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国际联合审计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 2:国际联合审计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 规则(暂行)》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大会代 表选举办法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构成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学生人数和代表先进性、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其中非校、院级学生 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少于 60%,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比例不少于 50%,女 代表不少于 25%,各选举单位在推选代表时应兼顾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 二、代表团代表候选人的条件 1.我院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有主动参与团学组织建设的热情; 3.愿意为广大青年服务,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含各类通报批评) ; 5.学习成绩优异,无积欠学分。 三、确定程序 1.2021 级每班由辅导员老师推荐 1 名学代会代表; 2.2020 级每班推荐 2 名学代会代表,各团支部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个人自荐、 班级推荐,确定候选人,班级推荐优先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党校学员、入党积极分子; 3.班级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工作由各班团支书主持;无记名民 主测评中赞成人数须超过全班人数二分之一(到场人数必须达到全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各辅导员自行决定选举方法,按照所分配名额,上报学代会推荐代表人选; 5.以辅导员为单位推荐,经资格审查组审核同意。 四、推荐人数 2020 级学代会代表 16 名 2021 级学代会代表 8 名 南京审计大学国际联合审计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