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

时光停在你眼里╮12 页 21.382 KB下载文档
《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
当前文档共1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办事指引.docx

《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 办事指引 1.见习报名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受理 办理时限:当月审核 二、办理地点 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就业服务—见习培训报名 三、所需材料 1. 就业见习在线报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创业见习在线报名后需线下提交《南京市拟申请创业见习学员创业项目评 估申报表》。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智婷,(025)84787137 2.见习培训补贴申报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1.办理时间 线上办理: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4 小时随时办理; 线下办理:工作时间至各区人社部门、见习服务机构办理。 2.办理时限 自补贴申报到审定公示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1.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办理(http://rsj.nanjing.gov.cn/); 2. 各区人社部门窗口或见习服务机构线下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线上申请提供(上传影印件) 1. 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创)业见习鉴定表; 2. 学员纳税记录凭证(申请孵化奖励提交)。 (二)线下申请提供 1. 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费补贴申请花名册; 2.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表(跟踪服务补贴、见习带教补贴、 留用(孵化)奖励); 3. 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创)业见习鉴定表; 4. 学员纳税记录凭证(申请孵化奖励提交)。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邢研,(025)84787107 3.政府补贴创业培训报名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二、办理地点 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就业服务—个人培训报名 三、所需材料 线上报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焦银萍、罗俊博,(025)84787108 4.政府补贴就业技能培训报名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二、办理地点 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就业服务—个人培训报名 三、所需材料 线上报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孙筠、顾燕,(025)84787110 5.外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面试补贴申请 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天候受理 办理时限:次月前 10 个工作日审核 二、办理地点 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就业服务—面试补贴 三、所需材料 1.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 2.面试证明原件(2021 年 3 月 1 日全面启用“面试官”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人在 3 月 1 日前面试的,仍可正常上传纸质证明;申请人在 3 月 1 日之后面试 的不再接收纸质证明); 3.面试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还需上传委托招聘确认函或劳务派遣协议 或招聘简章。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刘亮、马谦涵,(025)83151840、83151908 6.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各院校应于毕业学年 9 月 20 日前,向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 理中心申报。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审核(从 2021 届起,求职创业补贴应于毕业学年 10 月底发放到位) 二、办理地点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东路 63 号 三、所需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低保证明原件(推荐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学年 9 月 1 日起开具的有效; 2.残疾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民政部门换发的残疾军人证原件 和复印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的须提供毕 业生贷款合同彩打原件,对只能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须提供到款页面截图证明/ 其他银行助学贷款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合同原件的, 复印件需加盖合同所涉及所有部门的公章),贷款年限为毕业学年或申贷年限覆 盖毕业学年(不含还款期); 4.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分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和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毕业生):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推荐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建档立卡身 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学年 9 月 1 日起开具的有效; 5.特困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 村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检时间应为毕业学年 9 月 1 日后; 6.各院校初审、公示后汇总填写“求职创业补贴院校申请表”、“求职创业补 贴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 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花名 册须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周小霞、卞婕,(025)83151804、86590833 备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以平台要求为准。 7.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按季申报 办理时限:季度首月的前 5 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企业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三、所需材料 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承诺书》; 2.《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一次性奖励人员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申报补贴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 及复印件。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毛茜然,(025)86590831 8.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按季申报 办理时限:季度首月的前 5 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企业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三、所需材料 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承诺书》; 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申报补贴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 及复印件。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毛茜然,(025)86590831 9.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按季申报 办理时限:季度末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二、办理地点 户籍(居住)所在社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灵活就业证明;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毛茜然,(025)86590831 10.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天候受理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审核 二、办理地点 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就业服务—开业补贴 三、所需材料 无(信息比对)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马瑛瑛,(025)83151907 11.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天候受理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按批次发放 二、办理地点 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就业服务—创业成功及带动就 业奖励 三、所需材料 企业完税凭证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焦季波,(025)83151907 12.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 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天候受理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按批次发放 二、办理地点 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就业服务—创业成功及带动就 业奖励 三、所需材料 无(信息比对)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焦季波,(025)83151907 13.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按季申报 办理时限:季度末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二、办理地点 户籍(居住)所在区人社部门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创业期间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毛茜然,(025)86590831 14.创业场地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受理 办理时限:14 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 三、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2.身份证、学历凭证等。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焦季波,(025)83151907 15.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天候受理 办理时限:即时申报,按季评审 二、办理地点 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登录,扫码进入申请界面,填报信息 后申请。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凭证; 2.创业计划书。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彭婷婷,(025)83151906 16.市级天使基金接力投资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年 办理时限:3—6 个月,根据项目情况存在变化可能 二、办理地点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8 号金融城 4 号楼 41 层 三、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申请(企业发展情况、产品技术情况、市场与行业描述、企业资金 需求等); 2.项目商业计划书;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履历情况说明;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专利、获奖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征信报告; 6.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如有)等; 7.与企业有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由申报企业提供。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创新投资集团天使业务部:姜鹏飞,(025)86596536 17.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天候受理 办理时限:14 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户籍(工商注册)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所、绿色通道授权单位责任部门 三、所需材料 1.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现场调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大学生创业证》; 4.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担保材料等经办银行所需 材料。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乔莹,(025)83151907 1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网上申请办理的,可自主选择在网上登录办理的时间。窗口申请办理的,可 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查看我市各登记部门的办理地址、时间、联系方式等。申 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 二、办理地点 注册登记企业营业执照的,可以登录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点击首页下方的江 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系统)链接,自主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由网上辅 助系统生成文书材料后至窗口办理。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除可以按 上述方式办理外,还可以用手机下载“江苏市场监管”APP 登录后办理。 三、所需材料 除其他应提交的法定登记申请材料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事项提交住所 (经营场所)信息材料。 四、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832、84648833 19.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可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查看我市各政务大厅的办理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办结。 二、办理地点 通过全市各政务大厅建立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网 上登记、自助打印复印、营业执照自助打印等服务,并通过导服窗口,由专人对 自助办理者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三、所需材料 涉及工商登记、税务事项办理的,所需材料以注册登记和税务部门在江苏省 政务服务网公示材料为准。涉及公章刻制、银行开户事项可自主选择服务的商业 机构。 四、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832、84648833 20.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年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手机下载“我的麦田”APP,在线注册提交融资申请。 三、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3.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四、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0-808-9811、(025)52154880-801 21.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办事指引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全天候受理 办理时限:次月前 10 个工作日审核 二、办理地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登陆“我的南京”手机 APP,选择智慧人社— 就业服务—租房补贴 三、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系统未查询到 缴费信息的,还需上传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四、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赵冲、卞婕,(025)83151908、83151840 22.人才落户办事指引 (45 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受理 办理时限: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 请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 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市、区级 公安机关应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 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二、办理地点 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在本市城 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以及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可至所属地公安 分局户籍窗口线下办理。 本人或亲属在南京无合法稳定住所、单位未设立集体户、无随迁子女的,可 在“我的南京”、“南京政务服务”APP 线上申请,也可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 市民中心、江宁市民中心线下办理。 三、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 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 4.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本人或亲属在南京无合法稳定住所、 单位未设立集体户、无随迁子女的可不提供)。 四、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25)84425098 23.人才落户办事指引 (40 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 一、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受理 办理时限: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自接 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 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 人告知审批结果。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告 知申请人。 二、办理地点 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在本市城 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以及单位已设立集体户或在人才服务中心 设立集体户的,可至所属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线下办理。均不具备上述条件,可 以在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社区的社区户登记落户。 三、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正在缴纳南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达 6 个月以上的社保缴 纳证明; 5.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四、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25)8442509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