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格报告.docx
2021 年度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绩 效自评报告 桃江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 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进行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 务局 2021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分 98 分。现 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及 2021 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 标通知单的文件,2021 年度我局的财政拨款收入 9889.25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 9889.2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8.64 万元,主 要包括人员经费 260.61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68.03 万元;项目 支出预算 9560.61 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 为:工资福利支出 259.9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9.96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477.88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1.47 万 元。以上支出合计 9889.25 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 2021 年度项目资金预 算绩效目标为 9560.61 万元。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 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 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 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 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1 年,县财政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为 328.64 万元。按经 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决算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 259.9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8.0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67 万元,合计 328.64 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支出。我局 2021 年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为 9560.61 万元, 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分配到各项目,已由县财政局安排落实及 时拨付到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预算项目 可及指标数(万元) 实际使用数(万元) 差额 使用率(%)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7834.77 7834.77 0 100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 248.28 248.28 0 100 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 1201.19 1201.19 0 100 优抚事业单位维修经费 33.00 33.00 0 100 退役军人零就业援助资金 205.52 205.52 0 100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 36.85 36.85 0 100 1.00 1.00 0 100 9560.61 9560.61 0 100 驻村扶贫第一支书工作经 费 合计 项目支出预算 9560.61 万元,决算数 9560.61 万元,收支 相符。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1 年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 9.77 万元,公务接待费 支出 3.86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5.9 万元。 (四)公用经费情况 2021 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 68.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办 公费 7.31 万元、印刷费 2.17 万元、水费 0.76 万元、电费 3.18 万元、邮电费 0.94、物业管理费 5.17 万元、差旅费 6.9 万元、 会议费 2.76 万元、培训费 2.35 万元、公务接待费 3.86 万元、 劳务费 9.18 万元、工会经费 9.06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39 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我局根据《会计法》、 《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 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 责》、《出纳岗位职责》,对会计和出纳作出明确规定;制订了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退役军人 事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支出范围、程 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基本做到了财务制度健全、会 计核算规范。 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 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 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 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 发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始 终将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全年共接待来 访退役军人 135 批次 163 人次(其中集访 4 批次、个访 131 批 次 131 人次);办理省信访信息系统网上(转)办(送)事项 11 件、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系统网上交办件 21 件、市局交办信访 件 3 件,处理县长热线、书记信箱、市长热线、红网等网上投 诉计 21 件;做好了清明、“两会”“七一”“八一”等重要节会 特护期维稳工作。全县未发生赴市以上规模集访,未发生涉军 人员赴省进京非访事件。 二是稳步推进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全年接收退 役军人回乡报到共 237 人,委托智海人力公司对自主就业退役 士兵 179 人签订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意向书。与人社局共同举办 招聘会 2 场次,组织在家退役军人 45 人参加市局举办的适应性 培训。在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完成了转业士官 56 人和转业干部 2 人的安置任务。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救助 178 人、住院救助 38 人次, “春节”慰问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 211 人。 三是全面落实优抚待遇。下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 7834.77 万元。其中用于 8126 名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 6079.8672 万元,455 名优抚对象住房、医疗、生活困难补助资 金 93 万元,690 名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经费 29.808 万元, 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困难补助经费 75.36 万元,下拨八一、春节走访慰问 3189 名重点优抚对象经费 95.62 万元,购买 60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意外险 14.5 万元。 下拨优抚对象医补助金 248.28 万元。其中用于重点优抚 对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补助资金 30.476 万元、退伍精神病 人住院医药费 45 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经费 84.36 万元、 重点优抚对象医保缴费 80.58 万元。 下拨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经费 33 万元,主要用于光荣 院硬件设施维修改造。 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选送 7 名烈属、148 名 重点优抚对象到市第五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医院开展短期疗养, 148 名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经费 84.36 万元。搞好优抚对象的 数据核查和身份证认证工作,数据核查已完成 8697 人,完成比 例 100%,身份证认证达到 98.36%。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两参” 人员的身份核查和清理,完成异常数据核查 1486 条,核减死亡 优抚对象 1466 人,新评、补评、新增伤残军人、伤残警察 7 人, 完成全县 666 名伤残军人、伤残警察、伤残公务员伤残证的换 发证工作。做好“三属” 、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人员材料 收集和申报工作,认真做好 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和部分 烈士(建国前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申报材料的审批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拥军褒扬工作。及时对新入伍士兵做好光荣 牌悬挂和信息采集,共悬挂光荣牌 1102 块,采集信息 1102 条。 组织为部队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对 7 名荣获二等功的现役军 人家属送达了“二等功臣之家”牌匾,对 69 名荣获三等功的现 役军人家属送达了立功受奖证书。建设了 187 人的退役军人“兵 支书”资料库,组建了 16 支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退 役军人创业标兵”评选,完成了 20 名推荐人选的资料审核与实 地考察工作,并经部门联评,评选出“退役军人创业标兵”10 名。清明及“七一”前夕,走访慰问烈士家属 15 户。“八一” 期间,县五大家领导看望慰问驻桃部队 4 个,县、乡两级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 1760 人,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3192 人、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属 15 人、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家属 15 人,共发放慰问金、慰问物资 135 万元;为部队解决具体问 题 3 个,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难题 51 个。结合建党 100 周年系 列庆祝活动,组织开展了“烈士纪念日”活动。认真做好烈士 纪念设施管理和零散烈士墓的维修工作,全县 154 座零散烈士 墓,拟迁入桃江烈士陵园的有名烈士墓 65 座、无名烈士墓 31 座,拟迁入马迹塘伍家仑烈士纪念碑的有名烈士墓 1 座(马迹 塘战役牺牲的连长仇万顺)、无名烈士墓 10 座,拟实施就地保 护的烈士墓 47 座。至今为止,已签订《迁葬协议》58 座、完成 平坟 58 座,签订《就地保护责任书》的 30 座、动工 30 座,41 座无名烈士墓,完成平坟 41 座。承办温涛烈士骨灰迎接和安葬 仪式。 五是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退 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组织 集中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县局、各乡镇、村(社区)利用 电视台、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 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共组织集中学习 28 场次,悬挂横幅 180 多条,制作宣传栏 30 多个,发放宣传资料 10000 余份,发放 《退役军人保障法辅导读本和释义》300 套,提供法律咨询 80 余人次。 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建引 领,不断增强局机关干职工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升 服务理念。组织对乡镇分管领导、站长和业务专干进行拥军优 抚、就业创业、移交安置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认 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打造一支忠诚、 干净、担当的退役军人服务队伍。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局工作布置要求,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 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 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股室和二 级机构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自评,经自评得分为 98 分,最 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 价报告上报县财政局。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服务保障体系的基础仍比较薄弱。县、乡镇、村(社区)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成立时间不长,是个新生事物,工作 机制尚不健全,工作制度尚不完善,职能职责尚不十分清晰。 上级出台的文件虽对县、乡镇、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的 工作经费有要求,但属指导性文件,比较抽象,尤其是财力比 较紧张的县市乡镇村(社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难 以得到充分保障,严重影响和制约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正常 开展。 为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上级出台政策 文件,根据辖区内退役军人人数,安排区县市、乡镇、村(社 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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