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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政办发〔2020〕6 号关于规范船舶工业园企业经营管理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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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微政办发〔2020〕6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船舶工业园企业经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 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 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对接国际国 内船舶市场,提升我县船舶工业园企业的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 务型制造水平,实现船舶产业的“脱胎换骨”,经县政府同意, 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 “工业强县”战略目标,全力推进船舶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船 -1- 舶修造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改变原有传统粗放型生产经营 模式,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提高企业“亩产效益”。积极搭 建船舶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大力招引船舶修造及产业链上下游大项 目,加快提升船舶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建成国内知名、江北 最大的集内河船舶智能修造、船舶产业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性船舶产 业集群基地。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各有关乡镇和县政府 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深入企业一 线,开展走访调研,仔细摸排生产经营实际状况,详细掌握经营业 主思想动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同时,结合地域特点及市场需求, 认真研究,综合评估,因企施策,推动形成较为规范的经营业态、 经营模式。 (二)搞好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 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推进企业经营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信息 沟通和交流机制,提升企业经营行为透明度和民主化程度;引导企 业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热情,使规范化经营成为 企业自觉行动。要迅速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加大对企业负责 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理念培训力度,推动企业在新业态上求 突破,在新技术上求创新,在一体化上求发展。 (三)注重创新创造,完善机制体制。依托航宇集团等龙头 企业,大力发展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鼓励企业不断提升装备智能 化水平,采用数字化控制技术和分体式、模块化建造生产模式, 提升船舶生产工艺,创响“微山湖”船舶制造品牌。打破部 -2- 分企业现有作坊式、来料代加工经营模式,船舶工业园所有船舶修 造企业实现100% 商品化生产经营,所有下水船舶实现有据 (合同)可依、有票(税务发票)可查、质量(加工台账) 可 寻。在进一步提升航宇集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强力推进 韩庄船舶工业园、留庄船舶工业园内各企业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 船舶行业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 等 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导则( 试行)》 要求,对建造场地、工艺流程、原材料剪切、物料存放、船体涂 装等各个生产环节实行规范化运作。 (四)倒排实施计划,稳妥有序推进。具体分为三个阶段梯 次有序推进:1. 全面摸底,区别对待( 2020 年12 月底前完 成)。凡已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并开始生产的船舶,生产企业要会商 船主尽可能以整体出售且开具税务发票方式进行交易(船舱内装 修部分可以由船主自行安排,下同);凡已签订来料加工合同但 未进行生产的船舶,生产企业要会商船主,将来料加工、代加工转 变为规范经营(商品化经营),可选择合股经营、参股经营或船 主先行垫资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今后再签订来料加工合同的, 一律取消来料加工、代加工方式,合同中必须注明“船舶以整体出 售且开具税务发票方式进行交易”。同时,选取基础较 好的船舶协会会长单位先行先试现场管理7S 标准(整理、整 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2.强化措施,严格监管 (2021 年4 月底前完成)。在试点推行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 做好补短板、强链条、抓升级工作,全面推进实施,船舶工业园内 所有船舶修造企业现场管理基本实现7S 标准,所有下水船舶 -3- 全部全额开具税务发票。3.完善体系,产业升级(2021 年12 月底前完成)。延长产业发展链条,实现原料供应、船舶研发与制 造、售后维修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经营,船舶行业集团化发展格局 初步形成。 以上三个阶段如条件具备,可同步进行。 三、优化要素保障,激发发展潜力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 展的意见》(济发〔2020〕16 号),从政策扶持、营商环境、企 业服务等方面为船舶修造行业做好要素保障,持续增强其技术创新 和市场应变能力。 (一)在整合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和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对 接社会资源,争取更多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用于推进我县船 舶修造行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优化资源配置,落实“要素跟着项目保障走”,提高 船舶产业集群土地、人才、能源、排放等要素保障能力。 (三)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实施地方级税收优惠5 年的政策 过渡期。2021 —2023 年,船舶修造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级部分全 部奖励企业;2024 —2025 年,船舶修造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级部 分50% 奖励企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完善、新产 品开发、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方面。 四、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船舶修造行业规范化经营工 作,在县产业集群培育指挥部的领导下,由船舶产业集群专班具体 组织实施。船舶产业集群专班负责制定船舶产业发展规划、五年行 动计划、年度推进计划,绘制产业链图谱;编制船舶产业招 -4- 商方案,建立产业集群项目库、企业库、招商目标库、专家智库; 搞好船舶产业政策研究,及时制定支持行业发展政策。 (二)多措并举,高效运转。船舶产业集群专班要加强工作 调度,科学合理推进规范化经营工作;建立船舶产业统计体系、奖 惩制度,指导有关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完善工作机制; 支持船舶修造企业“心无旁骛做主业”,以恒心办恒业。各有关 乡镇要坚持“抓发展就要抓实体经济、就要抓制造业”理念,高 度重视船舶产业发展,会同税务部门摸清摸实已签订合同并开始生 产的、已签订合同未开始生产的及计划签订合同的船舶底数,精准 搞好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抓好船舶修造企业培育指导工作, 努力打造一支守法纪重诚信、懂管理敢创新、知敬业善合作,具有 国际视野,开放包容的企业家队伍,提高船舶制造业专业化、数字 化水平。交通运输部门要抓好内河船舶管理, 规范县域内航运公 司运营。税务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鼓励企业依法纳税,加大检查 力度,对故意偷税漏税、违规经营的企业依法严惩。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5-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 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 2020 年 11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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