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科技文化创新活动评分标准.doc
附件 5:科技文化创新活动评分标准 三类 二类 一类 类型 三 等 奖 二 等 奖 一 三 等 等 奖 奖 二 等 奖 一 等 奖 三 等 奖 二 等 奖 学分 1 1.5 2 3.5 4 4 5 竞赛(作品及 个人类) 2.5 三类 类型 三 等 奖 二类 二 一 等 等 奖 奖 学生所参加竞赛类型由相关系部及活动 项目组织部门设立的工作组进行初审认 一 定,山东体育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领导 等 小组进行复核认定。参赛作品一类为国 奖 家级,二类省级,三类院级,同一作品 多人署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 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同 6 一作品多次获奖不重复算分,按照最高 级别计算。其他体育竞赛按照团体类获 得学分。 一类 三 等 奖 二 等 奖 一 等 奖 三 等 奖 二 等 奖 一 等 奖 3 3.5 4 4.5 5 6 学校 竞赛(团体类) 1 学分 2 2.5 院(系) 0.5 1 1.5 类型 地市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学分 2 4 6 多人署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 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课 题级别认定以院科研处核定结果为准。 科研项目按照批准立项、调研或实验研 究、结题或答辩三个阶段给予学分,每 阶段占总分值的三分之一。 科研项目 类型 地 市 级 报 纸 省 级 报 纸 国家级 报纸 普通期刊 学分 1 2 3 3 论文 核心期刊 B类 A类 4 6 类型 成果被使用 成果被使用或获得国家 级专利 学分 3 6 发明创造 学生所参加竞赛类型由相关系部及活 动项目组织部门设立的工作组进行初 审认定,山东体育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 领导小组进行复核认定。国家级团体赛, 每位参赛队成员按照获奖一类等次获 得学分。参赛人员代表学校参加省级 (含省级) 比赛按照二类等次获得学分, 院级比赛(含系团总支承办的全院性比 赛)按照三类等级获得学分。代表学校 参加二类(含二类)以上竞赛未获奖项 者获得 2 个学分。 所发表文章字数应在 1000 字以上,方 予认定。文章发表刊物均应为有刊号的 正式期刊,作者超过 2 位,由指导教师 或第一作者分配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 过成果总分。核心期刊认定以社科处、 科技处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包括发明、发现、实用新型、新颖独特 的设计、商标、专利等。同一成果多人 署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分数, 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 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取得此项学分: 1.在非法出版物刊登文章或作品; 2.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3.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项目、成果;4.证明材料不全的。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