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乌海市千里山选煤有限责任公司“1·09”坍塌一般事故案(个人2).docx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刘军) 单位名称: 乌海市千里山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911503006834499493 (海勃湾)应急罚〔2022〕事故-003-3 号 乌海市千里山选煤有限责任公司“1·09” 坍塌一般事故案 行政处罚 2022 年 1 月 9 日 15 时 05 分左右,位于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的乌海市千里山 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采样员刘海霞在精煤 场地采样过程中,未注意精煤堆过陡过高, 冻煤块塌方将其头部以下掩埋,17 时 30 分左右乌海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宣布刘 海霞经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 条第(五)项 给予乌海市千里山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陈子尧处罚金 47700 元(肆万柒仟柒 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2 年 4 月 15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机构为 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