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临环审巴彦淖尔市兴瑞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临环审发[2021]31 号 签发人:张宝玉 关于巴彦淖尔市兴瑞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巴彦淖尔市兴瑞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内蒙古海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巴彦 淖尔市兴瑞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报 告表组织了评审,依据项目环评内容及评审情况,提出批复 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太阳村,中心地理 坐标为: N 40° 55'59",E107°17'35"。 总占地面积 10000m2。 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取得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瑞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产 -1- 150 吨脱水蔬菜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审发【2018】42 号)。建成了年产 150 吨脱水蔬菜烘 干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脱水蔬菜生产车间、成品库、 原料堆场、锅炉房和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等。 锅炉房内安装了 1 台型号为 ZCG-10t/h 的 10 吨燃煤蒸汽锅 炉为脱水蔬菜生产供烘干热源。2020 年 9 月委托内蒙古双旭 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验收工作,编制完成《巴彦淖尔市兴 瑞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0 吨脱水蔬菜烘干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20 年 11 月 12 日形成竣工环境 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 本次扩建是因现有 10 吨蒸汽锅炉使用年久、老化严重、 故障率高,影响正常生产运行。扩建内容是在原有锅炉房东 侧新建 1 座 100m2 锅炉房, 新装 1 台型号为 SZL-15-1.25-AII 的 15 吨燃煤蒸汽锅炉,并改造现有脱硫除尘设施,与新装 15t/h 锅炉处理要求相匹配,将现有 40 米烟筒加高至 45 米。 其他建设内容均不变。总投资 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 元,占总投资 6.25%。 二、我局对该项目《报告表》组织了评审,认为严格按 《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实施,是可行的。因此, 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 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 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 2、新装一台 15t/h 燃煤蒸汽锅炉,改造原有的多管除 尘器及碱法脱硫除尘设施,与新建 15t/h 锅炉烟气处理要求 相匹配。锅炉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 45m 的烟囱排放。烟气排 放要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锅炉及软水装置的排污水,用于煤场、灰渣及厂区 洒水抑尘,不外排。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 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5、建设全封闭的储煤场和灰渣场,底部要全部采取硬 化措施。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及脱硫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 渣库内,定期外售建材生产单位综合利用。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 国家环保相关规定,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要自主组织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2021 年 8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