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苏木镇承接自治区赋予苏木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涉及草原类行政事项清单的通知.docx
关于增加苏木镇承接自治区赋予苏木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涉及草原类行政 事项清单的通知 磴政办字〔2023〕36 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 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 22 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推动基层有效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内 机编办发〔2021〕45 号)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印发《关于进一 步明确基层承接落实赋权事项的通知》(巴机编办发〔2021〕98 号)文件精神, 在各苏木镇已承接自治区下放的 99 项行政权力事项基础上,增加渡口镇、补隆 淖镇、隆盛合镇涉及草原类行政权力事项(具体清单附后)。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磴口县渡口镇、补隆淖镇、隆盛合镇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清单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