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组织2022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科研〔2022〕31 号 科研处关于组织 2022 年度“晨光计划” 项目申报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 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 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 展科学研究。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 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为做好 2022 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 30 周岁以下(199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 、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 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 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 A 类、B 类,A 类为本市本科 院校,B 类为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 6 万元,人文 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 2 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 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 24 个月。 四、“晨光计划”在 A 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 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 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 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 音像制品等成果。根据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 A 类学校,可在限额外 增加 1 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 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 A 类学校也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 报“艺术学”专项。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为 A 类学校, 限额 2 名,如申报人数超出限额,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 行评审,择优推荐高质量申报材料。 六、学校应在校内进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 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 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 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 12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八、“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 年修订)》 (沪教委科〔2022〕27 号)实行。 九、请各位申请人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前将填写好的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及查重报告发送至冷蓉邮 箱,纸质版一式六份,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申报逾期 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