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7.20.doc
2021 年度沅江市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1 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对拨付我局的各项资金 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 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 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 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实施医疗 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 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 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组织实施 城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 立动态调整机制;(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 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 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 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组织实施药品、 —1— 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7)组织实施全市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 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 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障经 办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 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 制度。(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为正科级单位,根据上述职能,我局内设 股室四个,即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同时下设二级机构一个,即医疗保障事 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1 年我局年初干职工实有人数共计 58 人,其中:在职人 数 51 人,退休人员 7 人;年末干职工实有人数共计 57 人,主要 原因是中途解聘 1 人,其中在职 49 人,退休人员 8 人。我局共 有编制人数 44 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 8 名,二级机构:沅江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 36 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纳入 2021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 583.44 万元,实际下达预算金额为 651.3 万元,决 算支出金额为 665.25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102.14%。 —2—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列支;公用经费支出严格 执行部门预算,例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2021 年市财政批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全年预算数为 651.3 万元,其中:年初预算 583.44 万元,年中调整追加预算 67.86 万元(其中人员调进调出预算调整核减人员经费 13.65 万元, 追加预算 81.51 万元),预算调整率 11.63%。本年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 583.4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5.84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4.70%;日常公用经费 5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8.33%。2021 年 年末结转结余 0.31 万元,结转结余控制率为-97.81%。 2021 年基本支出决算金额 582.82 万元, 预算完成率 119.71%。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31.6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1.22%;日常 公用经费支出 51.1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78%,公用经费的控 制率为 100.35%。 2021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 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 1.08 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 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支出、参保筹资工作经费支出、医保 —3— 信息系统运行及软件维护费支出、政策法规宣传经费支出和医保 稽查租车经费支出。 2021 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实际下达预算金额 96.6 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 82.43 万元,预算完成率为 85.3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 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沅财绩效〔2022〕4 号)文件要求,我局主 要对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围绕我局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 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我局部门资产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 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方面对 2021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入方面 1.目标设定:①我局设立的工作目标依据充分,内容符合我 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目标具有科学性,符合客观实际,可以实现。②我 局将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并用清晰指标予以体现。 2.预算配置:①2021 年度我局共有编制数 44 人,年末实有 在职人数 51 人(含退伍安置 11 人),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 115.90%。②2021 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变动率为 0%。③2021 年度我局重点支出包括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35 万元, —4— 主要用于稽查租车费用以外的审核、稽查等工作;参保筹资工作 经费项目支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参保缴费,筹资宣传等方面;医 保信息系统运行及软件维护费项目支出 16.6 万元, 主要用于医保 信息系统维护及本单位网络信息系统维护等方面;政策法规宣传 经费项目支出 15 万元, 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手册广告横幅 等方面,安排率为 89.65%。 (二)过程方面 1. 预算执行:2021 年我局预算执行各项指标控制较好。 ①2021 年年初预算批复数为 583.44 万元,基本支出决算金额 582.82 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 82.43 万元,预算完成率为 114.02%。②2021 年市财政批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全年预 算数为 651.3 万元,其中:年初预算 583.44 万元,年中调整追加 预算 67.86 万元,预算调整率 11.63%。③2021 年度实际到位资 金 651.3 万元,全年基本支出决算金额 582.82 万元,项目支出决 算金额 82.43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102.14%。④2021 年年末结转 结余 0.31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4.25 万元,本年结转结余控制率 为-97.81%。⑤2021 年日常公用经费批复数为 51 万元,决算支 出金额为 51.18 万元,公用经费的控制率为 100.35%。⑥2021 年 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 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 1.08 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 36%。⑦2021 年政府采购执行率为 100%。 2.预算管理:①管理制度健全。为加强全局部门经费财务管 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 —5— 厅、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制订了《沅江市医疗保 障局机关管理制度》、《沅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 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部门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 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等作了明确规 定。同时严格按《沅江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沅江 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沅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 法》、《沅江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 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专项经费 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②预决 算信息公开透明。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追加资金。 真实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按规定 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 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 度进一步提高。 3.收支管理:我局收入核算规范,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 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 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 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 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 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 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 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4.资产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 —6— 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归总,报分管 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 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处置、 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归总,由分管财务领导和 主要领导审批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处置,办公室 负责做好资产核销。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完成 月报、年报工作,并建立账册,做到账实相符。 (三)产出方面 职责履行: (一)医保基金更加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坚持“用重 典、 出重拳”,聚焦重点,把握关键,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 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 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问题处罚从 宽、抽查复查发现问题处罚从严,通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 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加强 政策宣传,营造守法环境。2021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 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全 市张贴了500余张宣传海报、发放20000余册宣传手册和宣传 折页,在所有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门前 LED 屏幕滚 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让群众能够了解政策、掌握 政策。在沅江电视台利用广告时间,播放宣传视频,并组织 工作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发放宣传资 料,解答医保政策。同时,建立协议医疗机构院长、协议药 —7— 店负责人和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微信工作群,在群里定期发布 典型案例,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强化 了协议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营造了“人人知法、 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开展覆盖 检查。2021年我局对全市5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77家定点零售 药店开展了全覆盖式检查,约谈违规协议医药机构38 家,其 中10家违规情节较重的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对省市飞行、 交叉检查、大数据筛查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复 核落实。截止目前,共追回医保基金681.69万元,行政处罚 5.4万元;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联动。2021年8 月12 日,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医保、卫健等 13 家市直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明确了 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责任义务,挂牌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协 调机制办公室,印发了 12 个子方案,明确了各领域集中整 治内容和要求。建立了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工作机制。截 止目前,共上缴医药机构自查自纠违规资金61.72万元,(其 中定点医院上缴自查自纠违规资金61.22万元;定点零售药店 上缴自查自纠违规资金0.5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努力 打造出一支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的监管队伍。我局 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组织医保监管人员围绕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的现场检查流程,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 督管理条例》和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学习培 —8— 训;二是与兄弟区县建立互动交流机制,确保沟通顺畅,无 缝衔接;三是结合周边县市的成功监管做法,成立一个专门 的基金监管机构,组建一支执法队伍,加强学习和人员培训。 目前我局已聘请一名资深法律顾问,弥补执法工作中的法律 漏洞。通过多措并举,我局医保监管队伍确实提高了医疗保 障领域行政执法、稽核检查办案能力、效率和质量,不断净 化医保基金运行生态,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医药价格更加亲民。2021年我局配合省、市医保 局完成抗菌药物集采、临床耗材摸底工作,对于临床用量大、 金额高、临床使用技术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耗材、 抗菌药物,逐步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降 低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促进 临床规范使用。一是全面完成带量采购。截止目前,我局已 完成国采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续周期第一批及抗菌药 物集中采购工作,我市参与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均按时间节 点完成了带量采购药品约定的采购量;二是实现采购货款在 线结算支付。我市凡参与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已采购的药 品入库后均已完成在线支付。在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后,国家 第一批药品集采我市人民医院约定采购了7个品种,集采前年 度采购相等用量需花费121.63万元,集采后只花费24.92万元, 成本减少了约79%。 (三)医保待遇更加惠民。一是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动 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今年我市根据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动态调 —9— 整后的困难群众、返贫致贫人口数为19402人,已全部落实参 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对个人缴费落实了参保资助政策。政策 的待遇基本医疗方面,仍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 结算,即提高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二是加大了 医疗救助力度。2021年我市医疗救助参保资助共支出428.66 万元,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三是继续发挥驻村 帮扶工作队作用,保持帮扶力量不变。2021年我局向琼湖街 道办事处管竹山村派出了驻村工作队,工作队三名工作人员 都脱产驻村帮扶,重点开展禁捕退保渔民安置、防返贫、配 合村级组织换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并给驻点村拨 付乡村振兴帮扶经费5万元, 有力促进了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四是从2021年10月1日起,按照《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 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益医保发〔 2021〕25号)要求,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 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实现了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 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 保障平稳过渡。上述工作开展以后,基本达到了杜绝“因病 致贫、因病返贫”的奋斗目标。五是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 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参保居民门诊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上级 文件精神,我局积极与卫健部门对接,联合下发了《沅江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和高血压糖尿病以及特 殊病门诊管理办法》(沅医保发〔2020〕3号)文件。目前, 全市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面启动普通门 —10— 诊和“两病”门诊购药工作,全市已有300多家村卫生室已启 动“两病”门诊购药工作。 (四)医保服务更加便民。一是 2021 年我局同税务部门 及各乡镇人社中心广泛宣传,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 保缴费工作。通过开通湘税社保 APP、各代收银行网点、手机 银行 APP 等多种缴费渠道,方便了群众参保缴费。截止 2021 年 12 月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604159 人,城镇职工医保参 保 43878 人,均已完成年初的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推进基 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我局优化了异地就医登记办理流程,取消医院和医保经办机 构盖章,实行电话和手机“湘医保”APP 等备案方式,国家医 保平台上线后,在市外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病人,在 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后,均可在市外就诊医 院实行异地就医结算,已全面实行省、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即时结算。目前沅江市已有 6 家定点医院成功接入省外 异地就医平台,沅江市人民医院现已成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 结算试点医院。益阳市级有 5 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实行贫困 人口“一站式”直接结算,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结 算服务。2021 年 1 至 8 月(因 8 月 16 日全省更换新医保系 统,故数据暂统计到 8 月 15 日止,新系统数据待省里统一出 统计报表),城镇职工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3965 人次,异 地就医结算 3901 人次,医保基金支付 1698 万元。城镇职工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人次 661 人次,异地就医结算 631 人 —11— 次,医保基金支付 801 万元。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 10008 人次,医保基金支付 8357 万元。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登记 451 人次,异地就医结算 439 人次,医保基金支付 343 万元。 (四)效益方面 1.社会效益:2021 年,通过推进医保领域重大改革任务 的落实落地,全面加强基金安全监管,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 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精准实施乡村振兴医保帮扶,加快医保 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经办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医保经 办队伍建设等措施,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 高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经办能力,进一步推动社保费征管体 制的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等,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获得感明显增强,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性起到较好的作用。 2.服务对象满意度:我局依托“智慧人社”APP、沅江市 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参保群众提供线上医保查询、业务办理等 多种服务,并通过市长热线为参保群众答疑解惑,参保人员 对沅江市医保服务满意度大于 90%。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产出绩效目标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产出绩效目标中的 数量指标设置不够充分,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匹配性不高, 未能很好的量化工作开展后预期实现的目标。 2.效益绩效目标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效益绩效目标设 置不够明晰,未能清晰体现出工作开展后预期实现的社会效 —12— 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效益绩效指标可考核性不强, 指标约束力有待提升,考核标准不够明确。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升数量指标的编报。根据我局年初的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目标,相应的编制数量指标,以更清晰地考核工作开展 后实现的绩效目标情况。 2.加强效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升效益绩效目标编报。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效益绩 效目标设置,协调各部门共同商讨,统筹规划我局业务工作 的效益绩效目标。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7 月 20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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