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的通知.doc
武汉工业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务通知〔2009〕40 号 关于做好 2010 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做好 2010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 (论文)的前期工作,根据《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 例》的规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 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内容: 1.各院(系)成立 2010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2.各院(系)制定 2010 届毕业生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计划; 3.各院(系)组织 2010 届毕业生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 题的选题与确定工作; 4.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指导书。 二、具体要求: -1-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计划 1.各院(系)成立由院长(主任) 、专业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毕 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以院(系)行文的形式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2.各院(系)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本院(系)2010 届毕 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指导教师遴选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教研室应选派学术水平教高, 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教风严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 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 师。每个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 8 人,若有特殊情况, 经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最多不 超过 10 人。 4.助教一般不宜单独安排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但可在指 导教师协助下有计划安排指导工作,所带学生最多不得超过 4 人。 (三)课题申报与确定及指导书撰写 5.2010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继续启用《毕业设 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课题的师生双向选择,以及与毕业设计(论 文)相关的信息收集、管理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办法由教务处另 行通知。 6.课题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意向 申请的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并填写《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2- 课题申报表》 (参见本通知附件 1) ,经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 小组组织论证、评审,确认其符合要求的课题作为选题计划的课题。 每位指导教师按大于所指导学生人数申报课题数(含子课题) 。 7.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小组、专业教研室要认 真履行课题的评定和审批手续。 8.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 的理论知识,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 工作能力,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 9.与前往届相比较,2010 届的选题应更新 70%以上。结合实际课 题率应在 95%以上。 10.工科类专业应优先选择工程设计类题目,原则上应为 50%以 上。 11.对于 2010 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要求一 人一题。确因题目太大,需安排多人一题的,必须用副标题形式加以 区别,同时每个学生应有完全不同的任务,不同的毕业设计(论文)任 务书及指导书。 12. 课题一经确定,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 2 周后原则上 不能更改。确因技术原因需更换课题的,由指导教师(含学生)提出 书面申请,经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认可,报教务 处备案。 13. 指导教师于毕业实习开始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书及指导书(格式参见《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3- 的附件 2) ,并发给学生。 (四)前期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14.于 12 月 1 日前各院(系)成立 2010 届毕业设计(论文)领导 工作小组,制订出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15.于 12 月 12 日前指导教师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提交课 题申报; 16.于 12 月 14—17 日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小组完成课题评 定和审批工作; 18.于 12 月 18—27 日指导教师将课题输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系统; 19.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10 日,分两个阶段,学 生和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进行课题的双向选择。 (五)课题汇总 20.课题双向选择确定后,由教务处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进行汇总,各院(系)也可以利用该系统进行相应的数据下载和统计 分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 1:《武汉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