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中华·秀我风采” 教职工服装秀大赛评分表.docx
附件 2 “爱我中华·秀我风采”服装秀比赛评分表 序号:﹍﹍﹍ 参赛单位:﹍﹍﹍﹍﹍﹍﹍﹍﹍ 评分项目及分值 主题\风貌 30 分 衣着\搭配 30 分 创意\布局 20 分 表演\技巧 10 分 音乐\解说 10 分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主题鲜明,精神焕发 服装美观,搭配得当 布局新颖,意境和谐 节奏准确,动作协调 简洁明快,旋律优美 附加奖励:副处级以上领导参赛 +0.5 分/ 位 总分:﹍﹍﹍﹍﹍ ﹍ 比赛要求: 1、服装主题鲜明,格调高雅,衣着穿戴得体,能体现海师教职工健康向上的 精神风貌; 2、表演者能准确把握所着服饰的表达语言,充分展示服饰的风格内涵,节奏 准确,动作协调,有较强的感染力; 3、出场、布局、意境等整体设计美观、大方,解说及背景音乐搭配合适,具 有创新性、独特性,舞台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