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工信〔2018〕25号 关于印发《2018年“千企帮千村”工作谋划》的通知.docx
许工信〔2018〕25 号 关于印发《2018 年“千企帮千村”工作谋划》 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 按照全市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千企帮千村”工作实 际,制定了《2018 年“千企帮千村”工作谋划》 ,请认真贯彻 落实。 2018 年 2 月 10 日 1 2018 年“千企帮千村”工作谋划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千企帮千村”精 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58 号)文件精神,为进 一步巩固我市扶贫攻坚成果,2018 年“千企帮千村”工作安 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落实县市区“千企帮千村”工作的主体责任,发挥县市区 的主体作用,通过台账管理,典型示范,政策支持,检查督查 等实现“千企帮千村”工作的深入开展。突出“全,实,准, 效,扶”五个方面的工作,以现行标准下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为 重点,组织有帮扶能力的企业建立企业名录库,因企制宜、因 村制宜,从企业和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所处位置 和发展区域、发展方向等情况,将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 人才等优势与帮扶村的特色资源、土地、劳动力、生态等有机 结合,通过发展绿色经济,探索电商扶贫,推动生态旅游,安 排劳动力就业,培育现代农村服务业等形式,采取一帮一、一 帮二等方式确定企业与帮扶村的结对帮扶。注重工作实效,增 强帮扶村集体经济;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促 进贫困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二、工作目标 2 2018 年 3 月底,实现帮扶企业同 2086 个帮扶村全部确定 帮扶结对关系覆盖,全部签定帮扶协议,建立帮扶企业名录库, 纳入台账管理;2018 年 6 月底,省定贫困村全部建立扶贫企 业(扶贫车间、基地)或者同扶贫企业(扶贫车间、基地)签 定帮扶暨就业协议;2018 年 6 月底,汇集完善“千企帮千村” 工作政策,对参与“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工作的企业进行金 融支持,落实税收优惠,加强政治荣誉激励,加大企业服务力 度。 三、工作途径 1. 培植发展扶贫产业。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 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引导企业立足帮扶村 的自然人文资源禀赋特点,把企业转型升级与帮扶村的产业构 建结合起来。对纯农业村,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从事农产 品加工,增加农产品的就地转化能力;对有一定工业基础的村, 安排相对应的企业进行工业生产的转移,增加村的工业能力; 对有矿产资源的村,要在矿产开发中增强村的集体经济能力; 对土地资源丰富、有一定种养殖业基础的村,通过“公司+基地 +合作社+农户”、“企业+贫困村+贫困户”等模式,建立特色农 产品种养基地;对生态环境优良、文化底蕴深厚的行政村,大 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农耕文化旅游等特色旅游产业; 对交通便利的村,要大力发展交通运输和电商企业,培育壮大 村集体经济,实现自身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 3 2.开展技能帮扶。利用人社部门技能培训力量,开展贫困 人口的基本知识和基础劳动能力培训,借助企业信息、资源、 技术优势,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方向和特点,对有劳动能力和就 业愿望的农村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是种植、养殖、特 色农产品加工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厨师、汽车维修、电 焊工、家政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每户 有一名劳动力掌握一项实用技术或就业技能。鼓励帮扶企业在 人社部门安排下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签订农村劳动力培 训,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安排在本企业 就业。 3.实施就业带动。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 上下游企业为结对贫困村提供就业岗位。鼓励建设扶贫工厂、 扶贫车间,通过指导企业采取定向设岗、就业指导、居家就业 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人口就业脱贫。引导企业为贫困户提供 量身定制的公益岗位,确保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通过 技能培训后进厂就业。组织部分贫困家庭大学生利用假期到企 业见习实习,接受就业创业指导,提前做好职业准备,实现毕 业就业无缝对接,助力家庭早日脱贫。加大对贫困残疾群体的 就业帮扶力度,帮助贫困残疾人发展家庭养殖、手工编织或电 子商务等产业,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增加贫困残疾人的收入。 4.创新资产收益帮扶。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实施资产收益扶 贫增收工程,对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放小额贷款发展 4 家庭致富项目;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把其小额贷款资金 统一整合入股到企业,由企业投资项目,贫困户入股分红。按照 “政府出资、企业援建、贫困户受益”的模式,引导企业吸纳 贫困户资产性投资,增加贫困户资产性收益。 5.推进公益帮扶。动员企业采取直接捐赠、设立扶贫公益 基金、开展扶贫公益信托等形式开展扶贫,参与贫困村基础设 施提升工程,支持村庄道路、路灯、村室、标准化卫生室、文 化广场、体育健身器材等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行政 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鼓励企业关注贫困家 庭高校学生、农村低保五保户、重点残疾人、留守儿童、空巢 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服务、生活救助等公益 帮扶活动,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 四、工作措施 1.调整完善“千企帮千村”精准结对帮扶企村名单,建立 帮扶企业名录库。有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县市区都要筛选有能 力有意愿的企业吸纳入库,禹州市、长葛市自行统筹辖区内的 企业进行企村结对;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统筹辖区内的企 业进行企村结对,市工信委牵头将驻市企业、市属企业和魏都 区、开发区、示范区、东城区的企业按帮扶村比例分配到 3 个 县区,由 3 个县区安排企村结对。 2.调整完善“千企帮千村”结对关系,建立符合实际情况 的结对关系。5 个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按照 5 自愿、就近的原则,将企业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优势与 有贫困户的行政村特色资源、土地、劳动力、生态等有机结合” 的原则,采取“一对一、一对二”的形式确定企业的办法结对 村,避免“适合养殖的村子发展种植,适合农业的村子发展工 业”的情况出现。 3.建立“千企帮千村”工作台账,将企业帮扶工作纳入台 账管理。5 个县市区要在企村确定结对关系后建立精准帮扶工 作台帐,明确专门人员对台账进行管理,将帮扶村的基本情况、 对村的帮扶方式、企业的投入情况以及帮扶成效纳入台账管理 范围。每月集中统计一次台账内容,对帮扶进度较慢的企业及 时进行督促指导。 4.发挥“千企帮千村”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把外地好 的经验学习引进过来,把我们本地的好的做法宣传出去,对那 些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义利兼顾、互惠双赢的企业和好的做 法及时汇总总结,把已经取得的经验尽快编辑成册,让帮扶企 业有学习的榜样、有工作的模样、有落实的办法。加大宣传力 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企业在对接帮扶中的先 进典型和先进经验,通过交流会、现场观摩会、专题宣传等形 式向全市推广,营造企业踊跃参与“千企帮千村”的浓厚舆论 氛围。 5.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千企帮千村”工作的各项扶持性 支持政策,完善金融支持的企业白名单制度,优先将符合条件 6 的帮扶企业列入白名单,对符合省财政厅规定的扶贫贷款贴息 的项目纳入财政部门支持名录;落实帮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进行农产品加工的 企业按规定减免税收,对公益性捐赠按规定进行所得税扣除, 对金融机构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 6.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建立对帮扶企业和帮扶车间所在企 业分级服务体系。市级层面通过建立政策直通车,加大政策指 导和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申报扶持政策;选取部分帮扶效 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全市企业家沙龙活动及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帮助其完善政企沟通渠道,提 高经营管理能力。县级层面要将帮扶企业以及帮扶车间所在企 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选派首席服务员开展点对点分包服务, 组织企业参加“四项对接”活动,在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 予以倾斜。 7. 落实“千企帮千村”工作中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展村级 集体经济总负责的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扶贫开发工作 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 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服务,乡镇党委政府加大驻村 帮扶力度,分包村的县乡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 驻村帮扶作用,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和项目等方面指 导帮助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定“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方 案中发展增强村集体经济的措施,因村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 7 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推动贫困村集体经 济组织发展壮大。 8.加强政治荣誉激励,发挥我市民营企业生力军的作用, 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到脱贫攻坚伟大事业,对积极参 加脱贫攻坚“千企帮千村”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参选各级集 体荣誉评选,优先推荐参选各级文明单位评选,优先推荐参选 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推荐参选河南省、许昌市杰出企 业家、优秀企业家评选,优先推荐参选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 动奖章和五一劳动奖状评选。 9.加强“千企帮千村”工作的检查督查。紧紧围绕市委市 政府“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 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以督查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千企帮千 村”工作中的政策、精准脱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 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 “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按照“统一组织、 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 则,落实“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 强化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监督责任,做 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市政府“千企帮千村”精准 帮扶工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