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doc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1 2 事项名称 生产经营单位在 从业人员安全培 训期间未支付工 资并承担安全培 训费用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 按照规定开展应 急预案评审的 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减轻处罚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 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 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属于首次被发现,且 《中华人民共和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生产经营 责令改正后能及时纠 国行政处罚法》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 正,主动减轻危害后 第三十二条 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果的。 可以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 款:(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 用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第二十一 条第一款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属于首次被发现,且 国行政处罚法》 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 、储存、 责令改正后能及时纠 第三十二条 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 正,主动减轻危害后 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 果的。 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 裁量幅度 配套监管措施 可以处 5 千元以 上 1 万元以下的 罚款 预警提示、行政 告诫 可以处 5 千元以 上 1 万元以下的 罚款 预警提示、行政 告诫 备注 3 生产经营单位未 按照规定进行应 急预案修订的 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 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第三十六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 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 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 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调整的;(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 已编制了应急预案并 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 正常运行,属于首次 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 被发现,且责令改正 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 后能及时纠正,主动 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 减轻危害后果的。 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可以处 5 千元以 上 1 万元以下的 罚款 预警提示、行政 告诫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 订的。 4 生产经营单位与 从业人员订立的 协议,存在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 业人员因生产安 全事故伤亡依法 应承担的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五十二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 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从未发生生产安全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 故,属于首次被发现, 一百零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 国行政处罚法》 且责令改正后能及时 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 第三十二条 纠正,主动减轻危害 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后果。 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 预警提示、行政 告诫 说明:1、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是指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 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