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字〔2022〕13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docx
曲政字〔2022〕13 号 曲阜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 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 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鲁民〔2022〕1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 政字〔2022〕10 号)要求,经研究,确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 1 — 提高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 791 元提高到 880 元,城市低保补 助标准由每人每月 481 元提高到 555 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 月 591 元提高到 700 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 356 元提 高到 420 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 1029 元提高到 1144 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 769 元提高到 910 元。 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由每人每月 638 元、319 元、191 元提高到 702 元、351 元、211 元。照料护理费 提标部分由市级统筹用于购买服务,为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 三、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 1936 元提高到 2130 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 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 1540 元提高到 1694 元;重点困境 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 1078 元提高到 1186 元。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 — 2 —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154 元提高到 178 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125 元提 高到 144 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138 元提 高到 159 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120 元提 高到 138 元。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改善民 生、促进共同富裕精神要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严 格按要求落实到位。 曲阜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4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3 — — 4 — — 5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6 — 2022 年 4 月 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