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唐飞宇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南政人〔2022〕8号).docx
南政人〔2022〕8 号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 唐飞宇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县人民政府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 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唐飞宇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副局长; 袁伟科同志任南县财政局副局长; 夏畅同志任南县自然资源修复事务中心主任; 张四春同志任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洋同志任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蔡名友同志任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肖利平同志任南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南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5 月 27 日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