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东政办字 2023年 18号 关于推动商文旅发展促进夜间消费的实施意见.docx
东政办字〔2023〕18 号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商文旅发展促进夜间消费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推动商文旅发展促 进夜间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 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发展夜间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 市关于提振消费的总体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 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分步推进的原则, 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方式建设推进,促进商文旅深度融合,进一 - 1 - 步激发夜间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 的夜间消费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改观”的总体要求, 充分挖掘我县夜间消费资源。到 2025 年,全县培育打造万向智慧 城商圈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万向智慧城商圈、东明老街等 2 处 夜间经济示范点;东明县毛泽东纪念馆、万福公园庄子书画院 等 2 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汇聚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多元、特 色鲜明的夜间消费和产业发展的强大动能,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 发展,将“夜东明”打造成为“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向往”的知 名夜间经济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夜宴东明”。培育挖掘我县特色名吃,积极申 报菏泽老字号,组织餐饮企业参与“菏泽特色名吃”评选、推介 活动以及牡丹宴、牡丹精品菜大赛,培育一批名厨名师和特色餐 饮企业、地方名小吃品牌店。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按不 同消费群体提供分时段针对性餐品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组织举 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烧烤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 重点打造明大美食街和凯越达物流园北侧小吃街为地域特色的 美食街区,并将永安路、振兴路(化工路)作为夜市开放路段, 与西部烧烤广场、火车站烧烤广场等作为互补,开放时间为晚 18:00 至次日 8:30 前,摊位一律设置在路沿石以上,占用长度 - 2 - 不超过 3 米,做到“摊走路清”。(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 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 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推进“夜购东明”。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新特 点,培育夜间购物消费集聚区,统筹规划大型商场、超市、餐馆、 酒吧、影院、书店等配套设施,综合利用户外空间,适度增加商品 外摆,完善体验式、互动式新兴商业业态布局。因势利导、因地 制宜,重点打造万向智慧城商圈为重点夜间购物街区,并适当延 长特色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等夜间营业时间,引导连锁商贸 企业拓展 24 小时便利店,有序引导打造后备箱集市、购物嘉年 华等各种形式的夜间时尚购物消费活动,支持开展夜间打折让利 活动,提升夜间购物消费水平。(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推进“夜游东明”。支持万向智慧城、黄河湾公园 等通过夜景打造、旅游演艺、特色活动、商街夜市等多种形式, 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夜游体验。依托体育公园、东明湖公 园、万福公园、南华公园等主题公园以及东明老街特色街区、 万福广场、东开百鲜产业园、春博园等场所,每年至少开展 4-6 场灯光秀、音乐节、西瓜节、消夏文艺周、啤酒节等夜游主题 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 3 - (四)推进“夜娱东明”。鼓励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 美术馆、工人文化宫和电影院等文化场所延长开放时间,规范发 展 KTV、洗浴、足疗、电竞等经营性服务场所,丰富夜间文化娱 乐生活。充分利用体育公园、公共球场、社会健身场馆等体育设 施,组织开展夜间健身运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 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推进“夜演东明”。支持文旅集团与市演艺集团加强 合作,持续打造夜间精品演艺项目,加大夜间演出场次,推动夜间 演出市场发展。支持夜间经济集聚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开展 露天街头表演,鼓励影院在周末节假日增加夜间电影放映场次。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 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推进“夜宿东明”。引进知名连锁酒店,大力发展特 色酒店,提升酒店文化内涵和服务质量。以发展民宿和农家乐为 切入点,筛选 1—2 处重点打造,与酒店结对帮扶,一对一培训指 导,提升服务质量,突出主题优势,打造特色民宿品牌。充分利用 我县处于鲁豫交界位置的地理优势,吸引河南游客来我县消费、 住宿。(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 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配套措施 (一)支持延时经营。支持特色街区、重点商圈、夜间文化 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延长营业时间,合理布局深夜书店、深夜影院、 - 4 - 深夜文化场馆等场所,满足夜间消费需求,不擅自限制市场主体 经营时间。(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文化 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优化营商环境。对临时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 经营的,鼓励减免占道费、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对夜 游场所实行日清日结制、安保巡逻制。对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 免予行政处罚,涉企检查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 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 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夜间安全保障。加强夜间警务巡逻布控和安全保 障,确保夜间市场和社会活动安全有序。落实夜间人防、物防、 技防等措施,设置夜间经济集聚区定点应急救助点,储备应急救 援物资和器材,提供紧急医疗、紧急情况快速救助等服务。 (责 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 健康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分工协作出 台各项具体方案,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谋划全县夜间经济发展, 并就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制订具体行动计划;县文化和 旅游局、县商务局就丰富夜间经济业态、促进夜间消费活动制订 专项行动计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部门制定夜间市场管理办法。 - 5 - (二)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 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 夜间消费咨询服务。构建多种旅游网络营销渠道,实现精准化、 场景化旅游营销,吸引更多游客夜间休闲、娱乐和消费。 (三)强化市场运营。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引导 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走市场化运营道路,形成可持续的良 性发展模式。鼓励企业自发成立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协会等商会组 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有序发展。 (四)加强财政保障。要统筹发展夜间经济相关资金,对特 色夜间经济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以及夜 间商文旅促消费主题活动给予补贴。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6 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6 日印发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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