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发18 关于印发《水东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东 镇 府 发 〔 2022〕 18 号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东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 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水东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 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落实。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4 月 8 日 - 1 - 水东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 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村(居)民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 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不断增多,此类场所点多面广, 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 全国范围内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重特大涉险事故时有发 生,教训十分深刻。2021年河南商丘“6·25”震兴武馆 火 灾 造 成 18 人 死 亡 、 11 人 受 伤 , 2022 年 北 京 昌 平 “2·11”自建公寓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30多人被紧急 疏散,安徽蒙城“2·22”自建出租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 4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 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 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 效预防和坚决根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 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 全,结合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把涉及 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自 建房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 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根绝重特大火灾事 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 2 - 二、范围重点 此次治理范围更加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 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 10 人及以上的自建房。治理重点为 下列 6 类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 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 易燃材料。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 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 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 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 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 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 的自建房,其疏散楼梯少于 2 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 2 个。 (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六)用于租住地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 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各村(社区)可以结合相关规定和辖区火灾特点,细化 或拓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治理范围和重点。 三、治理措施 (一)组织集中排查。各村(社区)要结合既有掌握情 - 3 - 况,依托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系统平台, 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 查登记,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及租户姓名、建筑层数及面积、 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 况等基础信息。各镇(街道)依据排查登记情况,组织对住 宿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 查,对照 6 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 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 集中连片地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 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二)落实分类分工。对存在问题不属于 6 类重点情形 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整改。 对存在 6 类重点情形的自建房,先由村(社区)组织整改, 遇到不配合整改的,先统计备注汇总后,上报至镇政府统一 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 30 人及以上,且存在 6 类重点情形 的自建房,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整改。对自建房在生 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各主管部门 和监管部门指导整改。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 地区,且 6 类重点情形突出的村(社区),由我镇报区安委 办汇总报请市级层面督办整改。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村(社区)按照分工,督促指 导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业主或租户,突出 6 类重点情形,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风险。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 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 - 4 - 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 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 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对电动车及蓄 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对安全出口、 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对生产、储存、经营易 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 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未按要求整改的场所,必须减 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同时,对 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 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四)靶向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针对生产、经营、 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通过网格群、宣传栏等加大宣传, 组织网格员“三小”组长进村入户、上门提醒,广泛提示用 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 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排查 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 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 灾隐患。 (五)强化技防应用。重点解决时间公园小区、沿垇、 禾树下、石角头等返迁宅基地小区充电设备不足等问题。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4 月 7 日前)。我镇结合 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 - 5 - 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30 日)。 各村(社区)要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 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2 年 5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我镇将联合各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章贡公安分局水东派 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东分局和 镇专职消防队)对各村(社区)上报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 销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各村(社区)需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 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 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 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 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 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 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此项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 镇消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组 织发动、指挥调度、情况通报、督导交办等工作,确保综合 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加强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水东 派出所、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东分局、镇专职消防队、 - 6 -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有关部门(等)生产、经营、租住自 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按照“三个必须”要 求,根据整改任务分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许可 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 全、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强化追责问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 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 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上账、整改、销案等治理工作弄 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重点督办。 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 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5 月起,各村(社区)每月 19 日前报送《生产经营租住 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 2)和当月工作小结;9 月 19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罗章良,电话:15070708889。 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 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 2.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 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 - 7 - 附件1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 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 编号: 场所名称 地 址 业主姓名 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 自建房使用功能: □生产 □经营 □租住 □混合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房屋间数: 工作人员数量: 住宿人员数量: 电动车停放、充电 □无 □有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无 □有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 □无 □有 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无 □有 消防设施、器材 □安全出口 数量: □疏散楼梯 数量: □室内消火栓 □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 □灭火器 种类及其数量: □其他消防设施、器材: 排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整改措施: 1.□ 使 用 易 燃 可 燃 夹 芯 彩 钢 板 或 其 他 易 燃 材 料搭建临时房屋。(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 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2. □ 屋 顶 、 围 护 结 构 、 房 间 隔 墙 使 用 易 燃 可 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整改要求: 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8 - 整改措施: 3.□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 整改措施: 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整改要求: 砌墙或安装防火门分隔)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4.□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 整改措施: 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 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整改要求: 搬移至室外)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5.□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 整改措施: 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整改要求: 落实防火分隔,拆除违规设置的集中停放、充 电雨棚)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6.□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的自建房、 整改措施: 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 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 2 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 2 个。(整改要求: 按要求增设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7.□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 整改措施: 栅栏。(整改要求:拆除防盗网、广告牌、铁 栅栏或设置可开启门窗)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9 - 8. □ 用 于 租 住 地 自 建 房 内 设 置 采 用 易 燃 可 燃 整改措施: 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 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 居住场所。(整改要求:搬离租住人员)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9.□已形成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 整改措施: 房集中连片区域。(整改要求:按上述问题隐 患整改要求,由市级督办整改) 10.□其他问题: 乡镇(街道)名称: 核查人员签字: 整 □予以销案 □不予销案 改 整改责任人员签名: 销 核查销案人员签名: 案 整改措施: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备 注 本表供各乡(镇、街道)参照使用,可结合实际工作方案细化相关排查、核查内容。 - 10 - 附件2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序 场所名称 号 填报时间: 地址 场所 类型 使用 功能 建筑面 积和住 宿人数 隐患问题 组织整 改单位 指导整改部门 年 月 日 整改情况 1 2 3 4 5 6 备注:1.此表填报住宿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场所类型填写生产、经营、租住中的相应类型。 2.使用功能填写学校(幼儿园)、托育、医院、商店、餐饮、旅馆、公共娱乐、生产加工企业、仓储物流等。 3.隐患问题中属于 6 类重点情形的标红。 - 11 -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 - 2022 年 4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