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06级有关专业本科生在二年级末转专业的实施办法.doc
南京财经大学 2006 级有关专业本科生 在二年级末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中有关“对按专业组招生的学生在组内打 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 对江苏省按第一批次录取的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 业的实验班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 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全校 10%的优秀学生和有特殊专长的学生 在二年级末可申请转至相关专业。”的规定(南财大教字 [2005]119 号文的第三章第十六条第 5、6、7 款)以及南京财经大 学 2006 年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 2006 级本科生在 二年级末申请转专业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各专业组内转专业 2006 年录取在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电子商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财政学、税务;会计学、 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 科学、工业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 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十个专业组的学 生可在专业组内申请转专业。 (二)2006 级全校 10%的优秀学生转专业 2006 级全校各专业学生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 10%的且符合 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二年级末在籍学生修满第 1—4 学期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 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且必修课程无重修和补考; 3.成绩排名办法:按第 1—3 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 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在前 10%的学生; 4.能按期完成转入专业学习计划(专业介绍详见《2006 级本 科教学一览》)。 (三) 第一批次录取在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业 学生转专业: 1.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二年级末在籍学生修满第 1—4 学期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 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 二、转专业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各院、系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宣 传、教育、指导、初审等工作; (二)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限制的学生 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2006 级江苏省对口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的申请报名、审核、确定工作,原则上在第四学 期完成。在第 5 学期第 1 周根据学生第 4 学期的考核情况进行微 调; (五)对按专业组招生且实行组内打通培养的,在专业组内转 专业原则上不受名额限制; (六)各院、系可根据专业培养规格要求就数学、外语等方面 制订接受 10%优秀学生转专业的“转入条件与标准”,报教务处审 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 申请转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在申请时必须已 通过全国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 生目前尚未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的,原则上应转入贸易经济专业学 习,凡本人不愿意转的,可继续跟随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 毕业时按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毕业要求毕业或结业; (八)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的实施程序 (一)学生方面 1. 专业组内转专业 本学期第 9 周,根据我校 2006 年《招生章程》的规定,申 请在各专业组内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学生专 业组内转专业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并交学生所在 院、系。 2. 全校 10%的优秀学生转专业 本学期第 10 周,全校 10%的优秀学生拟申请转专业的,填写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 10%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学生所 在院、系。 3.本学期第 10 周,按第一批次录取在经济学、统计学、会 计学和审计学专业实验班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南京财经 大学二年级实验班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学生所在院、系。 (二)院、系方面 1.本学期第 8 周,各院、系将各专业接受全校 10%优秀学生转 专业的“转入条件与标准”,由分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包 括电子文档)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各院、系接受学生咨询。 各院、系按二年级在籍生第 1—3 学期必修课成绩的平均学分 绩点,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各专业前 10%的优秀学生,在所在院、系 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有资格申请转专业的优秀学生名单。 2.本学期第 10 周, 各院、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 2006 级学 生专业组内转专业审核汇总表》由分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包 括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务科。 3.本学期第 11 周, 各院、系将各专业 10%优秀学生的《南京 财经大学二年级 10%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按第一批次录取在 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业实验班的《南京财经大学 二年级实验班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进行汇总, 由申请学生所在院、 系将申请表、学生 1—3 学期成绩单集中后送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属 院、系。第 11 周内办理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院、系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照转专业的“转入条件与标 准”,对各专业 10%优秀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 《南京财经大学 2006 级 10%优秀学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由分 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包括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务科。对 按第一批次录取在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业实验班 学生的申请表进行汇总, 填写《南京财经大学 2006 级实验班学生 转专业审核汇总表》,由分管院长签字后(包括电子文档)交教 务处教务科。教务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网上公示。 4. 本学期第 13 周,各院(系)根据教务处公示、批准后的 名单按转入学生的情况重新编班,将新编班级学生名单(包括电 子文档)由分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其他 其他学生转专业的,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2006 级全校 10%的优秀学生转专业后的培养 10%的优秀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及转入专业的 培养方案完成学业。 附件:1.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 10%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实验班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学生专业组内转专业申请表 4.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 10%优秀学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5.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实验班学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6.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学生专业组内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附件 1.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 10%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院 (系) 现 专 业 姓 学 名 CET-4 CET-6 号 必修课有无 不及格课程 班 级 拟申请 转入专业 是否受过 处分 1—3 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专业内预排名次 1—4 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专业内名次 申请理由: 转出院(系)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主任):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转入院(系)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主任):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盖章: 年 1、 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 2、 转入专业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有要求的,在该项内填写; 3、 排名名次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 4、另附 1—3 学期学生个人成绩单。 月 日 附件 2.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实验班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院 (系) 现 专 业 姓 学 名 CET-4 CET-6 号 必修课有无 不及格课程 班 级 拟申请 转入专业 是否受过 处分 1—3 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专业内预排名次 申请理由: 转出院(系)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主任):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转入院(系)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主任):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盖章: 年 1. 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 2. 转入专业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有要求的,在该项内填写; 3. 排名名次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 4.另附 1—3 学期学生个人成绩单。 月 日 附件 3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学生专业组内转专业申请表 院 (系): 姓 名 现 专 业 班 级 学 号 拟申请转 入专业 CET-4 CET-6 申请理由 院 (系) 审 核 意 见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1、专业组:经济学、统计学专业组;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电子商务专业组;金融学、金融 工程、保险专业组;财政学、税务专业组;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专业组;工商管 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组;管理科学、工业工程专业组;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组;劳动与社会 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组;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组。 2、转入专业有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要求的,须填写“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 附件 4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 10%优秀学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院、系: 序号 姓名 学号 原班级 转入专业: CET-4 原专业 CET-6 排名 拟编入班级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转入院(系)意见: 教务处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转入学生的院、系填写;按原专业顺序填写;一式二份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5 南京财经大学二年级实验班学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院、系: 序号 姓名 学号 原班级 转入专业: CET-4 原专业 CET-6 排名 拟编入班级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转入院(系)意见: 教务处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转入学生的院、系填写;按原专业顺序填写;一式二份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6 南京财经大学 2006 级学生专业组内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院(系): 序号 姓名 学号 原班级 转入专业 CET-4 CET-6 拟编入班级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院(系)意见: 分管院长(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由原班级所属院、系填写;一式二份。 教务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