有害废气的实验,在通风橱中进行,并在实验 装置尾端配有气体吸收装置;配备合适有效的呼吸器 8.4 管制类化学品管理 8.4.1 配备专门的保险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 锁保管;对于具有高挥发性、低闪点的 查看储存场所、记录本。2 名分别掌管了钥匙和密码的保管 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 人同时到场时才能开启保险柜 内,并配备双锁;配备监控与报警装置 16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8.4.2 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应严格记录 品种、规格以及购入、发放、退回的日 查看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 期、单位及经手人、数量以及结存数量 8.4.3 使用时有两人同时在场,且计量取用后 立即放回保险柜,详细记载用途,双人 查看实验记录、领用记录本 签字 8.5 实验气体管理 8.5.1 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建立气 查看记录 体钢瓶台帐 8.5.2 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 整干燥;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无大量气体 钢瓶堆放现象;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均不宜 超过一瓶,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体钢 瓶不得放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 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等, 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 混放;建有独立的气体钢瓶室,通风、不混放、有监控、管 路有标识、去向明确;有专人管理和记录 17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 的较小密闭空间,为防止大 量泄漏或蒸发导致缺氧,需加装氧含量报警器 8.5.3 设置必要的气体报警装置 8.5.4 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定期进行气密性检 查;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须张贴详细的管路图;有钢瓶 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 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 帽;钢瓶中的气体是明确的,无过期钢瓶;确认“满、使用 中、空瓶”三种状态;及时关闭气瓶总阀 8.6 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 8.6.1 化学废弃物需进行规范处置 化学废弃物包装严密,及时送学校中转站或收集点;学校定 时清运化学实验废弃物,无室外堆放实验废弃物现象;化学 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 试剂和废液;化学废弃物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企业)签 约处置。查看委托合同及处置单位的资质 8.6.2 学校有统一的化学实验废弃物标签 标签信息包括: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产生部门、 送储人、日期等信息 8.6.3 配备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 对化学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存放(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应 的废弃物混放)、贴好标签,盖子不敞开;实验室内无大量 存放现象;实验废弃物存放点位置合适无干扰、标签信息清 晰、大桶存放时不能超过公称容积的 85%;对于危险性大的 18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废弃物,要独立包装,标签信息明确;不能混合,尽量原瓶 装,加贴废弃物标签 8.7 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中转站 8.7.1 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中转站须有通风、隔热、避光、 防盗、防爆、防静电、泄露报警、应急喷淋、安全警示标识 等管控措施,符合相关规定,专人管理;消防设施符合国家 学校建有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 相关规定,正确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沙箱、 中转站,对废弃物集中定点存放 自动喷淋等);若是实验楼内暂存库,必须有警示、通风、 隔热、避光、防盗、防爆、防静电、泄露报警、应急喷淋等 管控措施,面积不超过 30 平方米;不混放、整箱试剂的叠 加高度不大于 1.5 米;暂存库不能在地下室空间 8.8 其它化学安全 8.8.1 试剂需要张贴标签 标签信息包括名称、浓度、责任人、日期、储存条件等;装 有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等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无使用 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 装纸,贴上统一的试剂标签 8.8.2 不使用破损量筒、试管等玻璃器皿 查看现场 19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9 生物安全 9.1 实验室资质 9.1.1 其中 BSL-3/ABSL-3、BSL-4/ABSL-4 实验室须经政府部门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实验室,须 批准建设;BSL-1/ ABSL-1、BSL-2/ ABSL-2 实验室由学校 具备相应的安全等级资质 建设后报政府卫生或农业部门备案;查看资格证书、报备资 料 9.1.2 在规定等级实验室中开展涉及病原微 生物的实验 开展未经灭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列入一类、二类)相 关实验和研究,必须在 BSL-3/ABSL-3、BSL-4/ABSL-4 实 验室中进行;开展低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列入三类、四 类),或经灭活的高致病性感染性材料的相关实验和研究, 必须在 BSL-1/ ABSL-1、BSL-2/ ABSL-2 或以上等级实验室 中进行 9.2 场所与设施 9.2.1 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达到相应生物安 BSL-2/ABSL-2 及以上安全等级实验室须设门禁管理和准入 全实验室要求,各区域分布合理、气压 制度;储存病原微生物的场所或储柜配备防盗设施,并安装 正常 监控报警装置 9.2.2 配有符合相应要求的生物安全设施 配有 II 级生物安全柜,定期进行检测;B 型生物安全柜需有 正常通风系统;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并定期监测灭菌效果, 20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配备消防设施、应急供电(至少延时 半小时),应急淋浴及洗眼装置;传递窗功能正常、内部不 存放物品;安装有防虫纱窗、入口处有挡鼠板 9.3 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 9.3.1 采购病原微生物须从有资质的单位购买,具有相应合格证书; 采购或自行分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须按照学校流程审批,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转移和运输需 菌(毒)种,须办理相应申请和报批手 按规定报卫生和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相应的运输包装要 续 求包装后转移和运输 9.3.2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在带锁冰箱或柜子中,高致病性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妥善 病原微生物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有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 保存和严格管理 存、实验使用、销毁的记录 9.4 人员管理 9.4.1 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和研究的人 员经过专业培训 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检查存档资料 9.4.2 为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工作人 员提供适宜的医学评估 实施监测和治疗方案,并妥善保存相应的医学记录;有上岗 前体检和离岗体检,长期工作有定期体检 21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外来人员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需经负责人批准,并有相关的 教育培训、安全防控措施;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不得进 行病原微生物实验 9.4.3 制定相应的人员准入制度 9.5 操作与管理 9.5.1 制定并采用生物安全手册,有相关标准 有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标准操作规范 操作规范 9.5.2 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应急 预案 BSL-2 /ABSL-2 及以上等级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的相关 实验活动应有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包括病原微生物及感染 材料溢出和意外事故的书面操作程序 9.5.3 实验操作合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 在合适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实验操作;不在超净工作台中进 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安全操作高速离心机,小心防止离心管 破损或盖子破损造成溢出或气溶胶散发;有开展病原微生物 相关实验活动的记录;有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记 录;有合适的个人防护措施;禁止戴防护手套操作设施设备 (包括仪器、冰箱、电脑、电话、开关、门窗、柜子抽屉等) 9.6 实验动物安全 9.6.1 实验动物的购买、饲养、解剖等须符合 饲养实验动物的场所应有资质证书;实验动物需从具有资质 的单位购买,有合格证明;用于解剖的实验动物须经过检验 22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相关规定 检疫合格;解剖实验动物时,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9.6.2 动物实验按相关规定进行伦理审查,保 查看记录 障动物权益 9.7 生物实验废物处置 生化废弃物的处置应有专用集中场所 学校与有资质的单位签约处置生化废弃物,有交接记录;学 校有生化固废中转站;动物实验结束后,送学校中转站或收 集点经必要的灭菌、灭活处理;配备生化实验废弃物垃圾桶 (一般内置黄色塑料袋),有标签;学校有统一的生化实验 废弃物标签 9.7.2 生化废弃物的处置应满足特殊要求 生物实验产生的 EB 胶毒性强,需集中存放、贴好化学废弃 物标签,及时送学校中转站或收集点;刀片、移液枪头等尖 锐物应使用耐扎的利器盒/纸板箱盛放,送储时再装入黄色 塑料袋,贴好标签;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必须进行 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高致病性生物材料废弃物处 置实现溯源追踪;生化实验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桶,生 活垃圾不得混入生化实验垃圾桶 10 辐射安全 9.7.1 23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10.1 实验室资质与人员要求 10.1.1 涉源学校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 按规定在放射性核素种类和用量以及 查看资料 射线种类许可范围内开展实验 10.1.2 X 射线类衍射仪等 3 类以上射线装置纳 查看资料 入许可证范畴,加强管理 10.2 场所设施与采购运输 10.2.1 放射源储存库应设双门双控,并有安全报警系统(与公安部 辐射设施和场所应设有警示、连锁和报 门联网)和视频监控系统,辐照设施设备和 2 类以上射线装 警装置 置具有能正常工作的安全连锁装置和报警装置,有明显的安 全警示标识、警戒线和剂量报警仪 10.2.2 涉源实验场所每年有合格的实验场所 检测报告 查看现场、检定证书、检测报告 10.2.3 学校设有专门存放放射性废弃物的容 器和暂存库 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室有衰减池,或者有非密封性专门回收 处置场所 10.2.4 放射性物质的采购、转移和运输应按规 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和转让转移有学校及生态环境 部门的审批备案材料,上述采购和转让转移前必须先做环境 24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定报批 影响评价工作;放射性物质的转移和运输有学校及公安部门 的审批备案材料;放射源、放射性物质以及 3 类以上射线装 置变更及时登记 10.3 放射性实验安全及废弃物处置 10.3.1 各类放射性装置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重点关注γ辐照、电子加速器、射线探伤仪、非密封性放射 的操作规程、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并 性实验操作、5 类以上的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 遵照执行 10.3.2 放射源及设备报废时有符合国家相关 规定的处置方案或回收协议 中、长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置方 案或回收协议,短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放置 10 个半衰期 经检测达标后作为普通废物处理,并有处置记录;报废含有 放射源或可产生放射性的设备,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同意,并 按国家规定进行退役处置;X 光管报废时应敲碎,拍照留存; 涉源实验场所退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 机电等安全 11.1 仪器设备常规管理 11.1.1 建立设备台帐,设备上有资产标签,有 查看电子或纸质台帐 明确的管理人员 25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大型、特种设备的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 大型仪器设备、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有设备运 行维护的记录,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 仪器设备的接地和用电符合相关要求 仪器设备接地系统应按规范要求,采用铜质材料,接地电阻 不高于 0.5 欧;电脑、空调、电加热器、饮水机等不随意开 机过夜;对于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如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 11.1.4 特殊设备应配备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特别关注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 使用者有培训要求,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 , 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好;自研自制设备,须充分考虑安全系 数,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11.2 机械安全 11.1.2 11.1.3 11.2.1 11.2.2 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可靠接地 机床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床头、床面、刀架上放置物品; 机械设备可靠接地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整理好场地并 将实验用具等摆放整齐,及时清理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渣、屑 操作机械设备时实验人员应做好个人 防护 进入高速切削机械操作工作场所,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 镜,扣紧衣袖口,长发学生戴好工作帽,禁止戴手套、长围 巾、领带、手镯等配饰物,禁穿拖鞋、高跟鞋等;设备运转 时严禁用手调整工件;个人防护用品要穿戴齐全,如工作服、 工作帽、工作鞋、防护眼镜等;操作冷加工设备必须穿“三 26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紧式”工作服,不能留长发(长发要盘在工作帽内),禁止 戴手套 11.2.3 铸锻及热处理实验应满足场地和防护 要求 铸造实验场地宽敞、通道畅通,使用设备前,操作者要按要 求穿戴好防护用品;盐浴炉加热零件必须预先烘干,并用铁 丝绑牢,缓慢放入炉中,以防盐液炸崩烫伤;淬火油槽不得 有水,油量不能过少,以免发生火灾;与铁水接触的一切工 具,使用前必须加热,严禁将冷的工具伸入铁水内,以免引 起爆炸;锻压设备不得空打或大力敲打过薄锻件,锻造时锻 件应达到 850 ℃以上,锻锤空置时应垫有木块 11.2.4 高空作业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 2 米以上高空临边、攀登作业,须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帽、 使用安全带,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11.3 电气安全 11.3.1 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各种电器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防止浸湿,以防短路 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试验室内的功能间墙面都应设有 专用接地母排,并设有多点接地引出端;高压、大电流等强 电实验室要设定安全距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信 号灯、联动式警铃、门锁,有安全隔离装置或屏蔽遮栏(由 金属制成,并可靠接地,高度不低于 2 米);控制室(控制 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强电实验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 27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易腐品,保持通风散热;应为设备配备残余电流泄放专用的 接地系统;禁止在充满可燃气体的环境中使用电动工具;电 烙铁有专门搁架,用毕立即切断电源;强磁设备应该配备与 大地相连的金属屏蔽网 强电类实验必须二人以上,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静电场所, 要保持空气湿润,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的衣服和鞋靴 11.3.2 操作电气设备应配备合适的防护器具 11.4 激光安全 11.4.1 激光实验室配有完备的安全屏蔽设施 功率较大的激光器有互锁装置、防护罩;激光照射方向不会 对他人造成伤害,防止激光发射口及反射镜上扬 11.4.2 激光实验时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 具 操作人员穿戴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带手表等能反光的物 品;禁止直视激光束和它的反向光束,禁止对激光器件做任 何目视准直操作;禁止用眼睛检查激光器故障,激光器必须 在断电情况下进行检查 11.4.3 警告标志 所有激光区域内张贴警告标志 11.5 粉尘安全 11.5.1 大量粉状物质的储存与使用场所,应选 防爆灯、防爆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 必须达到整体防爆要求;粉尘加工要有除尘装置,除尘器符 28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 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 使用工具具有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 11.5.2 产生粉尘的实验场所,须穿戴合适的个 粉尘场所应穿防静电棉质衣服, 禁止穿化纤材料制作的衣服, 人防护用具 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11.5.3 确保实验室粉尘浓度在爆炸限以下,并 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有加湿装置(喷雾)使湿度在 65%以 配备灭火装置 上;配备合适的灭火装置 12 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 12.1 起重类设备 12.1.1 额定起重量大于规定值的设备须取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2.1.2 操作人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并每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 4 年复审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 资质 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 12.1.3 起重机械需定期保养,设置警示标识,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并作记录;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警示 安装防护设施 标识,有必要的防护措施;起重设备声光报警正常,室内起 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 3 吨且提升高度大于等于 2 米的起重设 备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低于额度限定值的可不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9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重设备要标有运行通道 12.2 压力容器 12.2.1 压力大于 0.1 兆帕且容积大于 30 公升的压力容器,须取得 规定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设备铭牌 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 上标明为简单压力容器不需办理 12.2.2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每 4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 年复审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 资质 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安全阀或压力表等附件需委 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校验或检定 12.2.3 大型实验气体罐的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 压力容器的存放区域合理,有安全警示 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大型实验气体 标识 (窒息、可燃类)罐必须放置在室外,周围设置隔离装置、 安全警示标识;可燃性气罐远离火源热源 12.2.4 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的气罐满足防爆 容器的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同时应设避 要求 雷装置;电气设施是否防爆,避雷装置接地良好 12.2.5 压力容器应有专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实行使用登记 制定大型气体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维护、保养及安 全责任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定期 检查大型实验气体罐外表涂色、腐蚀、变形、磨损、裂纹, 30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12.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2.3.1 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12.3.2 操作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持证上岗 证书在有效期内 12.3.3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12.4 加热及制冷装置管理 12.4.1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满足防爆要求 12.4.2 冰箱内存放的物品须标识明确,试剂必 标识至少包括:名称、使用人、日期等,并经常清理;试剂 须可靠密封 瓶螺口拧紧,无开口容器;实验室冰箱中不放置食品 12.4.3 冰箱不超期服役(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 10 年),如超期使 冰箱、烘箱、电阻炉的使用满足使用期 用需经审批;冰箱周围留出足够空间,周围不堆放杂物,影 响散热;烘箱、电阻炉不超期服役(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 12 间和空间等要求 年),如超期使用需经审批;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有一定的散热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应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 箱,冰箱门上应注明是否为防爆冰箱 31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符 合 空间,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冰箱、 杂物等 12.4.4 12.4.5 加热设备周边醒目位置张贴有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 护措施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烘箱等加热设备内 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 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须制定安全操 器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使用完毕,清理 作规程 物品、切断电源,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后方能离开;使用 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 10-15 分钟检查一 次),或有实时监控设施;使用中的烘箱、电阻炉要标识使 用人姓名 使用明火电炉或者电吹风须有安全防 范举措 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室不使用明火电炉;如不可替代必须使用, 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试剂;明 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不能 用纸质、木质等材料自制红外灯烘箱 32 不 不 符 适 合 用 情况记录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