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 《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户口迁移原因”和“户口迁往地址”请一定按照下面要求填写, 否则会造成迁移证信息错误,影响后续落户。 一、“户口迁移原因”填写要求 如户口迁往毕业生升学就读的学校集体户口,“户口迁移原因”一栏填写“升学”;迁往其他地址 的,此栏全部填写“毕业”。特别提醒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此栏只能填写“毕业”,不能填写为“升 学”。 二、 “户口迁往地址”填写要求 (一)就业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填写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填写“迁回原籍”或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 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三)留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选择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如继续在本校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填写“本校升学,保留户口” 。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或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其中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的本校升学学生,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 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按照当年新生落户要求将户口迁至就读学院(系)所在校区。 (四)到其他学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1.如欲把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 。如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 户籍地址。 3.如欲迁往学校和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三、注意事项 1.如无法按时毕业,请勿在《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户口迁出信息。户口一旦迁出,无法 恢复。 2.户口无论迁往何处,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 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学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4.户籍地址填写说明。 正确填写: 城市家庭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xx 小区 xx 幢 xx 单元 xx 室” 。 农村户口:一般需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866 号”。 错误填写:xx 派出所;xx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