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

Im a belieber7 页 64 KB下载文档
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
当前文档共7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2号).doc

关于印发《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质监局、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根据卫生部、 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质检总 局、中国残联共同制定的《关于印发〈听力语言康复“十二 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1〕14 号)和《福建省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闽政〔2011〕69 号) ,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 “十二五”实施 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卫生厅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质监局 省财政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1 福建省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省有听力残疾人 61.3 万,每年新增听力残疾儿童近 千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省听力残疾人助 听设备使用率不足 10%。 “十一五”期间,全省对 2540 名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听 力语言康复训练;为 271 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 器、植入人工耳蜗,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培训家长 3891 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听力语言康复工作,根据卫生部、教 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 共同制定的《关于印发〈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的通知》(残联发〔2011〕14 号)和《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 二五”发展纲要》(闽政〔2011〕69 号),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1、对 3000 名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并 培训聋儿家长 3000 名;开展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项目。为 400 名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 进行康复训练;为 420 名符合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 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进行康复训练。 2、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全省听力 语言康复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包括区域中心在内的一批听力 2 语言康复骨干机构建设。 3、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为 5000 名贫困成 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将听力 语言康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统筹 布局,协调实施。 卫生部门继续推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健全各级定点 筛查、诊断机构;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听力残疾预防工作, 建立听力残疾儿童筛查-转诊机制;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听力 学服务能力建设。 教育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对听力 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残 疾人教育条例》,确保康复后的适龄听力残疾儿童能够进入 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接受教育;探索特殊教育学校内听力 障碍儿童的康复工作;支持做好听力语言康复专业的学历教 育与继续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会同残联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资 金管理办法,审核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拨资金,会同残联 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质监、工商管理等部门,负责做好助听器等产品监督检 3 测。 各级残联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听力语言康复计划; 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实施并推动建立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康复 制度;研究制定听力语言康复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政策, 加强相关产品、技术、机构、从业人员等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 发挥省属大医院的高端作用,实施高位对接专家制度。 统一规划、推广建立听力筛查-诊断-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 植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各环节有效衔接的服务网络。 完善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网络,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 查。 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耳病防治和听力学服务能力建 设,加强人工耳蜗手术定点医院建设。 加强各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以特殊教育幼儿园建 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省级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省福乐幼 儿园)的条件和功能,着力健全听觉康复、语言训练和社区 指导三项业务功能,发挥本省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管理部门 作用,为基层提供康复技术指导,专业人员培训。 加强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努力实现“一市一中 心、一县一班点”的建设目标;设区的市级机构要着力建设 成为当地技术资源中心,发挥业务指导作用。 大力开展社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做好知识普及、筛查、 4 转介、指导等工作。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发挥家长在听障儿 童康复中的作用。 严格执行听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政策,做好康复后听力 残疾儿童入托幼儿园(所)和普通学校的衔接工作。 加强助听器验配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听力学服务质量。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着力加强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相关学科的人才培养,大 力开展听力学、言语病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实用技 术培训和学历教育。 统一规划,科学实施,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听力语言康复 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从业人员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助听器 验配师培训认证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职业资格制度。 支持开展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研究,更新理念,创新模式, 推广应用新技术。 (四)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残疾预防 提倡优生优育,做好孕产妇保健,预防、减少遗传性耳 聋和先天性耳聋的发生。 严格执行《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预防和减少药 物导致耳聋的发生。 重视高危职业人群听力保护,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治理 噪声污染,减少噪声性耳聋的发生。 5 大力开展 “爱耳日”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 普及听力保健知识,增强公众爱耳护耳意识。 四、经费保障 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手术、助听器、筛查、培训等所需 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和人数 核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投入经费用于贫困听力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和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3 年进行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5 年进行 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和海西助残信息系统的 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统计报表另行下发。 附件:“十二五”听力语言康复任务分配表 6 附件 “十二五”听力语言康复任务分配表 聋儿康复训练 聋儿家长培训任 成人助听器验配 任务数(名) 务数(名) (例) 福州 450 450 800 厦门 200 200 300 漳州 350 350 600 泉州 500 500 600 三明 300 300 500 莆田 300 300 500 南平 300 300 500 龙岩 300 300 500 宁德 200 200 500 平潭 100 100 200 合计 3000 3000 5000 地区 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