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doc
附件 学科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一、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指标) 基础项 (80 分) 主要观测点 提高项(20 分) 学科建设规划(3 分) ①拥有或引进、培养楚天学者等高层次杰出人才,2-6 分 /人; 学科方向凝练(5 分) 学科建设 (30 分) ②新增国家级基地或平台,8 分/个,新增省级基地或平 台,5 分/个,拥有国家、省级基地或平台,3 分/个; 学科负责人(6 分) ③积极参加教育部学科评估,2 分 ④在全国性专业委员会上担任会长,4 分;副会长,3 分; 在全省性专业委员会担任副会长及以上职务,2 分;在有 重要影响力的省级研究机构上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1 分; 学科队伍建设(6 分) 学科基地建设(4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学位点建设(6 分) 全日制一本院校生源高于全校平均水平每1 个百分点加0.5 分, 最多加1 分。 研究生招生(6 分) 获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加 1 分,省级加 2 分。 研究生培养(15 分) 获批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教材、案例建设项目加 2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4 分。 研究生教育 (50 分) 学位论文(13 分) 对已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达 100%,加 2 分。 研究生就业(6 分) 创业教育成效明显,有自主创业实例,加 1 分。 研究生思政与在校行为管理(5 分) 管理机制(5 分) 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新,加 2 分。 1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指标基础项评分细则 (80 分) 一、学科建设规划(3 分) 1、重视学科建设工作,有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专题会 议研究学科建设事宜,1.5 分; 2、制定有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的学科建设规划,合理协调各学 科之间和学科内部的关系,执行情况良好, 1.5 分。 二、学科方向凝练(5 分) 1、注重学科方向凝练,兼顾基础与应用,优化学科队伍结构,重视特色和 优势方向打造,2 分; 2、每个一级学科有 3 个以上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近 2 年均 承担有省级以上项目且在 SCI2 区或重要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有研究论文,其中 1 个研究方向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3 分; 三、学科负责人(6 分) 1、学科理论基础扎实,学术视野宽广,善于把握学科前沿。对学科建设富 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经常召集学科成员讨论、研究本学科发展,2 分; 2、当年组织学科成员申请并获批本学科领域省级以上项目理工类不少于 6 项、人文社科类不少于 5 项,2 分;理工类 3-5 项、人文社科类 2-4 项,1 分; 3、 当年学科成员在 SCI2 区以上刊物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占全校的 20%或 SCI 收录论文 6 篇或承担社会委托项目并实施 2 项(理工类),在权威或重要核心期 刊上发表论文 8 篇、出版专著或教材 2 部(人文社科类) ,2 分; 四、学科队伍建设(6 分) 1、每个研究方向不少于 3 名成员,方向带头人是教授,3 分,平均每个研 究方向多于 2 名教授加 1 分; 2、学科成员年度参加培训人次不少于学科成员总人数的 5%(不含学术会 议) ,2 分; 3、流失教授及其他高层次人才,每人-2 分。 五、学科基地建设(4 分) 1、现有学科基地平台运行良好,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条件、提高水平,2 分; 2、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积极谋划并新建实验室、研究平台等;或积极申报 国家级、省级学科基地平台,2 分。 六、学位点建设(6 分) 1、有明确的学位点建设规划,并按规划进行建设,1 分; 2、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2 分; 3、积极做好导师的遴选、培训、聘用和考核工作,取得很好成效,导师能 很好履行职责,无学术不道德行为,2 分; 4、积极开展学位点动态调整,1 分; 2 5、学位点评估未获通过,则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为不合格。 (上述均按一级学科考核,有 2 个及以上一级学科的学院要归类分别统计, 取平均分) 七、研究生招生(6 分) 1、组织机构 (0.5 分)。按要求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自命题工作 小组、命题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机构齐全,计 0.5 分。 2、责任落实 (1 分)。实施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分工、层 层落实工作责任,没有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计 1 分。 3、招生宣传 (1 分)。拟定学院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校内媒 介开展招生宣传,能及时更新本学院网站年度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导师等相关信 息的,计 1 分。 4、命题、阅卷(1 分)。按学校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命题、阅卷工作,自 命题试卷无卷面错误,阅卷工作无差错、无违规行为的,计 1 分。 5、复试、录取(2.5 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率达到全校平均 水平的,计 1 分;一本院校生源率达到全校平均水平的,计 1 分;按期完成学院 招生计划的,计 0.5 分。 八、研究生培养(15 分) 1、培养方案的制订与执行(2 分)。严格按照一级学科制订研究生培养方 案,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流程合理,课程设置科学,体现学科特色、前沿性、综 合性,培养方案得到很好执行,达到上述要求计 2 分,基本达到计 1 分。 2、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与执行(1 分)。按时提交并得以很好执行,计 1 分,基本做到计 0.5 分。 3、教学环节的落实(6 分)。 (1)课程建设 1 分:选用学科前沿教材,进行课程教学资源建设。达到上 述要求计 1 分,基本达到计 0.5 分。 (2)课堂教学 2 分: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档案齐全,教学纪律严格(严格 按课表在安排的时间地点完成教学任务),有完整的教学计划和教案。达到上述 要求计 0.5 分;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与现实生活和 生产有机结合,材料充足、条理清楚。达到上述要求计 0.5 分;实行点名制度, 无教学异常,教学秩序好计 0.5 分;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安排合理计 0.5 分。以 上内容不达要求者,按细则逐条扣分。 (3)实践环节 2 分:实践活动有专人负责,学院有投入,研究生按计划完 成专业实践环节,效果好,研究生教育有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达到上述要求计 2 分,基本达到计 1 分。 (4)学术活动 1 分:每月举行学术专题活动、研究生参与度高,做到计 1 分,基本做到计 0.5 分。 4、教学管理(5 分)。 (1)教学正常有序,教学异动少,无随意调课、教学计划执行不到位情况, 3 计 1 分; (2)课程库及时更新,新课程代码如期录入,组织完成网上选课,工作量 统计准确计 0.5 分; (3)期末考试考务安排好,教师及时登分、课程成绩按指定时间录入系统, 数据存档,严格规范成绩录入环节管理计 1 分; (4)申请答辩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及时完整 (四六级、科研、学位课 程、培养计划执行)计 1 分; (5)学籍异动手续初审、学生证补办手续初审正常计 0.5 分; (6)课程档案管理规范,计 1 分。 5、教学质量(1 分)。教学督导员评价教学效果好计 1 分,较好计 0.5 分, 评价为差计 0 分。 九、学位论文(13 分) 1、学位论文质量(8 分)。在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中,学位论文评阅 成绩优秀率达到 30%及以上,计 8 分,低于 30%计 6 分;每出现 1 篇次“不合格” 扣 1 分,扣完为止。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中,出现因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而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每篇次扣 3 分,扣完为止。 2、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5 分)。学位申请、论文开题及答辩工作规范有 序,如期完成计 5 分,每例外 1 人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十、研究生就业(6 分) 1、领导重视程度及人员配备(0.5 分)。学院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 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工作人员, 计 0.5 分。 2、就业指导、推荐工作(1 分)。学院积极举办就业指导讲座,认真组织 毕业生参加学校就业指导讲座,设有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如短信平台、QQ 群、 网站等)1 分。 3、就业率(4.5 分)。就业率统计工作无差错,计 1.5 分。以省高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定的数据为准,就业率 90%及以上且协议就业率+升学出 国率 90%及以上的学院,计 3 分。就业率 90%及以上,且协议就业率+升学出国率 在全校当年平均率至 90%之间,计 2 分。 十一、研究生思政与在校行为管理(5 分) 1、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机构(0.5 分) 。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机构完善, 成立院党政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指定具体负责人,计 0.5 分。 2、工作队伍(1 分)。有相关具体举措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 要责任人作用计 0.5 分;研究生数量 300 人及以上的学院配备班主任和专职研究 生辅导员,不足 300 人的学院配备班主任和兼职研究生辅导员,计 0.5 分。 3、心理健康教育(0.5 分)。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研究生心理测 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完善危机干预机制,计 0.5 分。 4 4、团学组织建设(0.5 分)。团学组织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参加和组织各 项文体活动,获得上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会”或“十佳大学生”,得 0.5 分。未 获得上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会”或“十佳大学生”,计 0 分。 5、研究生入学教育、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活动(1.5 分)。组织学生 参加学校的教育活动,无学生缺席,计 0.5 分,有学生缺席计 0 分;学院按要求 举行院级活动,计 1 分。 6、学术不端、违纪情况(1 分)。无学术不端及违纪处分情况,计 1 分。 有学术不端或受到违纪处分情况,计 0 分。 十二、管理机制(5 分) 1、管理制度(2 分) ①管理制度建设(1 分)。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和制度, 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与实施细则。 ②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成效(1 分)。按照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相关制 度与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落实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2、管理效率(3 分) ①工作成效与满意度(1 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有明显成效,并得到 相关部门认可计 1 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有一定成效,计 0.5 分。 ②信息化管理水平(2 分)。重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信息 化管理达到较高水平,计 2 分;基本实现管理工作信息化,计 1 分。 5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加分指标) 项目 加分点 分值 评分细则 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 见“评分细则” ①多个学院合作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重点学科,牵头 学院全额计分,排名第二按 1/2 计分,依此类推。 一级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工程 4 分/个 新增硕士点 硕士领域) 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单位,本项考核“优秀”,计 130 分。多单位共建的,牵头学院本项考核“优秀”,计 130 分;非牵头学院加分项计 30 分。 其他专业学位领域 3 分/个 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省级重点学科 学科 建设 教师发表本学科领域 高水平研究论文 获较高级别科研奖励 学科知名度 8 分/个 理工类: 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3 分/篇;SCI1 区论文,2 分/篇;SCI2 区论文,1 分/篇; 人文社科类: 权威期刊论文,3 分/篇;重要核心期刊论文,2 分/篇;CSSCI 期刊论文,1 分/篇。 (本项加分不超过 20 分) ≤3 分/篇 ①国家级一等奖 15 分/项、二等奖 10 分/项; ②省级一等奖 8 分/项、二等奖 6 分/项、三等奖 4 分/项; ≤15 分/项 ③市级一等奖 3 分/项、二等奖 2 分/项、三等奖 1 分/项。 (同一成果获不同层次奖励,按最高计分) ①学科进入 ESI 前 1%,以满分 40 分按学院贡献比例分别计分; 见“评分细则” ②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进入全国前 20%,20 分;前 30%,15 分;前 40%,10 分;前 50%,5 分。 新增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实践 ≤5 分/个 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 优秀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校级 2 分/个;省级 5 分/个 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2 分/篇,省级优秀博士论文 4 分/篇,全 国专业学位教指委获奖论文 3 分/篇,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 8 分/篇,同篇论文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值。(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若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 篇,则学科建设与研究生 教育为优秀。 ≤8 分/篇 积极出台有效措施,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计 3 分, 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计 1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3 分) 1、毕业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 并被 SCI 收录 2 区及以上期刊,或被 SSCI 收录,或在《中国 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2 分/篇;发表在 3 研究 区期刊,或被 A&HCI 收录,或发表在国内权威刊物,1 分/篇; 生教 发表在 4 区期刊,或发表国内重要核心期刊,或被 CSSCI 收 育 当年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综合 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0.5 分/篇。(同一论文取最 考核毕业研究生出版学术专著、 见“评分细则” 高级别,不重复计) 三大检索、核心期刊论文及获专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出版每部加 5 分;导师为第一 利情况) 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每部加 2 分。 3、国家专利(不含发明专利)每项加 1 分,发明专利每项加 3 分(针对授权专利,学生第一署名或导师第一署名、学生第 二署名)。 上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湖北大学(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每项加 1 分。获省级及以上一级学 术型学会颁发奖项或在其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作大会发言, 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 ≤1 分/项 每人次加 0.5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教学水平提高工程 ≤3 分 就业 ≤3 分 未尽事项 协议就业率及升学率达到 100%加 3 分;协议就业及升学率达 到 95—100%加 2 分。(本项加分不超过 3 分) 6分 6 二、本科教学(综合指标) (本科教学考核各项指标以学年度计算) 一级 指标 本 科 教 学 二级指标 领导重视 中 心 教学指导委员 地 位 会 基础分值 评分细则 (80 分) 3分 2分 提高分值(20 分) 学院领导班子组织召开本科教学专题会议,有主题、有决议、 有会议记录。每次 1 分,最多计 3 分。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开展有关本科教学主题活动,每 有上级教指委成员且发挥 次活动计 0.5 分,最多计 2 分。 作用明显,加 1 分。 1.有教师获得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奖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 教师教学能力 建设 6分 课件竞赛奖,每获奖 1 人计 1 分,最多计 3 分。 教师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 2.每学期有系部以上教研活动或公开课、示范课。计 2 分。 名师荣誉称号,加 1 分。 3. 有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竞赛获奖或成果发表,计 1 分。 1.学院在职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门数不低于学院当年专 课程上网门数每超过 1 门 教 业数,计 3 分。未达标则全部扣除。当年专业数以当年招生 加 0.5 分,上限为 2 分。 学 基 本 就业处公布的专业为准,大类招生按大类包含全部专业计数。承担全校公共必修课且无 课程建设 6分 明显教学异常加 3 分。 (下同) 2.课程上网门数超过学院当年专业数的 3 倍,计 3 分。每少 1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建 门次扣 1 分,扣完为止。课程上网基本条件包括有独立课程 设 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和持续对外公布等。 1.教学业务经费使用与预算持平且合理,计 1 分。使用率每 教学经费 3分 不足 5%扣 0.5 分,扣完为止。 2.教学专项经费使用合理(包括项目经费支出比例、团队成 员使用情况、支出类别等) 按时报送所有材料加 0.5 分。 教学管理 2分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环节文件记录、管理规范。 按时出席所有会议加 0.5 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 1 分。 1.全部的课程(通识课程及实践环节除外)有配套的教学大 教 纲,计1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 学 基 人才培养方案 本 及执行 运 情况 2.学院每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异动手续齐全,程序规范,且异 6分 动门次不超过学院当年专业数的4倍,计5分。异动门次超出 规定部分时,每增加1门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其中:异动 全年无异动加 2 分。 包括新增、停开课程;调整课程的名称、总学时、学分、学 行 期、性质等关键信息;在教学四定完成后更换任课教师、上 课时间、上课地点等。 全年教师为全 日制普通本科 生上课率 教师具体人数和教师职称以人事处公布的当年参加年终考核 学院聘请校外人员(以教 4分 的专任教师数据为准。教师上课率达98%以上(含)计3分, 务处备案为准)为本科生 达95%(含)—98%计2分,达90%(含)—95%计1分,90%以下 授课门次达学院当年专业 7 计0分。高级职称上课率达100%,计1分,未达到计0分。 数,加1分。每增加1门次, 加0.5分。上限为3分。 严格遵循《湖北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 定,及时、规范办理新生报到注册及休学、复学、留级、退 学籍管理 2分 学、转学、转专业等各类学籍异动(2分),不及时办理、不 规范管理的,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1.学生成绩管理规范(2分)。学院所开课程的成绩修正率不 成绩修正率每少于0.05个 得超过0.1%,每超过0.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百分点加0.5分,上限为1 成绩管理 3分 2.学生成绩登分规范(1分)。学院教师按要求如期完成系统 分。 登分工作,每违规1门次扣0.5分,扣完为止。此项如作教学 事故处理,不累计扣分。 毕业及学位审查规范、严格(3分)。依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 毕业审核 3分 划严格、规范进行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违规操作、影响学 生毕业的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1.按课程考核要求命题,评分要点科学合理(1分)。凡未达 到要求或命题出现错误计0分。 考试管理 3分 2.考务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到位,考纪严明,监考员履职良 好,不随意变更考核方式,按时提交考试材料(2分)。由学 校发现问题的或学院隐瞒不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学业优秀生引领和学业帮 学业指导工作体系完整,运行正常,学业警示通知及时到位。扶工作成效显著加0.5分, 学业指导与警 2分 全年学业指导不足4次或发生学业警示通知不到位事件1次扣1 学业指导工作特色突出加 示 分,扣完为止。 0.5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1.按培养计划正常开设课程实验,计4分。经检查,未按培养 计划开设课程实验的,少1门课程扣1分,扣完为止。 每增加15个百分点加0.5分, 实践教学 8分 2.按照学校、学院统一安排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人数占总学 最多加1分。 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60%,计4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0.5分, 最多扣2分。 教 教学督导委员 学 会评价 10 分 教学督导委员会综合评价 8 质 1.组织收集教学状态数据,按要求发布年度学院本科教学质 量 量报告,计1分。 与 2.开展各类教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计2 效 教学质量监控 果 与保障 6分 分。对教学问题未及时处理者,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执行学院领导听课制度,计1分。学院领导听课未达到每 人每学期2次,未达到计0分。 4.组织学生评教,学生评教参评率达到95%,计2分。学生参 评率未达到95%,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全年无教学事故计 4 分,发生一级事故扣 4 分,发生二级事 教学事故 4分 故扣 3 分,发生三级事故扣 2 分,发生四级事故扣 1 分,扣 完为止;发生教学事故累计 3 次以上,扣 4 分。 1.学院按时按要求在相关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毕业论文信息 录入、审核的计2分,进行这项工作但是不及时的计1分,未 进行这项工作计0分。 毕业论文 (设计) 2.毕业论文(设计)获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获奖率(计算公 3分 式为各学院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篇数/各学院毕业生 人数)以全校当年平均值为参照,高于参照值5%(含)以内 计1分,低于平均值5%(含)以下计0分。 获奖率比参照值高5%(不 含)以上者,每高5%即在 该子项目获得最高基础分 的基础上加0.5分,上限为1 分。 (注:子项2在2014年仍执行老算法,2015年起开始使用本算 法) 课外活动奖励学分高于参 照值10%-20%(含)加1分, 1.以当年全校生均课外活动奖励学分获取数为参照,在上下 高于20%(不含)以上加2 10%(不含)以内的计2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分。 学生参加实践 创新活动及课 外奖励学分 4分 2.根据当年的全校大创项目年度检查结果优秀率(即评为优 大创计划项目年度检查优 秀的项目占所有被查项目的比例)打分,优秀率低于20%(含)秀率高于60%以上则在获得 为0分,高于20%(不含)低于40%(含)为1分,高于40%(不 该子项最高基础分的基础 含)低于60%(含)为2分。 上加1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9 本科教学(加分指标) 序号 项目 内容等级 分值 一等奖 15 分/项 二等奖 12 分/项 一等奖 8 分/项 二等奖 6 分/项 三等奖 4 分/项 一等奖 3 分/项 二等奖 2 分/项 国家级 12 分/个 省 级 8 分/个 国家级 12 分/门 省 级 6 分/门 校 级 3 分/门 国家级 1 获教学成果奖 省 级 校 级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 人才培养模式及 专业综合改革 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 校企共建工科专业建设项目 卓越计划或产业计划项目 等 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3 4 优质课程资源 建设 教材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规划教材 国家级 获奖教材 5 6 7 8 9 实训实验教学 示范中心建设 新增校外实践 教学基地 新增“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项目” 立项 教学团队建设 教学研究与改革 (含委托专项) 12 分/部 8 分/部 国家级 12 分/个 省 级 8 分/个 国家级 12 分/个 省级示范 10 分/个 省 级 8 分/个 校 级 4 分/个 国家级 3 分/项 省 级 1 分/项 国家级 12 分/个 省 级 8 分/个 国家级立项 6 分/项 10 评分细则 1、以在职在岗教师为 完成人,我校成员为第 一单位, 按此标准计分; 我校成员不为第一单 位的,按排序的 N 分之 一分值计。 2、校内不同学院共同 完成的,按成员排序, 第一单位按此标准加 分,排序第二计 1/2 分 值,排序第三 1/3,依 此类推。 3、各项目立项以上级 部门有关文件为准,出 版的教材需要提供正 式出版的样本。 4、同一项目在同一批 次(可能跨年度)获省 级、国家级奖励和立项 的,就高计算,跨年提 升级别的补足差额分 值。 5、第 9 项中“教师参 与省级及以上正规教 学研讨活动”加分不超 过 5 分。 6、第 10 项加分不超过 4 分。 10 其他项目 省级立项 4 分/项 校级立项 2 分/项 教师参与省级及以上正规教学研讨活动 次数(以教务处备案为准) 承担学校重大人才培养项目并取得良好 效果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重要教学奖项 11 1 分/次 2分/项 三、科学研究(综合指标) (适用于人文社科类学院) 序 号 1 项目 科研经费 基础分值 (80 分) 30 分 评分细则 科研总经费(20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 *20 分计算分数,超额部分按“提高分值” 完成目标值的基础上,每 测算方法计分。 增加 5%加 4 分。 加分不超过 8 分。 纵向经费占总经费比例(10 分) ,按(完成 量/目标值)*10 分计分。 科研论文(10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10 分计分。 论文按权威、重要核心、CSSCI 期刊数设定 目标值(艺术作品目标值单列)。 2 科研成果 30 分 提高分值 (20 分) 出版学术专(编)著、译著(10 分),按 (完成量/目标值)*10 分计分。 按学术专(编)著、译著数设定目标值。 完成目标值的基础上,每 增加一篇权威加 2 分,一 篇重要核心 1 分,一部著 作加 2 分。 加分不超过 8 分。 科研成果奖获奖数(10 分),按(完成量/ 目标值)*10 分计分。 按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数设定目标值。 3 基地建设 4 学术交流 5 科学研究 服务地方 经济和社 会发展 6 科研管理 工作 5分 现有基地运行正常、考核合格计 5 分。考核 不通过一个少计 1 分。 5分 完成目标值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主办全国性及以上学术会议(2 分) ; 邀请知名学者 (报告人是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委和 海外著名学者)讲学或本院教师受聘到外校 讲学(1 分); 教师参加国际性、国内省级以上学术会议 (1 分) ; 学术组织(1 分),按教师在所属学科学术 组织中的任职情况计分。 5分 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项目数,按(完成量 /目标值)*该项分值计分(5 分)。 5分 完成目标值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有科研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0.5 分);院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一次研究科研 工作(0.5 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 科研工作活动(1 分);推动学院科研管理 改革和创新(1 分);达到国家级项目申报 的基本项数(2 分)。 12 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湖 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领导 签字的应用成果,每项 加 2 分。加分不超过 4 分。 科学研究(加分指标) (适用于人文社科类学院) 序号 1 2 3 项目 内容等级 分值 评分细则 总经费增幅比例 ≥20% 10 分 在完成目标值基础上,总经费增幅比例≥10%加 5 分,≥20%加 10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学院专任教师人均 科研经费排第一 10 分 科研经费 省部级以上项目结 题情况 国家社科基金全部按时结项加 5 分;省部级项目 全部按时结项加 2 分。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 学发展报告 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的 1 项加 20 分。 项目 论文 权威期刊 教育部 社科奖 4 5 成果奖励 科研平台 其他省 (部) 级奖 2 分/篇 三等奖 15 分/项 一等奖 15 分/项 二等奖 10 分/项 三等奖 5 分/项 多单位完成的,第一完成单位全额加分;第二单 位分值减半。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1、多单位完成的,第一完成单位全额加分;第 二单位分值减半。 2、获教育部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图书奖, 排序第二的,计 10 分。 3、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 计 15 分。 1、 新增省级基地,牵头学院计 20 分,非牵头 学院计 10 分; 2、 新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 成功申报省级以上“2011 计划”的非牵头学院, 根据工作分工及贡献大小,最高计 20 分;参与 校外部级基地或创新平台,计 10 分。 立项建设省级以上 科研平台 合计(上述各项累计不超过 30 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科研考核为“优秀” ,计 130 分: 1、 到账科研经费达到当年下达科研经费目标值的 2 倍及以上; 2、 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重大专项; 3、 获教育部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图书奖,排序第一; 4、 新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牵头学院; 5、 成功申报省级以上“2011 计划”的牵头学院; 6、 科研成果有重大理论创新,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受到中央高层领导重视,写进省部级及以上单 位文件被政府采纳等。 13 三、科学研究(综合指标) (适用于理工科类学院) 序号 项目 基础分值 (80 分) 科研总经费 25 分 1 国家级项目 立项与项目执行* 2 科研成果* 15 分 15 分 评分细则 科研总经费(25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25 分计算分数,超额部分按 “提高分值”测算方法计分。 国家级项目立项数(8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8 分计算得分,超额部分按“提 高分值”测算方法计分。 项目进展与结题(7 分)。 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及其它相 关材料。 科研论文(8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8 分计分。 论文按论文总数、高水平论文数设定目标值。其中高 水平论文是指中文权威、SCI2 区、SCI1 区论文。 科研成果奖获奖数(4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4 分计算得分。按省(部)级 及以上获奖数设定目标值。 提高分值 (20 分) 在完成目标值基础上, 每增加 5%加 2 分。本项 加分不超过 5 分 完成立项目标值,每多 立项一项加 1 分。 主持国家项目结题优 秀,每增 1 项计 1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4 分 在完成目标值基础上, 每增三等奖一项加 2 分, 增二等奖一项加 3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4 分 受理及公开发明专利和成果鉴定数以及出版学术专(编) 著、译著(3 分),按(完成量/目标值)*3 分计分。 3 4 5 基地建设 学术交流 服务地方经济和 社会发展 5分 5分 15 分 基地建设(5 分) 现有基地的建设、运行、年度考核及验收评估全部通 过的计 3 分;组织申报新增基地并成功立项的计 2 分。 学术交流(5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5 分计分。 学术交流除一般学术报告外,还包括高水平学术报告 会,报告人重点邀请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 青年基金获得者、973 计划首席科学家、863 计划各领域 专家委和主题专家、海外著名学者。 校企对接(8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8 分计分。 目标值包括召开产学研对接会次数、举行专家教授企 业行、企业老总高校行、行业共性技术论坛数、科技特派 员派遣数。(说明:校企对接活动是指学院结合自身学科 特点和科研领域组织本院至少 5 人参与的与对口企业的科 技洽谈活动) 校企研发平台与横向项目(7 分) 按(完成量/目标值)*7 分计分。 目标值包括与企业横向合作项目数,与企业新建校企 研发平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中心等。 在完成目标值基础上, 每增加一场高水平学 术报告加 1 分。本项加 分不超过 2 分 在完成立项目标值基 础上,每增加一次与企 业对接活动加 1 分,每 增加一个校企合作平 台加 2 分;在完成目标 值的基础上,横向经费 /纵向经费>1 的加 2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5 分 注:*项目申报(结题)、成果发表弄虚作假,项目经费使用违规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其所在学院当年科学研究不得评为优秀。 14 科学研究(加分指标) (适用于理工科类学院) 序 号 项目 内容等级 分值 评分细则 1 总经费 总经费增幅比例≥15% 或人均科研经费排第一 10 分 在完成目标值基础上,总经费增幅高于 15%,加 10 分。或专 任教师人均科研经费在理工科学院中排第 1,加 10 分。 2 3 项目 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 承担 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国家 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 (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由我校牵头,牵头学院考核为“优秀”,计 130 分。与校 外合作,我校参与,作为一级子课题负责单位计 20 分, 作为二级及以下子课题负责单位计 5 分。 Science、Nature 20 分/篇 湖大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所在学院考核 为“优秀”,计 130 分。合作参与有关工作,按以下原则 计分:第二完成单位分值减半,第三完成单位 1/3,依此 类推。 1区 2区 3 分/篇 1 分/篇 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完成人(通信作者)按此标准加分, 其它情况不加分。本项加分不超过 15 分。 论文 我校牵头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的,牵头学院本项考核为 “优秀”,计 130 分。 我校作为合作单位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的,按单位 排序计分,排序第二的计 30 分,排序第三的计 20 分,排 序第四的计 10 分。 国家级 4 科技奖励 省(部)级 厅(局)级 5 6 基地建设 服务地方 经济和社 会发展 一等奖 20 分/项 二等奖 特等奖 一等奖 15 分/项 20 分/项 18 分/项 按单位排序计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等每位次扣减 3、6、9、12 分计。 立项建设国家级重点实 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新增国家级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由我校牵头的,牵 头学院考核为“优秀”,计 130 分。 非牵头学院计 30 分。 校外单位牵头、我校参与的学院计 20 分。 校企联合申报纵向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1、联合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省市项目,且有经费到账的 每项计 1 分。 2、科技成果与技术(专利)转移(实施许可)1 项加 3 分, 在学校大学科技园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1 项加 10 分。(说 明:是指专利、项目验收或鉴定成果、新品种、新工艺、 软件著作权等由法定机关认可,并转化成成品、样机、 技术等,得到全面推广应用,并提供证明。证明一般是 如转化为新产品,可以用该产品新产品证书、生产批文 (药类)、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等一种或多种材料 证明;若转化为新设备,则用该设备说明书、设备备案 文件、发票等证明;转换为新技术,一般要有使用单位 的推广应用证明。) 15 四、师资队伍建设(综合指标) 序号 项目 基础 分值 (80 分) 1 规划与师德师风 建设 5分 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 (2 分),规划全面、科学,措施有力(1 分);师 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2 分)。 2 教师队伍结构 5分 教师队伍结构(学历、学缘、职称、年龄)合理 (3 分),较上年有一定改善(2 分)。 提高分值 (20 分) 评分细则 教师培养有计划(2 分),有措施(3 分),国内外 访学研究人员无逾期未归(1 分)。 3 教师培养 15 分 教师博士化比例较上年有所提高(3 分)。 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留学和教育部、湖 北省国内访学资助项目有举措(2 分),教师申报 积极(2 分),并取得成效(2 分) 。 高质量完成学校制定的教师招聘计划(5 分)。 4 5 人才引进 团队及学术梯队 建设 25 分 25 分 学科、专业建设有学术团队(2 分),有明确的学 科带头人(2 分),有鲜明的研究方向(2 分),形 成稳定、合理的学术梯队(3 分),积极开展学术 活动(3 分)。 执行政策到位,队伍凝聚力强,教师满意度高(2 分)。圆满完成岗位聘任、考核工作(1 分)。 队伍管理 2、学科带头人培养成效明显, 学术团队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研 究成果或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3、引进学科带头人 10 分/人; 引进有博士学位或有海外留学 引进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有计划、目标(5 分), 经历的教授 5 分/人、副教授 3 有举措(5 分),并取得成效(10 分)。 分/人。 本项加分不超过 5 分 学科带头人培养有计划、目标(5 分),有措施(3 分),有成效(5 分)。 6 1、教师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 全额资助出国研修 1 人加 3 分, 获批国家及省配套资助 1 人加 2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5分 报送材料及时、准确、规范(1 分)。严格执行教 职工考勤制度,无漏报、瞒报现象(1 分)。 说明:高层次人才引进未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该项不能评为优秀 16 以上 3 项总加分不超过 20 分。 师资队伍建设(加分指标) 序号 1 2 项 目 内容等级 新增双聘院士 加分分值 (30 分) 20 分/人 新增荆楚名家、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含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下同) 国家级 10 分/人 省级 5 分/人 市级 3 分/人 3 新增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10 分/人 4 新增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10 分/人 5 新增湖北省新世纪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5 分/个 6 新增“楚天学者”岗位 3 分/个 7 特聘教授 6 分/人 主讲教授 5 分/人 讲座教授 3 分/人 楚天学子 2 分/人 新增“楚天学者”人选 说明: 1、成功申报或全职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全国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的单位,师资 队伍建设指标考核为“优秀”,计 130 分。 2、新增教学名师、专家、人才工程人选(校内人员)、楚天学者岗位等,以正式文件为准;新增校外人员 为人才工程人选以正式到岗为准;新增双聘院士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3、以上 7 项总加分不超过 30 分。 五、党建与管理(综合指标) 17 序 基础分值 提高分值 项目 评分细则 (80 分) 号 (20 分) 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清正廉洁 1 领导班子建设 10 分 好(5 分)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好,记录完整规范(5 分) 基本组织建立好,基本队伍建设好,基本活动开展好,基本制度坚持好, 基层组织 2 基本保障落实好,工作创新推进好。具体评分参照《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 分 建设工作 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党组字[2012]12 号)文件有关 要求执行,该项得分为所得分*20%(20 分) 由主管职能部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积极推行风险防控,大力开展廉 门制定、推荐 政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推 作与本项指标 3 党风廉政建设 10 分 进党务公开;领导干部和教职工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反规定行为。 相关的会议经 具体参照学校当年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验交流:校级 打分(10 分) 每次加 1 分、 积极推进中心组学习,积极开展教职工理论学习活动。学习活动做到有计 厅局级每次加 划、有考勤,有记录(3 分) 2 分、省级每 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师德师风建设形式新颖,文明创建有成效(3 分) 次加 5 分、国 积极开展对内外宣传报道工作,有领导分管,建有学生通讯社(3 分) 4 宣传工作 15 分 单位网站内容准确丰富,更新及时(2 分) 形势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总结(2 分) 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舆情,无重大舆情危机事件发生(2 家级每次加 10 分。接受省 级(含省级) 以上主管部门 分) 视察获表扬或 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2 分) 好评的每次加 安全教育到位,活动形式多样。全年师生安全教育活动不少于 2 次(2 分) 3 分。 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调解和处置涉稳或突发事件,无重大负面影响 本项加分不超 5 综合治理 10 分 (2 分) 过 20 分 加强治安管理,落实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健全防范措施,全年无重大治安 或刑事案件发生(2 分) 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2 分) 建立校友工作联络员队伍,学院网页有校友专栏,邮寄《湖大校友通讯》 (1.5 分) 6 校友工作 10 分 编印(更新)学院 1977-1982 级校友通讯录(1.5 分) 编印(更新)学院 1995-2000 级校友通讯录(1.5 分) 18 到各地看望校友,推进校友工作(1 分) 组织 1984、1994、2004 级(届)校友返校周年聚会(1.5 分) 现金捐赠到账 3 万元(或实物价值 6 万元)、现金捐赠到账 5 万元(或实 物价值 10 万元),分别计 1 分、1.5 分 邀请杰出校友返校讲学、交流合作(1.5 分) 工会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2 分) 7 工会工作 5分 每年召开 1 次教代会或工代会,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明显(2 分) 职工小家建设有成效,教职工满意度较高(1 分) 教职工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师德师风败坏,贪污腐败,失泄密,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及违反计划生育 政策等问题,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学院,本项考核为“不合格”。 党建与管理(加分指标) 19 序号 项目 内容等级 分值 评分细则(本项加分不超过 30 分) 1、党建与管理工作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进行 国家级 10 分/个 原发性报道 1 篇加 10 分,在湖北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 国新闻网、国家行业类纸媒(如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科学报 党建与管理方面形成在全 1 等)有原发性报道 1 篇加 5 分,在市级报刊有原发性报道 1 篇 省级 5 分/个 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工 加 2 分,在荆楚网、长江网等省、市级新闻网有原发性报道加 1分 作经验及涌现出模范人物 2、在省级主管单位主办的简报介绍党建与管理工作方面经验 1 等 篇加 5 分,在厅局级主管单位主办的简报介绍党建与管理工作 厅级 2 分/个 经验加 2 分 3、党建与管理工作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单位书面通报表扬 或签字肯定的加 5 分,厅局级加 2 分。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国家级 10 分/个 省级 5 分/个 厅级 2 分/个 获评省级及以上党建与管 2 理工作先进集体(个人) 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 等荣誉 5分 3 各类捐赠(含实物)到帐总金额达 50 万元以上 新增基金项目或各类捐赠 (含实物)表现突出 3分 新设立基金项目达到 20 万元或各类捐赠(含实物)到帐总金 额达 30 万元以上 3-5 分 4 全年未出现突发事件的学院按教职工规模进行排序,规模最大 的前 1/3 学院计 5 分,1/3--2/3 计 4 分,后 1/3 计 3 分 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成效 3-5 分 在校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欠费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计 3 分,每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1%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六、学生事务与发展(综合指标) 20 项目及 序号 基础分 评分细则 值(80 提高分值 (20 分) 分) 1 招生 按学校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联系 2 所及以上中学,并开展教授博士中学行 工作 等联谊推介活动(2 分)完成学校规定人数的招生宣传人员选派工作(1 分), (3 分) 未完成相应项酌情扣减分。 队伍建设 (3 分) 专职辅导员注重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活动(1 分)。 专职辅导员强化工作研究,并形成成果(1 分)。 选优配强班主任,班主任工作状况优秀(1 分)。 获红旗团委加 1 分;获优 以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事件为契机,通过主题班会、 团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2 分)。 积极开展德育特色基地创建工作(2 分)。 配合学校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积极提供一手资料(1 分)。 认真开展典型教育活动,选树校级及以上先进学生典型(1 分)。 举办 2 场以上优秀校友事迹报告会(1 分)。 及时有效地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援助和管理,未发生因学生 心理问题导致的群体突发事件和个体意外事件(2 分)。 学团 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 (5 分) 加强对心理健康部、心理委员、寝室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 培训和指导(1 分)。 积极组织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并提交活动资料(1 分)。 (50 分) 积极向学生宣传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服务信息(0.5 分)。 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新生适应性讲座及心理普查等(0.5 分)。 深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建设”,探索有效方式,打造活动品 牌(1 分),配合学校做好园区学生干部培养,寝室长培训 (0.5 分),选树园区先进典型(0.5 分)。 积极推进“学生自育工程”,工作有创新,有成效(2 分)。 安全防范应急机制健全,人员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 事务服务 (10 分) 志愿者协会加 0.5 分(加 分不超过 1 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 2 分 思想政治教育 (7 分) 秀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全年无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2 分)。 学风优良,学生上课出勤率高于全校平均值(1 分)。 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奖学金评定、观众组织、查课查寝)规 范有序,各项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无误(1 分)。 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生违纪事件处理及时、准确,整 顿力度大(1 分),学校职能部门查处学生违纪比率低于全校 平均值(0.5 分) 。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生档案管理工作(0.5 分)。 21 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 开,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无误(2 分)。 积极宣传资助政策,引导学生感恩诚信,及时有效回应学生 资助管理 (5 分) 关切(1 分)。 建立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信息库,数据更新及时(1 分)。 生源地贷款还款包干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0.5 分)。 建立受资助学生义务服务体系,设立义务服务岗,丰富和探 索义务服务体系的形式和内容(0.5 分)。 ①积极组织新生参加军事训练(1 分)。 国防军事教育 (2 分) ②组织新生按要求学习军事理论课程(0.5 分)。 ③积极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有力推进预征入伍工 作(0.5 分)。 组织建设 (2 分) 注重加强对团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团的工作汇报,专题研 究团的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团的困难和问题(1 分)。团干部 配备到位,注重选树团干部典型(1 分)。 基层基础 团情统计、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及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工 (1 分) 作管理规范,措施到位(1 分)。 服务青年 支持团组织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关注和解决青年在学习、生 (1 分) 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1 分)。 重视青年志愿者工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 分), 志愿服务 按参与率*1 分计分。 (2 分) 注册志愿者每学期需参与集体服务项目达到 2 小时。(0.5 分) 公益实践情况记录规范,有总结(0.5 分)。 积极开展各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5 分)。 挑战杯竞赛有校级立项 科技创新 按参与率*5 分计分。 的,每个加 1 分。 (6 分) 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和实践活动(1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4 分。 按参与率*1 分计分。 素质教育 (4 分)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素质教育类活动(2 分)。按参与率*2 分计 1、积极承办团系统大型 分。 活动予以加分,承办省级 团学活动有特色(1 分)。 活动每个加 0.5 分,承办 体育教育有成效(1 分)。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1 分计 校级活动每个加 0.2 分, 分。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不到全校平均水平, 累计加分不超过 2 分。 则“学生事务与发展”单项不能评为优秀。 2、获湖北大学文化艺术 节优秀组织单位。加 1 分。 就业 工作 社会实践 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教文卫等校外社会实践活动(1.5 分), 校级团队每个加 0.2 分。 (2 分) 按参与率*1.5 分计分。实践情况记录规范有总结(0.5 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 1 分。 领导重视程度 (2 分) 学院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并开展 相应工作,计 0.5 分 学院就业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就业工作,记录完整, 22 (27 分) 计 0.5 分 分管领导按时参加学校就业工作会议,准确掌握有关就业政 策法规,计 0.5 分 分管领导积极主动为毕业生寻求就业机会,热情接待用人单 位,积极推荐毕业生,计 0.5 分 就业人员、设施 学院有专门从事本专科就业工作人员并配有电脑,计 0.5 分 配备(1 分) 学院有可以及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的公告栏,计 0.5 分 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毕业生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和就业意向 调查任务。为每位毕业生建立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和就业意 日常工作 (3 分) 5 就业指导工作 (1 分) 向档案,计 0.5 分 准确校对毕业生生源信息情况,无错误信息,计 0.5 分。每 出现一个错误(如姓名、生源地等)扣 0.05 分,扣完为止。 按时上交并核对就业方案,无虚假信息,计 2 分。出现差错 在省毕办就业核查中,就 每一人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业信息无差错加 1 分。 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就业指导讲座,计 0.5 分。 积极举办专业性就业指导讲座;坚持开展就业咨询工作,热 情接待毕业生,为毕业生作个别指导,效果良好,计 0.5 分。 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推荐网络信息平台(如 QQ 群、贴吧、网 站等),并能及时与就业中心上下联动,计 0.25 分。 推荐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提供毕业生有效岗位信息,计 推荐工作 (2.5 分) 0.25 分。 邀请参加学校供需见面会的用人单位数量不少于 3 家,计 1.5 分。每少一家扣 0.5 分,扣完为止。 每多邀请 1 家用人单位参 加学校供需见面会加 0.5 分。本项加分不超过 1 分 帮扶就业困难学生找到工作,计 0.5 分。 到用人单位开展回访活动和毕业生需求状况调查,计 0.5 分。 总结反馈工作 (1.5 分) 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收集往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资料,计 0.75 分。 及时对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文字资料上报学 校,计 0.25 分。 毕业生在 100 人及以下的学院至少建立或维持 1 个就业实习 完成目标值后每增加 1 个 实训基地,毕业生每增加 100 人,就业实习实训基地增加 1 就业基地加 0.5 分。 个,最多为 4 个。计 2 分。每少一个扣 1 分,扣完为止。 本项加分不超过 1 分 完成目标值,计 8 分。每少于目标值 1 个百分点扣 2 分,扣 每增加目标值 1 个百分点 完为止。 加 1 分。加分不超过 2 分 完成目标值,计 4 分。每少于目标值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 每增加 1 个百分点加 0.5 率(4 分) 扣完为止。 分。本项加分不超过 2 分 创业目标值 完成目标值,计 1 分。每少于目标值 1 个百分点扣 0.2 分, 在完成目标值基础上,每 (1 分) 扣完为止。 增加 1 个百分点加 0.5 分。 就业基地建设 (2 分) 总就业率目标 值(8 分) 升学出国、签约 23 本项加分不超过 2 分 基层项目目标 值(1 分) 完成目标值(1 分),少于目标值 1 个百分点扣 0.2 分,扣完 为止。 在完成目标值的基础上, 每增加 1 个百分点加 0.5 分。本项加分不超过 1 分 24 学生事务与发展(加分指标) 序号 项目 内容等级 省(部) 分值 评分细则 特等奖 6 分/项 1、此项加分项目是指各专业学生均可参与的重要 一等奖 5 分/项 竞赛、表彰项目等。包括“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课 二等奖 4 分/项 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 三等奖 3 分/项 英语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 特等奖 3 分/项 省大中专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等。 一等奖 2 分/项 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 二等奖 1 分/项 社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级及以 上 及个人等表彰,按一等奖计分。 1 学生获厅 素质教育活动(非考查专业知识)奖励,列入综 (局)级及 合类,按获奖等次降低一个档次计分(三等奖减半计 以上奖励 分)。本类加分不超过 5 分。 厅(局) 2、若获得提名奖或入围奖,则计分减半。 级 3、不同学院学生联合承担完成的奖励、论文(作 三等奖 0.5 分/项 品)、专利按照公式 2(N+1-S)/(N(N+1))(N 为总人 数,S 为人员排序)(下同)分解得分。 4、以上项目须是国家、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举 办或由其委托的有关组织举办。由学生工作处、校团 委等部门认定。 以上各项总加分不超过 10 分 学生公开 2 在学校认定的 Cssci 期 发表学术 刊、重要核心及以上刊 论文 物发表学术论文 学术专著 Cssci 期刊 0.5 分 /篇,重要核心期 刊 1 分/篇,权威 本项加分不超过 5 分 1、著作须为公开出版。 2 分/部 2、独著按此标准计分;作为参与者,根据完成量的百 出版学术 专著、发表 分。 期刊 2 分/篇 学生公开 3 独立完成的按此标准计分,合作完成的按公式分解得 分比乘以分值进行计分。 其它作品 3、其它作品须为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加分具体范围 0.5 分/篇 作品 由校团委确定。 本项加分不超过 5 分 1、独立完成的按此标准计分,合作完成的按公式分解 4 学生获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 国家专利 外观设计 得分。 0.5 分或 2 分/项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每项加 0.5 分,发明专利每项 加 2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4 分 25 5 6 7 公务员 正式录取为公务员、选 考试 调生 本项加分不超过 3 分 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 学生注册开办公司,每个加 2 分。 注册开办公司 本项加分不超过 8 分 学生创业 在上年基础上,每提高 0.5 个百分点加 1 分。 违约率 违约率值低于本学院去年值的加 4 分。 专职辅导员获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每项加 1 分;在 重要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 1 分;公 工作研究 开出版学术专著,每部加 1 分。 本项加分不超过 2 分 8 队伍建设 专职辅导员获得校级“十佳辅导员”称号。 辅导员评比 本项加 1 分 专职辅导员在各类辅导员技能竞赛及评比中获奖的, 辅导员获省(部)级以 国家级每项加 2 分,省(部)级每项加 1 分。 上奖励 9 事务服务 学生生活园区建设 10 工作作风 师生满意度 11 未尽事宜 本项加分不超过 2 分 在“学生生活园区建设”活动中,获得校级表 彰,每项加 1 分。本项加分不超过 3 分 学生工作零投诉,师生满意度高。 本项加分不超过 2 分 其他未尽事宜 1 分 上述加分满分为 50 分,但以 30 分封顶。若全年学生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恶性事件、 学生非正常失踪或死亡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工作考核“不合格”。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