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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任政字 ﹝2023﹞9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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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任政字〔2023〕9 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 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煤矿企业: 现将《济宁市任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4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济宁市任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一、总则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五 位一体”总体布局为指导,谋划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利用与保护、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和矿政管理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 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 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0]43 号) 《自 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0]19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 号)和《济宁市任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济宁市任城区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 《规划》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 法审批和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恢复的依据,是矿产资源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以 2020 年为基准年,2021 年至 2025 年为规划期, —2— 展望到 2035 年。 《规划》适用于任城区辖区。 二、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2020 年济宁市任城区经济运行总体平 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内驱动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提升。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542.16 亿元, 比 2015 年增加 100.5 亿元,年均增长 5.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分别达到 43620 元、19156 元,年均增长 6.5%、8.1%。 按产业分,第一产业 27.16 亿元,同比增长 1.9%;第二产业 151.20 亿元、同比增长 3.9%;第三产业 363.80 亿元、同比增长 2.1%。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5.0:27.9:67.1。 2.矿产资源概况。至 2020 年底,累计发现矿种 3 种,其中能 源矿产 1 种(煤矿、地热) ,非金属矿产 1 种(建筑用砂) 。其中, 煤矿是任城区优势矿产,共设有 9 个采矿权,其中大型矿山 5 个, 中型矿山 4 个。至 2020 年底,任城区保有煤炭资源量(不含跨境 矿区)为 31.55 亿吨;地热 3.43×1017J(折合标准煤 117.03 亿吨); 建筑用砂(地砂)资源量 18428 千立方米。 3.地质调查现状。至 2020 年底,1∶25 万、1∶20 万济宁市幅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覆盖全区境域。1∶20 万济 宁市幅重力测量、重砂测量、化探测量覆盖全区境域。1∶5 万采 煤塌陷区环境地质调查覆盖全区境域。 — 3 — 4.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在任城区的矿产资源中,煤矿产勘探 程度高,达到详查-勘探工作程度,其它种类的矿产勘查程度低。 至 2020 年底,辖区内无探矿权设置。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开发利用现状。2020 年,全区正在开发利用矿产 1 种, 为煤矿。矿山企业从业人员 21356 人,煤矿石产量 1671.88 万吨, 煤炭工业总产值 77.16 亿元,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 9.84%。 (2)采矿权设置现状。至 2020 年底,全区共有采矿权 9 个, 全部为煤矿。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步伐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基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和土地复垦成效显著,任城区煤矿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区恢 复治理面积累计 2640.08 公顷,治理比例 80.99%。 (二)第三轮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效作比较。 1.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持续优化。全区采矿权总数从 2015 年 的 11 个缩减到 9 个。落实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任务 要求,关闭退出煤矿 2 处,化解产能 440 万吨。 2.矿山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 复基金制度,落实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对采煤 塌陷地进行了治理,地质地貌景观得到明显改善。 3.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针对济宁市任城区能源结构单一、 以煤炭为主体的特点,以清洁能源勘查为导向,并取得新进展。 —4— 济宁市南部地热资源调查项目新探明地热矿产地 1 处,新增预测 的地热资源量约为 3.43 ×1017 J。 4.绿色矿业发展成效显著。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开展“挂 牌督战”行动,夯实层级责任,确保责任和目标“双落实”。全面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全区 6 家煤矿矿山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名 录。 5.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规合一的问题。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的重点开采 区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部分为城市建设区,新 增建设用地压煤严重,城市建设发展与矿产资源压覆存在矛盾, 城市可持续发展空间受到严重制约。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须 统筹处理好地下开采和地上建设的关系。 (2)垂向空间开采主体责任问题。任城区煤炭开采区上方 分布着丰富的建筑用地砂资源,应加大垂向空间建筑用砂开采可 行性研究,合理开发利用煤炭开采区上方的建筑用砂资源。 (三)面临的形势。 1.矿业形势变化倒逼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 设对矿业结构调整和矿业经济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炭 行业产能过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矿 业发展必须适应市场变化。坚持创新发展,增强矿业可持续发展 能力。 2.绿色发展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转变。以绿色发展的 — 5 — 理念,统筹协调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区域发展的总体布局。大 力推进保护资源、节约开发利用资源和发展绿色矿业。以资源利 用方式转变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矿业附加值是矿业 发展的基本要求。 3.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矿产勘查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矿产 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 发展的保障程度是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任务。加强矿产资源调查 评价、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4.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形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新局面。坚持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化资源管理对自然生态的源头保护作用, 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恢复新机制,形成在 建、生产和历史遗留矿山统筹解决的治理恢复新局面,全面提高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平。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六中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 展理念,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 理念,创新质量及供给侧改革,实现资源优化绿色发展。统筹部 署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 —6— 量,优化矿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矿山地质环 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保障资源、助推经济。集中开发区域优势矿产资源,给全 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服务保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资源开发与区域社会经济同步发展。 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紧紧围绕生态文 明建设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贯穿矿业全过程 和全领域,实现矿业提质增效,强化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矿 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依靠科技,持续发展。坚持科技兴矿,科技管矿,推进采 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鼓励 加强共伴生矿产的勘查、开采和综合回收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勘 查水平和资源利用率,促进矿业的持续发展。 (三)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勘查。矿产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落实市规划涉及我区的目标,落实完成济宁市城市地质调查、济 宁市区地下采空区调查及闭井矿山地下采空区分布情况调查涉 及我区的区域。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2025 年,全区矿山总数控制在 10 — 7 — 个以内,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共伴生矿产资源、固体废 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 1832 万吨。(专栏一) 专栏一 2025 年主要规划指标 指标 2025 年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基础地质调查 城市地质调查(任城境内) % 1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 煤 万吨 1832 预期性 利用与保护 矿山数量(采矿权总数) 个 10 预期性 单位 属性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制度,编制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到“边 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义务。 加强对《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 年)》 《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0 年) 》执行情况的 监督管理,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2. 2035 年展望目标。到 2035 年,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全 面实现,地质工作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彰显有力,矿产资源结 构布局稳定成型,矿业开发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矿业高质量发 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大中型智能矿山建设基本完成,形 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 趋完善。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8—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根据省、市规划确定的 鼓励性、限制性、禁止性、调控性勘查开采矿种,结合任城区实 际,将煤确定为重点勘查和重点开采矿种。重点勘查开采矿种, 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提供更多基础地质资源信息,优先矿业权投 放,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勘查开采,同时严格规范矿业权人准入条 件,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严格落实全国矿产 资源规划提出的煤炭总量调控指标要求,分解落实目标,确保目 标实现。 (二)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能源资源基地。落实省规划,建设 1 个能源资源基地,基 地内主要矿种为煤。加强煤分质分级、清洁化利用,保障能源供 应,提升储备能力,建设智能矿山。 (专栏二) 专栏二 序号 编号 1 NY1 名称 山东鲁西煤炭能 源资源基地 能源资源基地 所在 主要 辖区内面积 行政区 矿种 (平方千米) 任城区 煤矿 743.55 (仅任城区范围内) 2.国家规划矿区。 (1)落实省规划划定的国家规划矿区 1 个。(专栏三) 专栏三 序号 编号 1 GK1 名称 山东巨野煤炭 国家规划矿区 国家规划矿区 所在 主要 辖区内面积 行政区 矿种 (平方千米) 任城区 煤矿 692.96 (仅任城区范围内) — 9 — (2)国家规划矿区内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严格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准入条件,支持现有矿业权人以矿业权、资本、 技术等形式进行合作,支持自愿依法进行有序整合,实施整装勘 查、规模开发。 3.重点勘查区。 (1)落实市级规划-任城区、太白湖新区地热重点勘查区 (专栏四)。 (2)重点勘查区内加强统筹部署,优先投放探矿权,鼓励 社会资本投入勘查,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严格落实探矿权合 同制管理,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支持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加强地 质找矿重大科技攻关和创新。 专栏四 济宁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序 编 号 号 1 KZ1 名称 所在 辖区内面积 行政区 (平方千米) 矿种 任城区、太白湖新 任城区、太 区地热重点勘查区 白湖新区 534.90 主要 备注 地热 4.重点开采区。 (1)落实省级规划-济宁煤田重点开采区(任城区域范围 内) 。 (专栏五) 专栏五 序 号 编号 — 10 — 名称 山东省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 所在 辖区内面积 主要 行政区 (平方千米) 矿种 备注 1 CZ1 济宁煤田重 点开采区 799.71 煤矿 省规划 (2)重点开采区内,优化矿山布局和矿山企业结构,实现 规模化经营。提高煤矿生产水平,构建现代生产开发体系,优化 开发利用结构,建设绿色矿山。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基础性 地质工作程度不断提高,公益性地质资料持续更新,为经济社会 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1.城市地质调查。落实济宁市城市地质调查,在济宁市区率 先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查清城市地质结构、地下空间状况、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建设城市地质大数据共 享平台,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2.提升地质资料信息化社会化服务。以实现政府宏观决策和 社会共同需要提供信息服务为目标,将已有地学信息进行分析筛 选,并将实物地质资料数字化、成果地质资料信息化,建成具有 多元服务功能的鲁南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库和地质资料档案馆,提 高原有资料的利用率,建成功能完备、设施先进、国际领先的集 机械化、信息化、数字化于一体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平台,加速 地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二)矿产资源勘查。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和开发利用现 状,合理确定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和划分勘查规划分区。重点开展 — 11 — 地热勘查工作,落实市级规划重点勘查区 1 个。 (三)勘查规划区块。 1.拟设勘查区块基本情况。落实市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 5 个,全部为地热,均为空白区新设,面积 31.43 平方千米。 2.投放时序。勘查规划区块投放要考虑与任城区矿业经济的 发展相适应,结合矿业权市场经济需求,做到有序投放。其中 2022 年投放 2 个,2023 年投放 2 个,2024 年投放 1 个。 3.管控措施。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探矿权,拟 投放探矿权与勘查规划区块范围基本一致,不得变更勘查矿种和 降低勘查阶段。严格勘查规划区块管理,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 块动态管理机制。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强度调控。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清 洁利用”的要求,实行开采总量管理,落实市规划分解开采指标, 对任城区主要开采矿种设定预期性总量调控指标(专栏 1)。 1.开采总量调控。到 2025 年,全区煤矿矿产开发总量在 1832 万吨左右。 2.矿山数量调控。2020 年底任城区矿山总数为 9 个,到 2025 年,全区采矿权总数控制在 10 个以内。 (二)开发利用结构优化。 1.矿山规模结构调整。新建矿山规模要达到省及本规划确定 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标准,严把矿山准入关,严禁大矿小开、一 — 12 — 矿多开,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济宁市主要矿产矿 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专栏六) 专栏六 济宁市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开采规模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单位/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序号 矿产名称 1 煤炭 原煤万吨 120 45 30 2 地热 万立方米 20 10 3 备注 2.矿业结构优化。 煤炭: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为中心,加大科技创 新力度,鼓励企业面向自身需求和发展需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重点支持矿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配套、关联度大 的技术和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升级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增强精深加工矿产 品生产能力,促进矿业产业链现代化。 3.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优化全市矿业结构,有效保护和合 理利用矿产资源,对新建矿山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 必须具备下列准入条件: (1)规模条件。申请开发的矿种、矿区、矿山建设规模应 符合济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可供开采的 矿产储量相适应,矿山建设须符合规模生产、集约利用的原则。 (2)开发利用设计条件。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开发利 用设计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采、选设备 — 13 — 必须科学、先进、合理、安全。开发利用效率指标能达到规定的 要求。 (3)开发利用效率条件。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 利用率指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 产有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方案。 (4)生态环境条件。要严格执行相关生态保护制度,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并与矿山建设同步实施,对水环境背景及土壤环境背景进 行监测。 (5)绿色矿山建设条件。严格执行《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 管理办法》,基建矿山要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长期停产矿山 在恢复生产前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时加强对纳入绿色 矿山名录库的矿山的监督管理。 (6)服务年限条件。新建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矿山生产规模 不低于 100 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 10 年。 (三)开采规划区块。根据济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统筹 考虑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开发利用现状、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划 定开采规划区块。2020 年 5 月 1 日前形成并实际利用的现有地 热井和矿泉水井,可直接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1.开采区块设置情况。落实市级规划开采区块 1 处,矿种为 地热,面积 0.123 平方千米。 2.管理要求。开采规划区块投放要考虑矿种开发总量调控、 — 14 — 采矿权总数控制、重点开采矿种、划定的开采区及下一步的开发 利用布局等,做到有序投放。规划 2022 年投放 1 个。 发挥规划空间管控作用,强化采矿权出让前管控措施。严格 采矿权出让交易监管,采矿权出让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 场竞争方式进行,严格限制采矿权协议出让。建立和完善开采规 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开采规划区块的投放与采矿权的设置和资 源配置相结合,促进重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序供给,保 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规范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开展地热资源的勘查, 为地热开发利用提供基础支撑;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 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统筹地热资源开发布局,合理确定区域开发最低开采规模、 开采总量控制规模和适宜的开采技术要求,提出尾水处理及回灌 要求。 推广“用热不用水”开发利用模式,加强地热回灌关键技术研 究,落实“以灌定采”措施,开采孔隙热储型地热资源的回灌率不 低于 80%,开采岩溶热储型地热资源的回灌率不低于 90%。 建设远程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建立健全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 的管理制度。明确地热资源执法主体和责任部门,依法划定地热 区环境保护范围,加大生态环境、地质环境保护力度。 六、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修复 — 15 — (一)绿色勘查。 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发挥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 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 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 义务和责任。 (二)绿色矿山。 1.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对 于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2.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机制。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协调推进, 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落实矿产资源支持政策,探 索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金 融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支持绿色矿山符合条件的项目。健全绿 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激发矿山企业绿 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三)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1.新建矿山。严格矿山准入条件,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 山标准。坚持源头预防,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矿山制定 从生产到闭坑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的全面规划,形成“采前有规划, 过程能控制,采后可修复”准入制度。 2.生产矿山。加强源头控制、预防和控制相结合,生产矿山 必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地质 — 16 —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 的原则,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占损土地进行治理恢复。 严格闭坑矿山的管理。矿山停采或关闭前,必须履行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出矿山 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向,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耕则耕、 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根据“谁 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治理原则,明确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严格按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完 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责任制,强化对采矿权人主体责任的 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规范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监测力量,加快监测基础设施 建设,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七、规划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规划》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审批,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组织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规划的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推 进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切实发挥好 矿产资源规划的管控作用。 (二)完善规划科技措施。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矿业权 — 17 — 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利用状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矿区的矿 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 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矿产资源 规划数据库建设,以及为适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矿 业权审查、规划分区管理、规划成果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和输 出、辅助决策和监控功能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 快与其他矿政管理信息系统衔接,构建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使 现代化技术手段在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 (三)建立划评估机制。规划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 要环节。定期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 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改进意见,促进规划目标 的实现。一是有利于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和 政策措施,加大实施力度,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二是有利于及 时调整和修订规划内容,更好地发挥规划应有的作用。三是有利 于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四)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 查,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中期评估,加强对《规划》执行 情况的调研、检测、统计和分析,为规划管理决策和规划调整与 修订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若地质勘查有重大发现,因市场条 件和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结构 — 18 — 和布局等规划内容进行动态调整。《规划》的调整,应当由原编 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进行。 擅自修编和调整《规划》的,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 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19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 — 2023 年 4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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