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docx
桃镇政发〔2020〕2 号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桃花江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桃花江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人 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7 日 —1— 桃花江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 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根据《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 桃江县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 案〉的通知》(桃办〔2019〕101 号),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镇道路硬件逐步完善,群众守法意识 显著增强,路面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实现降事故、 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1月) 。完成工作部 署,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摸清底数,形成台账。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8月)。各村 (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 实,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从严追究 失职渎职责任。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 开展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集中整治的主要顽瘴痼疾 (一)客危车辆隐患较大。重点是“两客一危”车辆存在较大 —2— 交通隐患。 (二)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重点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 重,普遍存在。 (三)非法营运现象突出。重点是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 车、商务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旅游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 (四)马路市场乱象丛生。重点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 突出。 (五)风险路段问题较多。重点是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 道路设计、施工、标识、管理存在缺陷。 (六)非法车辆管控薄弱。车辆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失, 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机动车问题突出;变型拖拉机逾期 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违法上路等问题突出。 (七)违法驾驶行为普遍。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 人;电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机动车占 用右转道直行;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等。 四、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督促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 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 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 (二)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发现的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 商务车非法营运线索,主动推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顶格处 —3— 理。 (三)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1、制定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对马路市场进行 全面排查,按照隐患类别分类造册,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2、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 以强制取缔;有条件修路绕行的,必须对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 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 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 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 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采取断然措施,迅速全部搬迁进 集贸市场或实施转移。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 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 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四)整治农村班线客车超员 推进农村客运体制改革,推行“一县一公司”运营制度,推行 农村班线客车区域化经营。 (五)整治事故风险突出路段 1、对全镇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内道路的桥梁、隧道开展 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并对照隐患 台账,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的 治理任务。 2、对辖区农村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汇总相关部门抄 告的隐患台账,完成农村道路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的治理任务。 —4— (六)整治道路管理维护薄弱环节 1、集中治理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占道堆物作业 的行为,依法处理违法人员。 2、实现国省道公路、县乡道、村道、城市道路治安卡口、 流量监测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共用。 (七)整治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 将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列为镇安全管理人员日 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加强日常劝导教育。加强对农用车、 拖拉机、工程车的路面执法,对非法载人行为依法从严处罚,纠 正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成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 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孙准成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符建安任副组 长,承担具体整治工作的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负责集中整 治行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交管站, 由陈奇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部门 要对照桃花江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清单(详见附件) ,进 一步细化具体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凡未能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的,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 开展催督办;对反复催督办,问题依旧严重,隐患依然突出的地方, —5— 启动倒查问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 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滚动报道集中整治行动进展 情况,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积极氛围,防止上热下冷。 附件:桃花江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清单 —6— 附件 桃花江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清单 顽瘴痼 疾类型 具体问题 整治目标 牵头责任单位 整治措施 验收标准 超限超 载屡禁 不止 货车超限 超载运输 现象普遍 货车超限超载 运输现象得到 根本扭转 交管站 农村工作办 政法综治办 各村、各社区 督促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 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 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 (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 2020 年 12 月底前经当地政府公示的重点 源头单位 100%完成安装任务。 政法综治办 安监办 各村、各社区 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 场,予以强制取缔;有条件修路绕行的,必须对 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 止车辆通行。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取缔或搬迁确有困 难的,必须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政法综治办 安监办 各村、各社区 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 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 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 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采取断 然措施,迅速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或实施转移。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 政法综治办 安监办 各村、各社区 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 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 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 通行。 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马路市场未取缔、未搬迁之前,临时交通管 制措施不得停止实施,确保管控到位。 马路市 场乱象 丛生 以路为市、 马路市场道路 占道经营 交通隐患得到 禁而不绝 全面治理 —7— 顽瘴痼 疾类型 具体问题 整治目标 牵头责任单位 整治措施 部分路段 集中清理一批 交管站 对辖区农村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汇总相关 事故风险 突出公路风险 政法综治办 部门抄告的隐患台账,完成农村道路事故多发、 隐患 各村、各社区 高风险路段的治理任务。 突出 风险路 段问题 较多 道路管理 维护有待 加强 集中治理一批 道路管维顽疾 农用车、 拖拉机、 工程车非 法载人现 象屡禁不 止 坚决消除农用 车、拖拉机、 工程车非法载 人现象 —8— 交管站 验收标准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50%的任务路段 完成治理。 对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占道堆物作业 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集中治理,依法处理 违法人员。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清理排查,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交管站 将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划非法载人列为乡镇 农业综合服务站 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加强 安监办 日常劝导教育。 各村、各社区 每县随机路查 10 台上道路行驶农用车、拖 拉机、工程车,凡有非法载人现象的,即 为不合格。 政法综治办 各村、各社区 桃花江镇党政综合办 2020 年 1 月 7 日印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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