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瑶海区残联共服务指南.doc
附件 8 瑶海区残联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2019 年 12 月 1.残疾人求职服务项目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 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 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 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 488 号):第二十二 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为 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 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第二十三条: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 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 与失业统计。 3、《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4、《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 165 号)第二条: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第三条:有 本省常住户口、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符合法定就业年 龄、本人有就业要求、有一定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的无业残疾 人,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第四条:省残疾人联合会应在省 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劳动能力评定制度, 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残疾人就业。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申请求职登记。 五、申报材料 携带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填写求职登记表。 六、服务流程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对求职登记的残疾职工,通过区人 社部门劳服公司和用人单位对接,对适合的残疾人用工的岗位及 时推荐就业、每年召开 1-2 次残疾人招聘会。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2、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 488 号)第二十二条: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 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 (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 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招聘残疾人用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申请条件 符合为残疾人安排合适岗位的用人单位 五、申报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六、服务流程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用人单位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推 荐适合的残疾人到企业面试,每年结合省、市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推荐用人单位参与招聘会。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3、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开展“辅具入户 服务进门 暖心适配” 项目残疾人 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的通知》(合残康中〔2019〕9 号):为帮助 残疾人实现自理自立、走出家庭、回归社会,提高其生活质量, 满足其对辅助器具的个性化需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今年继续开 展“辅具入户 服务进门 暖心适配” 项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工作。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各镇(街)残联、各村(居)残协 三、服务对象 身体状况符合辅助器具装配要求的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或生活相对困难的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身份证、残疾证、申请审批表 六、服务流程 1. 各镇(街)残联、各村(居)残协负责辅助器具装配项 目受益人的摸底和筛查工作。优先安排处于学习或劳动年龄、未 装配过辅助器具的残疾人。 2. 区残联在下达的适配指标范围内,对有辅具适配需求的 残疾人进行摸查登记,依照《合肥市“辅具入户 服务进门 暖 心适配”项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基本配置目录》自行选择所需 辅具产品。 3. 确定项目救助对象后,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辅助器 具定点服务机构与区残联联系,做好辅助器具的取型、装配、采 购等服务工作。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4、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 2019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合残联〔2019〕18 号):2019 年,为 70 名视力、听力、言语、 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 9 名肢体残 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或适配辅具。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各级残联、各定点康复机构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有康复需求的 0-18 岁残疾儿童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各类残疾儿童,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 家庭成员配合的 0-10 周岁的残疾儿童。 五、申报材料 A.残疾人证(相应类别)或二级以上医院相关诊断病历; B.监护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C. 康复训练救助申请审批表 D.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E.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协议; 六、服务流程 (1)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残联进行申请, 由区残联统一送审材料,市残联审批同意后两个月内未进入机构 训练且未到区残联备案请假的残疾儿童,视自动放弃年度项目。 原则上不转介出市。实际进入机构训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不得 变更定点机构。 (2)定点机构是承担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第一责任人,须 与每位在训儿童监护人签订康复安置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确保在训儿童训练时间、训练质量、训练安全。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572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5、(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 2019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合残联〔2019〕18 号):2019 年,为全市 540 名贫困精神残 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贫困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 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各镇(街)残联、各村(居)残协 三、服务对象 为我区 540 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 专项用于贫困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 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四、服务条件 (1)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 (2)拥有瑶海区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和低 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 五、服务流程 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 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审批表》,同时出 具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4. 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 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及购药凭据(原件或复印件)。 区残联负责审核、统计汇总补助对象基本情况,并报同级财 政部门复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 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帐户,并注明“残补”。 六、服务时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七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6、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六章第十九条:1、入学 前为合肥市户籍的全日制高校残疾大学生,按照本(专)科生每人 每学年 25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3500 元标准给予补助。入学 前为合肥市户籍的全日制高校残疾家庭大学生,按照大专生 2000 元、专升本 1000 元、 本科生 3000 元、研究生 4000 元给予一 次性补贴。所需资金从省补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县(市)区承担(开发区由市本级承担)。 2、残疾人 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 照本(专)科生 4000 元、研究生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同等学历只补贴一次。已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本科学历后, 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补贴 1000 元。 所需资金从省补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承担(开发区 由市本级承担)。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经所在地残联、 教育、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残联、教育部门复审;由市残联公 示无异议后,市财政下达资金至县市区财政发放。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残疾人大学生学生、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大学生。 五、申报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合肥市残疾 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见附表 一);学生本人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大学生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 障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就读学校制发的《学生证》或《在校就读证明》等在校有效 证明原件。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学生提供《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初审-报市就业管理处审核。 七、办理时限 9 月 3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处审核。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7、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三章第九条:参加职业技 能的残疾人在活动残联或者残联委托的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 后,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按照每人每天 20 元、每期培训班最高 600 元(含 600 元)标准发放培训补贴。残疾人一年内参训项目不超过 2 种(含 2 种)、3 年内累计参训项目不超过 5 种(含 5 种,同一种 类不得重复参训)。 2.对取得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初、中、高级 国家级资格认证的,在取得资格认证的当年,分别给予 1000 元、 2000 元、 3000 元一次性补贴。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由举办培训的各级 残联负责发放、同级财政承担,开发区( 指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下同)由市本级承担;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补贴资金由市和县 (市)区按 1: 1 比例分担(开发区由市本级承担)。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参加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 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残疾人申请就业培训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申报表》(附件 1); 2、残疾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复印件; 3、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 合格证书)复印件。 残疾人申报资格证书奖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残疾人资格证书奖补申报表》(附件 2); 2、残疾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复印件; 3、残疾人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县(市) 区及开发区初审时验视后退回)。 资格证书奖补项目中,对取得低级证书进修后取得高级别证 书的,补贴差额部分。级别的认定按照证书载明为准,部分分为 5 个等级的证书,按照 122 对应初中高级(第一个级别对应初级, 第二三两个级别对应中级,后两个级别对应高级)。每人每 5 年 限补助 2 种资格证书,超过 2 种的不予奖补。 六、服务流程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初审-报市就业管理处审核。 七、办理时限 每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0 日申请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培训补 贴、资格证书奖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8、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六章第十八条:义务教育 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由县(市)区财政按每人每学 年 500 元给予补贴。中职、普通高中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 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由县(市)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学 年 1000 元标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承担(开发 区由市本级承担)。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残疾人学生(儿童)、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 五、申报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合肥市残疾 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见附表 一);学生本人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 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初审-报市就业管理处审核。 七、办理时限 1 月 3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处审核。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9、第二代残疾人证查询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登陆中残联网站残疾人证查 询服务:http://2dzcx.cdpf.org.cn/cdpf 二、承办机构 无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无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0、残疾人各类服务机构地图查询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登陆中残联网站机构地图服 务证查询服务:http://gis.cdpsn.org.cn/statistic/gis/index.html 二、承办机构 无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无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1、听障、智障、孤独症、脑瘫儿童康复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 2019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合残联〔2019〕18 号):2019 年,为 70 名视力、听力、言语、 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 9 名肢体残 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或适配辅具。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各级残联、各定点康复机构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有康复需求的 0-18 岁残疾儿童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各类残疾儿童,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 家庭成员配合的 0-10 周岁的残疾儿童。 五、申报材料 A.残疾人证(相应类别)或二级以上医院相关诊断病历; B.监护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C. 康复训练救助申请审批表 D.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E.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协议; 六、服务流程 (1)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残联进行申请, 由区残联统一送审材料,市残联审批同意后两个月内未进入机构 训练且未到区残联备案请假的残疾儿童,视自动放弃年度项目。 原则上不转介出市。实际进入机构训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不得 变更定点机构。 (2)定点机构是承担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第一责任人,须 与每位在训儿童监护人签订康复安置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确保在训儿童训练时间、训练质量、训练安全。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572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2、残疾人托养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的通 知(合残联[2018]10 号):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总体 要求,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 人托养服务体系,增强政府提供残疾人基本托养服务的能力,鼓 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在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积极发挥 作用,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城乡发展一 体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格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对残疾人托养 服务工作的规划、引导和管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体现公益性;坚持社会参与和市场推动,充 分调动社会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坚持立 足基层,因地制宜,根据实际设定覆盖面广、残疾人切实受益的 服务项目;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年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 的残疾人特殊服务需求,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 工作机制。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各镇、街残联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在就业年龄段内(16 周岁-59 周岁),具有合肥市瑶海区 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金领取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其中精神残疾人 须病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重度残疾人)。其中:无法定 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能力的,且残疾等级为 一级的残疾人可选择集中托养服务;其他重度残疾人可根据残疾 类别及程度、生活自理能力和家庭状况,自愿选择日间照料或居 家安养服务。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提出申请并填写 《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薄;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六、服务流程 1、社区(村居)依据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组织对申请 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评议。根据本人愿望、残疾类别和程度及其家 庭情况提出托养的方式,在《服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 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上报乡镇(街道)残联。 2、街道(乡镇)残联对社区(村居)上报的申请人的相关 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申请人所在社 区(村居)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区残联收到街道(乡镇)报送的申请人材料经审核后, 汇总表报市残联,并将审定结果告知有关街道(乡镇)。街道 (乡镇)书面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有关托养 手续。 4、集中托养对象,需由县级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审批。 七、办理时限 每季度新增申报一次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3、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 622 号)第二十 九条: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可以给与适当补助。中央财政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 金,补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2、《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家 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2012〕226 号):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四、职责分工 (一)残联 2、地方残联 制定实施 方案;落实配套经费;确定受益残疾人;组织实施项目;完善项 目档案;报送项目实施评估报告;对下级残联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各镇、街残联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1、肢体残疾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 愿等实际,着重对其厨房、厕所、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 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 安装坐便器和扶手等。 2、视力残疾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社会参与及本人意 愿等实际,对其主要活动场所铺设盲道或提示盲道,安装扶手、 语音对讲门铃或盲人读屏软件,架设自来水、改装电器声控开关, 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 3、听力、言语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本人意愿等实际, 为其房屋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开水壶、振动 闹钟等聋人无障碍生活用品;有与外界交流能力和愿望的,应为 其创造交流条件和无障碍环境。 4、智力、精神残疾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本人(监护 人)意愿等实际,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 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等,以降低其居家生活风险。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瑶海区残联、街道残联组织上门对贫困家庭无障碍设施进行 改造。 七、办理时限 及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4、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根据合肥市残联合残联办〔2017〕111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 《残疾人证》的管理,规范残疾人证评定程序,提高《残疾人证》 核发管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 法》。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各镇、街残联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居民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申请 五、申报材料 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医院鉴定表 六、服务流程 1、残疾人证的申请: 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社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由社区录入基 本信息,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审批表》(以下简称 “审批表”),16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须在 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社区残联,由监护人代其提出申请,并同时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无法定监护人的 自愿监护人应在监护人栏中“与其关系”项中注明具体关系并加 填自愿声明(自愿做监护人)后签名。 2、残疾人证的申请受理: 各街、镇、开发区残联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进行核对 (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其评定 表、申请表照片上加盖街、镇、开发区残联办证专用章。 3、残疾评定: 按照区残联的统一安排,由各街、镇、开发区残疾人协理员 组织各辖区内的申请人持照片(两张两寸彩照)和加盖街、镇、 开发区残联残疾证专用公章的评定表、申请表及有关病史资料到 指定评定医院评残。 医院专家评定后将评定表填写完整,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 果,经两名医师签名(初审人员、复核人员)并加盖医院残疾评 定专用章。各街、镇、开发区残联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 人口基础数据库。 4、初审: 各街、镇、开发区残联初审员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的 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医院做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 符合残疾标准的,予以退回。初审通过的审批表,由各街、镇、 开发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行政),报区残联审核批准。 5、审核、打印: 区残联复审员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残疾评 定结果、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残联分管理事长签 字、盖章。各街、镇、开发区残联负责打印新证;对于不符合残 疾标准、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不予批准。 6、盖章: 区残联负责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区残联残疾证专用公章,在批 准机关栏内加盖办证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 7、残疾证发放: 申请人带身份证到各街、镇、开发区残联领取第二代残疾人 证。 8、存档: 审核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审批表,各街、镇、 开发区残联留存一份备案。 七、办理时限 及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5、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发放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七章第二十二条:1、对 残疾人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 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的,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 扶持补贴。2、对营业面积 100 平米以上(含 100 平米),正常经 营 1 年以上,并提供 12 个月以上(含 12 个月)纳税或税收减免材 料,残疾员工人数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企业(社会组织),按 1 万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经营面积 500 平米以上(含 500 平米) 正常经营 2 年以上(含 2 年),提供 24 个月以上(含 24 个月)纳税 或税收减免材料,残疾员工人数 10 人(含 10 人)以上的企业(社 会组织),按 3 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除盲人按摩行业外,市辖行政区域内依法在工商或民政部门 登记注册,并由残疾人新创办且担任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 社会组织。 五、申报材料 1、创办企业的需提供: ⑴《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申领表》(附件 3); ⑵创业残疾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薄复印件; ⑶营业执照、纳税或税收减免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 证的需提供县区残联盖章确认的实测营业面积证明材料等; ⑷就业残疾人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通过金融 机构打卡发放的工资发放材料(连续 6 个月以上金融机构打卡发 放记录及名册或发放工资原始会计凭证及明细)。 2、从事规模化种植养殖业的需提供: ⑴《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申领表》(附件 3); ⑵创业残疾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薄复印件; ⑶政府机构审核盖章的流转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3、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的需提供: ⑴《合肥市残疾人初创补贴申领表》(附件 3); ⑵创业残疾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薄复印件; ⑶实名认证、成交笔数或成交金额等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初审-报市就业管理处审核。 七、办理时限 4 月 20 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处审核。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6、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十二章第三十九至第四十 一条: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 1.5%比例,残疾员工连 续在岗时间达到 12 个月(含 12 个月),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 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不 受户籍限制。 奖励标准。 在申请奖补年度,每多安排 1 名残疾 人就业,按该企业残疾人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3 倍标准,给予 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在核算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中,重度残疾人员工按 1 名残疾人员工计算。超比例安置残疾人 就业奖励资金由市和县(市)区按 1:1 比例分担(开发区由市本级 承担) 奖励程序。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隶属关系,符合条件的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报;经所在地残联、财政部门 审批并公示后,由县(市)区残联或财政发放奖励资金,并报市残 联备案。市本级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局,由申请企业向市残 联申报,市残联审批并公示后,发放资金至超比例用人单位。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纳税安排残疾人用人单位。 四、申请条件 安排残疾人超过 1.5%比例以上的用人单位 五、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提供上年度安排残疾人花名册、社保证明、残疾人 证、工资表,用人单位在职员工总数。 六、服务流程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初审-报市就业管理处审核。 七、办理时限 每年 10 月将材料报送到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处审核。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7、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合残联〔2019〕19 号):2019 年,为全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 行复明手术 40 例。任务数原则上按各地户籍人口基数分配,同 时结合各地白内障患者实际需求。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各镇(街)残联、各村(居)残协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符合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 五、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填写白内障手术筛查登记表。 六、服务流程 1. 资料审核。申请人持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贫 困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申报登记。 2. 筛查鉴定。经乡镇残联审核确认为经济贫困的人员,在 规定时间内,接受项目手术定点医院的医学筛查。 3. 审批确认。经医院鉴定符合手术指针的人员,由县(市、 区)残联和定点医院共同确认为手术对象,到医院接受手术。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5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8、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 见》(中发〔2008〕7 号)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 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 号的精神,经报国务院同意, 中央财政从 2009 年开始(即自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起)对残疾 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给与适当补贴。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 号)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各镇、街残联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肢体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肢体残疾人购买机动轮椅燃油车 五、申报材料 填写《安徽省残疾人机动车轮椅燃油补贴申报表》,提供残 疾证、身份证、户口本、购车发票。 六、服务流程 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车主申报-街道残联初审-区残联审核录入《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系统》。 七、办理时限 每年 4 月中旬办理申报、录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19、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核实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 号) 第十二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 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2、《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 165 号)第九条: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每年对用人单位上一年 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查。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 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 号)第三条: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经同级残 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 平均工资。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纳税企业 四、申请条件 对上一年度安置残疾职工,并依法购买社保、签订用工合同、 发放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的用人单位。 五、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提供安置残疾职工残疾证、身份证、用工合同、工 资表、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填写《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情况表》、《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六、服务流程 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报瑶海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审核,对 符合安置条件的出具相关证明。 七、办理时限 每年 7 月 1 日-9 月 30 日审核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20、盲人按摩行业政策性扶持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九章第三十九条:盲人保 健按摩店补贴 (1)盲人保健按摩标店补贴。对申请盲人保健按 摩标准店补贴的,需持续经营满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2)盲 人保健按摩达标店补贴。对申请盲人保健按摩达标店补贴的,需 持续经营满 1 年以上(含 1 年),且营业面积不小于 35 平方米(含 35 平方米),床位不少于 4 张(含 4 张),安置本市户籍盲人从业 人员 3 人以上(含 3 人)。(3)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店补贴。对申请 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店补贴的,需持续经营满 1 年以上(含 1 年), 且营业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含 80 平方米), 床位不少于 8 张(含 8 张),安置本市户籍盲人从业人员 5 人以上(含 5 人)。 4.盲人 医疗按摩店补贴。对申请盲人医疗按摩店补贴的,需取得卫生部 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已开办运营的。第三十条: 补贴标准:1.盲人保健按摩店补贴。盲人保健按摩店按年度给予 标准店 5000 元、达标店 7000 元、示范店 9000 元资金补贴。2. 对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盲人按摩机构, 另外增加 1000 元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和县(市)区按 1:1 比例分 担(开发区由市本级承担)。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辖区经营的合肥市户籍盲人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内注册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 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经营过程中 未发生转租或挂靠经营行为,店主(法人代表,须是视力残疾人) 具有合肥市户籍,且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按摩工 种)的各类盲人开办的按摩店。外地户籍视力残疾人,在合肥市 区域内从事盲人保健按摩,并在市辖区范围内自购住房,取得有 效房产证的,自主开办的各类盲人按摩店。 五、申报材料 (一)店主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本人房产证(或租赁合 同和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4、残疾证,5、身份证, 6、户口本,7、健康证,8、盲人保健按摩资格证 (二)员工提供(员工必须是合肥市户籍,含三县、庐江、 巢湖,户籍外省市员工不计入):1、残疾证,2、身份证,3、 户口本,4、健康证,5、盲人保健按摩资格证,6、劳动合同。 (三)、提交表格: 1、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申报表汇总表 2、合肥市盲人按摩保健机构申报表 3、合肥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用工花名册(此表店主和员工 信息都必须填写) 六、服务流程 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报瑶海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初审-报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 七、办理时限 每年 7 月开始申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21、合肥市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核查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七章第二十二条:灵活就 业社保补贴。对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实际缴费额的 50%补 贴,最高补贴不超过合肥市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存额的 50% (含 50%)。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以自由职业者购买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五、申报材料 提供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缴费凭证 六、服务流程 将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街道残联申报区残联,上报市残联审 核。 七、办理时限 每年 7 月申报上一年度申报补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22、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奖补核查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合残联[2019]40 号)第八章第二十四条:(一)就 业安置基地。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 10 人以上(含 10 人),安置比 例占全部就业人数 5%以上、25%以下的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残 疾人员工均需连续在岗 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上、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不低于本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辐射带动基地。1.种植业和养殖业 基地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种植业基地现有规模不少于 30 亩 ( 含 30 亩)种植耕地或 20 个( 含 20 个)种植大棚。养殖业基 地现有规模不少于 50 亩(含 50 亩)水域、或 10000 只(含 0000 只) 禽类、或 200 头(含 200 头)畜类。 第八章第四十三条补贴标准:1. 就业安置基地补贴。符合 就业安置基地认定条件,给予三年持续补贴。每安置 10 名残疾 人,第一年按 5 万元标准进行补贴。每增加安置 1 名残疾人就业, 增补 5000 元。以此类推,第一年最高补贴不超过 20 万元(含 20 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按照实际安置人数,参照第一年补 贴标准的 80%和 50%兑现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 20 万元(含 20 万 元)。 2.辐射带动基地补贴。符合辐射带动基地认定条件的, 给予三年持续补贴。每辐射带动 20 人(户)残疾人,第一年按 6 万元进行补贴,每增加辐射带动 1 名残疾人创业,增 3000 元。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三、服务对象 创业基地在瑶海区辖区内 四、申请条件 合肥市户籍在瑶海区的创业基地 五、申报材料 按照市里要求报送基地项目申请材料 六、服务流程 将申请材料报区残联初审 七、办理时限 每年 11 月报送基地申请名额报送市残联,次年提交申报材 料。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23、残疾人无障碍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按照《司法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通[2004]143 号)各级残疾 人联合会要增强使命感,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为残疾人提 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反映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要进一 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和维权机构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增加工 作经费,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开办维权热线电话、组织志愿者助 残、承担盲文和手语翻译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为残疾人提 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更 好的法制环境。 二、承办机构 瑶海区残联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户籍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瑶海区户籍残疾人需法律咨询维权服务 五、申报材料 提供身份证、需咨询、维权事项 七、服务流程 区残联法律维权律师接受咨询、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七、办理时限 及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999 号东都大厦 7 楼) 服 务 时 间 : ( 工 作 日 上 午 8 : 00-12:00 , 下 午 14 : 30-17:30。) 咨询方式:0551-6469372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695721

2019年瑶海区残联共服务指南.doc




