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人民政府-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doc
单 位 或 者 户 口 所 在 地 公 安 派 出 所 意 见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 申请人所填各项内容: □属实 □不属实 不属实的内容是: 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的理由是: 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 □不属于 □属于 属于的情形是: 负责人(签名): (公 联系电话: 年 月 章) 日 备注:1、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十六周岁以上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学校对申请人所填写内容是 否属实、是否同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出具意见。 2、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出具意见。 3、未满十六周岁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4、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 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以下栏目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 受 理 意 见 受理人(签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审 批 意 见 审批人(签名): 审批日期: 备 注 年 申请表中有“□”的栏目,请在相应项划“∨”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