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2016]7号.doc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文件 青理工工会〔2016〕7 号 关于评选 2016 年度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会: 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会员 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圆满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 和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教学为中 心,促进工会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工会工作水平,校 工会决定评选表彰在 2016 年度工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分会 干部及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全校各部门分会,凡属工会正式会员且按时交纳会费的均可 参加评选。 —1— 二、评选条件 1、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 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 思想素质高,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热心为 教职工服务,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 3、以教学为中心,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 作任务;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5、不断加强分会自身建设,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 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 6、按规定及时交纳会员会费。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的 意见,自下而上进行评选。 2、评选名额按各分会上交工会会费人数的 18%控制。 —2— 3、校工会各协会可上报一名工会积极分子,其中:优秀协 会上报二名工会积极分子; 4、各分会评选出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纸质名单,经所在党 总支签署意见盖章后,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前报校工会,黄岛校 区报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工会邮箱: gonghui@qtech.edu.cn. 二○一 六年十二月 22 日 主题词:积极分子 评选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 2016 年 12 月 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