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第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摄影类评选细则.docx
附件 9 第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摄影类评选细则 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章程》规定,按照《第四届海南 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1.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是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常设专业 奖项,南海文艺奖分设艺术作品奖和终身成就奖。 2.摄影类作品包括:纪实摄影、艺术摄影。表彰在摄影 创作上取得相当的成就,和具有广泛影响的摄影家和摄影工 作者。 推荐摄影艺术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1名。 评奖将依据作者近年来的摄影创作、摄影研究工作等方 面取得的业绩。 3.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面向国内外文艺家和文艺生 产单位,凡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独立或以 第一作者创作、生产、推出的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南题材优秀 摄影艺术作品,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评奖。 (1)首次在省级以上重大摄影活动中公开展出或在省 级主办、协办的比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均可经单位推荐申 报参评,参评作品的创作时限以首次公开展出时间为准。 (2)在评奖年限内,获得过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 国文联、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等党群系统中央单位和中央,国 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全国性摄影奖的作品,我省与中 - 1 - 国文联、全国各文艺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文艺活动的摄 影获奖作品,不参加评奖。 4. 省摄影家协会从德高望重、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对摄影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摄影家及摄影组织工作者中推 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 1 名。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一)参评摄影类作品奖的基本条件 1.参评作品须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 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参评作品须主题鲜明,思想性强,体现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 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鼓励创作中国特色自由贸易 港建设和美好新海南作品。鼓励创作乡村振兴的作品。鼓励 创作重大主题、优秀原创网络文艺作品; 3.参评作品须艺术欣赏性强,创新风格,符合人民群 众的审美需求,得到群众认可,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良好 而广泛的社会影响; 4.参评作品以海南题材为主,具有地域特点、艺术特色、 群众喜爱欢迎的作品,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载、展览过取 得较好社会效益的作品; 5.首次在省级以上重大摄影活动中公开展出或在省级主 办、协办的比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均可经单位推荐申报参 评,参评作品的创作时限以首次公开展出时间为准。网络摄 影奖评选的作品,个人或集体在中国大陆正规的公共网络平 台首次发布,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完结的优秀摄影作品; - 2 - 6.参评的摄影理论研究著作(指有ISBN书号和图书在版 编目数据,可经中国版社图书馆数据核查)、论文及报刊摄 影评论专栏(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 ,须 是题材重大、导向鲜明、正确分析解答现实问题、具有积极 重大社会反响的作品。摄影理论评论作品直接向省文艺评论 家协会申报。 (二)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条件 推荐摄影类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应为德高望重、 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对摄影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摄影家及 文艺组织工作者,应具备: 1.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良 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热心服务公 益事业。 2.在摄影艺术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持久的 影响力、艺术造诣深。本人或其作品曾在国内、国际大型展、 赛中获奖。 3.作品获得过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表彰、及省级以上 权威摄影评审机构所颁文艺大奖。 4.年龄在 75 周岁以上。 5.“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荣获过省部级以上授予的 “德艺双馨“、“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推荐人数可空缺。 获得过第一、二、三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终身成就奖的 摄影家和文艺组织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数额及奖金 - 3 - 摄影类设作品奖6部,每部作品奖励1万元(税后),奖 金共计6万元;获奖作品数额出现空缺,奖金按空缺数扣减。 四、组织机构 (一)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由 “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奖项设置、终评、表 彰等工作。 (二)按照《评奖实施方案》要求,南海文艺奖评审办 公室成立“南海文艺奖摄影类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 7 位专 家组成,设主任 1 名。评审委员会专家从“海南省南海文艺 奖评审专家库”中抽选聘任。评审结果报海南省南海文艺奖 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凡自身有作品申报、 与申报作品作者有亲情连带关系、以及有师生、上下级关系 者,不得担任评委。 五、申报程序与名额分配 申报作品须经省直宣传文化各单位(厅局级)、海南省 军区政治部、省属高等艺术院校,及各市县、各大企业文联 等相关机构,按分配名额进行推选,并由推选单位或主管单 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推荐申报,省外人员直接报省摄影家协会。 省直单位、部门和高等院校,原则上推荐申报摄影类作品 1~ 5 幅(件);各市县、大企业文联推荐申报作品 1-5 幅(件); 摄影类初审办公室不接受个人作品申报。摄影艺术类终身成 就奖参评人选,由摄影类初审办公室推荐报南海文艺奖评审 委员会审定。 六、申报要求 - 4 - 1.各申报单位按照参评有关规定和条件填写“第四届海 南省南海文艺奖摄影类作品申报表”(纸质、电子版一式3 份), 2.提供各类获奖、展览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纸质、电子版3份、 3.提供参选本人创作高水准与特有风格的摄影作品10 寸相片1件(一式3份、组照算1件) 、参评作品须用铅笔在作 品背面右上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300文字内的作品介绍、 作者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照算一件,申报每件作品不小 于2MB(jpg格式)电子版)纸质、电子版各3份。 4.明确保证参选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 肖像权、版权等权利,以上导致法律纠纷由参评作者负责。 5.申报资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各单位须于截 止日期前将申报资料报(寄)送海南省摄影家协会,报送资 料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一经受理,均不退稿。 6.参评摄影艺术终身成就奖者,需填写《海南省南海文 艺奖摄影艺术终身成就奖申报表》 (一式3份),附1000字左 右事迹材料及有关获奖、展览证书复印件3份电子版3份。 七、评选程序与方法 (一)由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初审办公室对报送参评作品 进行初审,对征集的经过初审的作品向省评审办完成 15 件 作品的申报。 (二)南海文艺奖摄影类评奖由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 委托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办从本文艺门类专家库抽 取 7 位评委,根据《评奖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 - 5 - 参评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以实名投票方式产 生提名作品 9 件和摄影艺术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 1 名。 结果报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专家评审委员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奖数 额,以实名投票方式评出拟获奖作品 6 件。 (四)省评审委听取评审办结果汇报,对评选结果充分 审议后,确定获奖结果。 (五)根据具体评审标准和情况,奖项名额可空缺。 八、奖项管理 (一)南海文艺奖由省文联及专业协会联合表彰并颁奖。 获南海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 重要依据。 (二)参评作品获奖后,相关资料收入海南省南海文艺 奖档案库,由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三)本细则由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 九、申报作品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 38 号琼苑宾馆八角楼 107 室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570203 联系人:吴乾阳, 电话:65228821,13976744499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届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 - 6 -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