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和管理架构 2023-07-13.docx
日照银行治理和管理架构 一、公司治理概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新规,修订公司 《章程》,进一步明确股东责任,强化股东股权管理。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在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分别作年度报告,履职边界更加清晰,董事会决策、高级管理 层执行、监事会监督“三线”并行治理机制更加完善。 二、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 1.董事会; 2.监事会。 ——董事会 1.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与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经营管理层。 ——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经营管理层 1.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 财务审查委员会、综合考评委员会、尽职责任追究委员会、业务需求决策委员会、 服务管理委员会、产品创新委员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内部部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营运管理部、 资产保全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授信审批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 金融市场部、投行与资产管理部、交易银行部、科技部、发展规划部(董事会办 公室)、网络金融部、纪检监察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保卫部、监事会办 公室(服务管理办公室)、小企业金融部、党群工作部; 3.分支机构:青岛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行、济宁分行、枣庄 分行、威海分行、烟台分行、聊城分行、总行营业部、74 处支行及小企业信贷 中心。 三、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规范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为确保股东的知情 权和参与权,本公司按季向法人股东、董事和监事寄送财务报表。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十八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41 人,所代表股份数为 37.4734552 亿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本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关 于 2017 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财务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关于审批<日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关于修订<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三)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四、董事和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保监会 的规定,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知识和素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若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均能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 员会均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依据本公司《章程》开展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18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 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8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东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 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2017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关于 2017 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财务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战略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风险管理与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7 年 度工作报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关于审批 2018 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审批<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关于审批<日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审批<日照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开办资 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 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2018 年 11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东出质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前三季度经营工作报告》《关于向村镇银行增资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股东出质所持本公司股份 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根据第十八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6444 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444 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7569 万元,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8739 万元。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分别召开 2 次会议。 五、监事和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向全体股东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 会均由 3 名以上监事组成,依据本公司《章程》开展工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第六届监事会按照议事规则召集会议,监事均能积极出席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积极开展履职监督,认真做好财务监督,着力强化内控监督, 努力加强风险监督,提升了监督效能,保障了全行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本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018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 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监督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 告》《提名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审查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意见》《监事会关于监事 2017 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意 见》《关于 2018 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日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关于资本充足率与流动性风 险的审计报告》《日照银行 2018 年内审工作计划》。 2018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 照银行 2018 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关于修订<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 案》《日照银行关于银监局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日照银行 2018 年 上半年审计情况及下半年审计计划的报告》《日照银行 2018 年上半年资本充足 率情况报告》《日照银行 2018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018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 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日照银行 2018 年三季 度财务工作报告》《日照银行 2018 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报告》《日照银行关于进 一步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自查工作报告》。 2018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日照银行 2018 年前三季度风险 管理工作报告》《日照银行 2018 年三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关于向 村镇银行增资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召开了 2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1.公司依法独立运作情况。2018 年,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本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损害股东权益及造成本公司资产流 失之行为;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充分性、完整性、准 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实施信息披露。在本公司所有营业机构披露《二○一七年年 度报告》,在《金融时报》和本公司网站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印 制中英文对照版本向境内外代理行广泛发送;在本公司网站披露“2018 年半年 度报告”。 七、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按照相关法律和本公司《章程》,勤 勉尽职,积极参加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出席了历次董 事会议,外部监事出席了历次监事会议、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议,履行了职责,发 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