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1年度部门决算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评估报告.doc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 2021 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承担组织、 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 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 监督使用。 单位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西路 128 号。 (二)2020 年、2021 年财务状况。2020 年、2021 年我局 收支平衡,救灾款项做到专款专用,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按时分配 使用救灾资金,未出现挪用挤占现象。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 2021 年度自然灾害灾情核查上报及损失评估,设定以 下绩效目标: 1.按照《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等规定,支持做好灾 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 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 会稳定;2.支持做好灾区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根据班子会议纪要,2021 年 7 月 6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县应急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桃应急联〔2021〕4 号、桃 —1— 应急联〔2021〕5 号、桃应急联〔2021〕6 号,分别将三笔省级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给 15 个乡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 年 6 月 10 日,省财政厅拨付我县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 助资金 50 万元(湘财企指〔2021〕24 号);6 月 29 日,省财 政厅拨付我县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100 万元(湘财企指 〔2021〕34 号),7 月 21 日,省财政厅拨付我县省级自然灾害 生活补助资金 50 万元(湘财企指〔2021〕37 号)。 我局在收到县财政局拨款后,召开局班子会,县财政,驻局 纪检组列席,共同商议确定分配方案后,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财政 联合行文,将救灾资金拨付各乡镇,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1.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2658 人次;2.过渡期 生活救助 120 人次;3.受灾地区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 63 户;4.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数量 284 户。 质量指标: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时效指标: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一般损坏房屋修 缮完成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社会效益指标:1.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2.重大负面舆情 —2— 和事件次数≤5%。 可持续影响指标:重建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0.1%。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建议 2021 年 63 户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户重建未进行救助。 主要原因是紧急转移和需过渡期救助人次多,重建工作开展晚, 资金主要用于应急生活救助。 桃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2 年 4 月 1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